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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刑诉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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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17年刑诉法真题一、 单选题(1-21)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D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具有典型的职权主义特征,1996年、2012年、2018年三次刑诉法的修改都在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控辩式诉讼改革。不管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目前主要都还是职权主义诉讼结构,A错误。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对被告人量刑问题的审理仍然存在控辩对抗的因素,B错误;侦查阶段尚未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只存在侦查机关(广义的控诉者)和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没有中立的裁判者,C错。本题答案是D。2.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

      2、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在核准之前,侦查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可知本题ACD选项说法均错误,答案为B选项。3.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9 条规定,刘某提起自诉符合法律规定,B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错误, 项不能选。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6条规定,司法部答案说区法

      3、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正确,值得商榷,个人认为是可以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本案区法院受理该案后, 王某并不具备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 条规定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故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3 条和第24 条规定, 对齐某可申请 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都于法无据, 故D项错误。4.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A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 【解析】钱乙系钱甲的近亲属,有权担任辩护人,按照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

      4、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钱乙不是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而非辩护律师,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律没有规定律师在场,C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51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分案起诉:(一)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二)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起诉可能妨碍案件审理的;(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审理的;(四)具有其他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第 5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别提起公诉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可

      5、以及时建议人民法院并案审理。”题目并未给出可以并案审理的条件,D错误。本题答案是A。5.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答案】C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关联性规则 D.意见证据规则 【解析】证据规则可以分为两类:第一,调整证据证明能力的规则,它解决的是证据资格的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第二,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它解决的是证据证明价值大小的问题,比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本题答案是C。6.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C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 【解析】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可见,A错误。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

      6、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甲涉嫌盗窃罪,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检察院可以公开审查也可以不公开审查。因此,B错误。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可见,D错误。本题答案是C。7.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C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 【解析】按照高法解释第14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由此可见,C正确,A、B错误。按照刑

      7、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由此可见,D错误。本题答案是C。8.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于9月30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D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 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时,上诉期间中止 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 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解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刑事诉讼法第1

      8、05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本题中上诉期间从21日的次日即22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恰逢国庆假期,因此,上诉期应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所以,8日并没有耽误。上诉期间,BC均错误。判断上诉期应以邮戳日期为准,D正确。本题答案是D。9.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D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解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112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9、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立案仅要求达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A错误。环卫工人马某为报案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控告人才能申请复议,B错误。控告主体只能是被害人,C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1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D正确。本题答案是D。10.关于侦查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A.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 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的房屋 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 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辨认犯罪嫌疑人 【解析】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而A选项中竟然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错误。B项是犯罪嫌疑人对现场进行的辨认,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3)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选项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违犯了辨认要个别进行的原则,不正确。依据高检规则第260条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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