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新旧条文对比
9页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新法)法规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发布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18.12.29 生效日期: 2022.06.05 生效日期: 2018.12.29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 第 三 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 四 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 五 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 六 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 七 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 八 章法律责任 第 九 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2、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防治 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法。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 噪声 ,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 噪声 污染,是指超过 噪声 排放标准 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 ,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法。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 适用劳动保护等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
3、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 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第七条 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
4、督管理。 各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 公安、交通 运输、 铁路 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 等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 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 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
《2022年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新旧条文对比》由会员zxd****56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新旧条文对比》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企业订餐服务合同(与互联网平台签订)、餐饮服务合同(单位统一结算)、餐饮配送服务合同
生态合作伙伴合作框架协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2024年新《公司法》亮点解读
2024年新《公司法》变化解读
2024年新《公司法》变化解读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新《公司法》重点解读--上
2024年新《公司法》重点解读--下
企业涉案合规实务
2024年新《公司法》修订要点解读
国有企业合规风险管理
2023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读
2023年国有企业年终总结模板
简约清新年度工作总结PPT模板、商务风年度计划总结企业员工述职报告PPT模板
2023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详细解读--一般规定--第三人欺诈、胁迫行为的法律责任(第5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实务--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实务--工程鉴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实务--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021年《动物防疫法》变化解读之总则 (1)
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点解读
个人求职简历--行政专员、人事专员
2022-07-31 32页
2022-07-31 11页
2022-07-31 6页
2022-07-31 3页
2022-07-31 7页
2022-07-31 4页
2022-07-31 5页
2022-07-31 12页
2022-07-31 2页
2022-07-31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