
《电力铁道供电规程与规则》教学课件1 (2).ppt
34页任务3 事故管理条例及事故处理规定铁道供电技术专业知识目标知识目标:1.掌握事故处理规定的内容;2.掌握事故应急救援的方法;3.掌握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赔偿的内容技能目标技能目标:1.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并写处事故报告;2.依据事故处理规定能进行事故处理任务3 事故管理条例及事故处理规定 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批准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条例适用范围为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一)事故等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2)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3)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2.重大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3)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3.较大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2)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3)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4)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5)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1)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2)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B1.造成1人死亡B2.造成5人以下重伤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B4.5客车大破1辆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B4.6机车中破1台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3)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C1.列车冲突C2.货运列车脱轨C3.列车火灾C4.列车爆炸C5.列车相撞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C22.客运列车分离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4)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D1.调车冲突D2.调车脱轨D3.挤道岔D4.调车相撞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D8.货运列车分离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D13.列车拉铁鞋开车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铁道部可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形,列入一般事故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铁路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铁路管理机构还应当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2) 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部位、计长、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3)承运旅客人数或者货物品名、装载情况;(4)人员伤亡情况,机车车辆、线路设施、道路车辆的损坏情况,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7)具体救援请求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三)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发生后,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应当立即停车,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无法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进行处置为保障铁路旅客安全或者因特殊运输需要不宜停车的,可以不停车;但是,列车司机或者运转车长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接到报告的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应当立即进行处置。
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必要时,铁路运输调度指挥部门应当调整运输径路,减少事故影响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机构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借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施、设备和其他物资借用单位使用完毕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救援工作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铁路旅客和沿线居民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救治和转移、安置工作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或者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事故救援的实际需要,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参与事故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证据移交事故调查组因事故救援、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事故中死亡人员的尸体经法定机构鉴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死者家属认领;无法查找死者家属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二、事故处理规定二、事故处理规定(四)事故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事故调查组对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进行调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等单位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并在下列调查期限内向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或者铁路管理机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60日;(2)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30日;(3)较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20日;(4)一般事故的调查期限为10日事故调查期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对铁路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失状况以及中断铁路行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