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保障工作意见.docx
3页劳动保障工作意见 ****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局开发区办事处: ﻫ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直接面对群众的服务窗口,是落实劳动保障政策的前沿阵地,是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载体和重要依托.近年来,市区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充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社区工作站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严重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要求,建立一支劳动保障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服务队伍,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立人员变动申报制度凡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录用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应严格按照社区平台建设“六到位”的要求,确保“定人定岗”.如因组织原因需要调动,必须事先履行申报程序未经申报同意和补员到位,街道社区不得擅自调整、变动工作站人员. ﻫ 1、街道及辖区内同岗位之间变动.应先填写“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表",经区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三日内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2、跨区域同岗位之间变动除履行上述手续外,须经跨入区及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重新办理录用就业登记(记载)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ﻫ 二、建立人员减少和补员计划申报制度.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组织或个人原因离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按《XX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提前30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减少表”.所在社区、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在7日内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填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补员申报表"报区、市劳动保障部门 ﻫ 三、坚持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社区补员或增员申报后,在15日内由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街道(乡镇)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公开招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事业心重的优秀人员吸收进来,切实抓好人员选拔入口关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招聘简章”须按市确定的统一规范文本,实际招聘时应先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并由市监督实施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后填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增加表",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同意后,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 从20****年4月1日起,新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一律执行公开招聘制度 四、抓好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社区工作站人员参加业务知识以及就业新政策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根据省厅要求,到年底前,社区工作站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达到90%以上 五、工资奖金发放实行定人定岗制度为稳定社区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理顺社区工作站人员的工作主次,真正保障实际从事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收入到位,各区要负责督查社区工作站人员的工资、奖金发放到位情况,杜绝占用以及冒领现象.当月离岗减少的在册工作站人员,市劳动保障部门从次月起停发工资、奖金,停缴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