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含说明)-(最新版-修订).pdf
3页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参加险种:养老() 失业() 工伤() 生育( ) 医疗() *姓 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婚姻状况 *文化程度 *户口性质 户口所在区县街乡 *户口所在地地址 *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 *居住地(联系)地址 *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 *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邮政编码 *参保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 *参加工作日期 *个人身份 申报月均工资收入(元) *缴费人员类别 *医疗参保人员类别 离退休类别 离退休日期 农转非类别 批准征地日期 农转工补缴单位名称*是否患有特殊病 特殊标识 残疾证编号兼职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编码有效截止日期 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 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帐号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定点医疗机构 1 定点医疗机构 2定点医疗机构 3 定点医疗机构 4定点医疗机构 5 本人目前确属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现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的要求本人已如实填写了上述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参保人签字: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 1.姓名: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2.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 18 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3.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4.性别、民族: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5.婚姻状况: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它) 6.文化程度:文化程度: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7.户口性质:户口性质: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城镇 ( 非农业户口 ) 农村( 农业户口 ) 8.户口所在区县街乡: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9.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0.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1.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2.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3.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可选择所在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联系)地址的任意一个做为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的地址,为必录项。
1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指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填写已选定的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5.参保人:参保人: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16.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填写参保人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姓名及号码 17.参加工作日期:参加工作日期:填写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为必录项 (注:首次指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工作) 18.个人身份(代码项):个人身份(代码项):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公民从事的职业或者身份进行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工人、干部 19.缴费人员类别(代码项):缴费人员类别(代码项):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城镇、外埠农村劳动力 20.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医疗参保人员类别:根据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的规定,对人员进行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在职、在职长期驻外 21.是否患有特殊病:是否患有特殊病:请如实自填,为必录项 22.残疾证编号:残疾证编号:残疾人证编号,如果特殊标识选择”残疾人”,此指标为必录项,请根据残疾证如实填写。
2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编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编码:请根据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记载如实填写 24.有效截止日期:有效截止日期:指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截止日期,填写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编码的人员此项为必录项 25.参保人签字:.参保人签字:参保人本人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的本人姓名,为必填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