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
3页1、-1-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07 86 号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发挥特长,突出能力,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特制定本规定。一、申请时间及条件1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可以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在第二学期结 束后一周内可以申请在所在学院内转专业。2申请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热爱 祖国, 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违纪现象;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入学后必修课成绩 全部合格(不含重修合格);本学期(或本学年)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年级前 20%(含)。 二、转专业比例及限制1每个专业可转入的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 6%(含)以内。2四年制、五年制专业不能转到七年制专业学习;理科生源学生只能转入当年招生的相应的理科或文理科兼招的专业,文科生源学-2-生只能转入当年招生的相应的文科或文理科兼招的专业。三、办理程序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学院领取、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每位学生限报 1个专业。2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
2、学生进行审核,将学生学习成绩单等材料汇总后在下学期开学第 1 天报教务处。3教务处复核后,在校内张榜公布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根据学生所填志愿,将学生材料送达拟转入学院。为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教务处不向学院提供学生必修课程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及其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情况。4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对要求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 试等)。考核内容应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公正性。考核结果报教务处。5教务处根据以下考核内容,按转专业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 60%(A),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 20%(B),学院考核占20%(C)。计算公式如下: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 绩点/510060% ;B=20-20/n(排名-1),n 为转出名额;C=转入专业 学院笔试 、面试成绩,满分 20 分。-3-6教务处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四、其他1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允许转专业 1 次。2转专业学生在 2 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3学生必须获得转入专业的所有学分后方可毕业,转入专业的课程与原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相同时,原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可申请免修,以原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原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小于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应予重新学习。4若遇转入转出专业收费不一致,则按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五、本规定从 2007 级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浙江中医大学优秀学生申请校内转专业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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