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应纳税额-两税合并专家透析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5页1、第三章应纳税额【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税收抵免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最主要的两种形式是投资抵免和国外税收抵免。国外税收抵免与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免除直接相关。为避免重复征税,世界各国采用了四种方法: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所谓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抵免法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于居民管辖权,是目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最有效的方法。抵免法可以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1.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冲抵其应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2.间接抵免法间接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外国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允许母公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间接抵免法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2、一、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范围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或负担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3.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抵免限额内抵免。由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企业在依照税法的规定抵免税款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税款所属年度的纳税凭证。二、抵免限额的计算我国对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或负担的所得税税款实行限额抵免。抵免限额是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为:境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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