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合同的效力
66页1、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通过讲授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附通过讲授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表见代理订立的合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22024/2/13一、合同的生效条件一、合同的生效条件(一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效力的概念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赋予的拘束力。律赋予的拘束力。32024/2/13(二)合同的生效条件(二)合同的生效条件 1 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自然人自然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 特殊行业当事人缔约能力特殊行业当事人缔约能力 如外贸经营资格如外贸经营资格42024/2/13 2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 3 3、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序良俗)4 4、合同形式合法、合同形式合法52024/2/13二、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2、二、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概念及特征概念及特征 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自始不具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备法律效力的合同。1、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务关系的合意。合同前冠以无效二字,说明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前冠以无效二字,说明当事人的合意法律不予承认,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法律不予承认,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律效果。2、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3、合同因其自始无效,因而不发生财产、合同因其自始无效,因而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果。转移的效果。4、无效合同,只是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无效合同,只是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效力。意,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效力。5、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定要件或违反法、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定要件或违反法律的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违反律的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违反的是法定义务。的是法定义务。72024/2/13无效合同的种
3、类无效合同的种类 1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2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人利益;3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82024/2/13案例案例 张某准备将自己闲置的一套住房以张某准备将自己闲置的一套住房以50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孙某,双方在签订合同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孙某,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张某提出:为了规避过户时候需的时候,张某提出:为了规避过户时候需要缴纳的税费,应该签订一份要缴纳的税费,应该签订一份3838万元的合万元的合同,对外声称价格为同,对外声称价格为3838万元,实际价格为万元,实际价格为5050万元,这样双方均可以节约一笔可观的万元,这样双方均可以节约一笔可观的费用。孙某于是同意。费用。孙某于是同意。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一申请人:孙某某第二申请人:孙某
4、被申请人:谢某孙某某系孙某父亲,两人名下有一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弄号室的房屋。2005年,孙某因经商缺少资金,与朋友谢某商量将房屋过户给谢某,以获得银行贷款。为了瞒住孙某某,孙某找了案外人冒充其父孙某某,在上海市公证处办理了以案外人唐某为代理人的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此后孙某和代理人唐某与谢某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贷款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房屋过户至谢某名下后,孙某得到了银行贷款29万。此后房屋一直由孙某继续居住,由孙某每月替谢某偿还银行贷款,其父孙某某毫不知情。两年后孙某经营状况不错,打算将银行贷款还清后,将房屋重新变更至自己和父亲的名下,但此时,谢某反悔,不予配合,坚持声称房屋是自己买下的。孙某见状不再替谢某偿还银行借款,法院查封了房屋,父亲孙某某终于知道了事情真相。父子二人不得已,根据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约定,将谢某诉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原买卖合同无效,将房屋恢复至两申请人名下。据此,仲裁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裁决:一、确认第一申请人孙某某、第二申请人孙某与被申请人谢某于2005年8月
5、30日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第一申请人孙某某、第二申请人孙某应在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向被申请人谢某返还人民币29万元;被申请人谢某应在收款同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办理抵押贷款登记注销手续,并在抵押贷款登记注销之日起十日内将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弄号室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自被申请人谢某名下转移登记至第一申请人孙某某、第二申请人孙某名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村青年小王前往福建某煤矿打工,报名时,厂方以煤矿已承包给工头为由,要求小王与工头签订合同。而工头却在合同中规定,工头每月支付60元的危险补贴,由小王自己解决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小王在工作期间出现人身伤亡,工头及煤矿概不负责,当时小王急于上班,便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没料到,6个月后,小王在一次塌陷事故中死亡。小王的家人找到煤矿及工头,要求他们承担丧葬费,并赔偿经济损失。但煤矿及工头都认为他们不能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小王上班时已知道煤矿工作的危险性,并且每月都领取了危险补贴,同时在合同上也明确规定,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出现人身伤亡,煤矿及工头概不负责132024/2/13合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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