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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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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生入托、入学查验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预防接种证工作柘皋镇中心卫生院2014年8月28日1 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二、学校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政策二、学校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政策三、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三、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作规范(20132013版)版)四、学校与接种单位工作职责与流程四、学校与接种单位工作职责与流程五、入托入学查验相关表格填写五、入托入学查验相关表格填写内容内容2 广义: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通过适宜的途径对机体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狭义:指的是仅接种疫苗,使个体或群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免疫力预防接种的定义预防接种的定义3 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苗,免费向公民提供预防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的定义国家免疫规划的定义4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由“五苗防七病”逐步做到“十四苗防十五病”新增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群/AC结合、A+C多糖)、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这些疫苗均免费向公民提供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5 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的定义疫苗的定义6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疫苗的分类疫苗的分类7 免疫程序指对某一特定人群(如儿童)预防针对传染病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次序、剂量、部位及有关要求所作的具体规定只有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接种,才能充分发挥疫苗的免疫效果,减少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发生,避免浪费,有效地保护易感人群内容包括:内容包括:起始月龄、接种剂次、剂量、剂次之间的时间间隔等免疫程序免疫程序8 疫疫 苗苗接接 种种 对对 象月(年)象月(年)龄龄接种接种剂次剂次备备 注注乙肝疫苗乙肝疫苗0 0、、1 1、、6 6月龄月龄3 3出生后出生后2424小时内接种第小时内接种第1 1剂次,剂次,第第1 1、、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28≥28天。

      天卡介苗卡介苗出生时出生时1 1脊灰疫苗脊灰疫苗2 2、、3 3、、4 4月龄,月龄,4 4周岁周岁4 4第第1 1、、2 2剂次,第剂次,第2 2、、3 3剂次间隔剂次间隔均均≥28≥28天2 2、、3 3、、4 4月龄服用液月龄服用液体疫苗,体疫苗,4 4周岁服用糖丸疫苗周岁服用糖丸疫苗百白破疫苗百白破疫苗3 3、、4 4、、5 5月龄,月龄,1818--2424月龄月龄4 4第第1 1、、2 2剂次,第剂次,第2 2、、3 3剂次间隔剂次间隔均均≥28≥28天白破疫苗白破疫苗6 6周岁周岁1 1麻风疫苗麻风疫苗(麻疹疫苗)(麻疹疫苗)8 8月龄月龄1 1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1818--2424月龄月龄1 1乙脑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8 8月龄月龄,2,2周岁周岁2 2A+CA+C流脑结合疫苗流脑结合疫苗6 6--1818月龄月龄2 2第第1 1、、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1 1个月个月A+CA+C流脑多糖疫苗流脑多糖疫苗3 3周岁周岁,6,6周岁周岁2 2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3≥3年;第年;第1 1剂次与剂次与A A群流脑疫苗第群流脑疫苗第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12≥12个个月月甲肝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1818月龄月龄1 19 ①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②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③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④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⑤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未完成基础免疫的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0   1、学校较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   学校相对封闭的场所,人群聚集,一旦有人感染上某种传染病,很容易造成相互传播,尤其存在免疫空白的情况下,短时间内会出现大量病例,特别是容易引发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的流行和暴发    2、学生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个体的免疫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受传染    3、学校传染病流行概况    据近几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资料统计显示,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中约五分之四是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的传染病流行事件中,前五位的病种分别为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细菌性痢疾。

      二、学校的预防接种二、学校的预防接种----学校的发病特征学校的发病特征11   1、预防接种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生及时享受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参与各类预防接种,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最终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对在校学生的危害   2、疫苗类别   参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省级增加疫苗的免疫程序,选择合适的疫苗进行预防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适龄儿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预防接种适龄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  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3   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第六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4   3、《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5  1、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 ) 2、省卫生厅、教育厅《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皖卫防〔2005〕111号) 3、 省卫生厅、教育厅 《关于切实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卫疾控秘〔2011〕394号) 4、合肥市卫生局、教育局《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卫防〔2011〕116号) 5、合肥市卫生局、教育局《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2013版)》(卫防〔2013〕111号)与学校预防接种有关的依据与学校预防接种有关的依据16 合肥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              卫防〔2013〕111 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2013版)》的通知三、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三、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17 通过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对疫苗接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儿童相应疫苗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提高儿童对相关传染病特异性免疫力,在学校建立预防传染病的免疫屏障,减少学校相应传染病发生,防止出现暴发疫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

      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目的和意义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目的和意义18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成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组,指定专人、相对固定负责此项工作,要把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本辖区查验工作统一组织、督查、考核与管理各单位均应建立长效激励工作机制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组织管理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组织管理19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有关培训工作,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派员参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技术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查验标准和查验要求,未经培训者不得从事新生查验工作新生入学入托新生入学入托----业务培训业务培训20 (一)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二)疫苗补种通知单(三)国家一类疫苗的完成情况(四)需补种疫苗的针次和种类 新生入学入托查验内容新生入学入托查验内容21 我市6岁以下(包括6岁)儿童共需免费接种11种、22针次的疫苗,具体针次如下:(一)卡介苗1剂次,免疫程序出生时接种;(二)乙型肝炎3剂次,免疫程序出生24小内、1、6月龄;(三)脊髓灰质炎4剂,免疫程序2、3、4月龄基础三剂;4岁加强一剂;(四)白百破4针剂次,免疫程序3、4、5月龄基础三剂;1.5-2岁加强一剂;(五)麻风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8月龄;(六)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1.5-2岁;(七)白破二联1剂次,免疫程序:6岁;(八)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8月龄、2岁;(九)AC流脑结合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6月龄第1剂,间隔1个月第2剂;(十)A+C流脑多糖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3岁、6岁;(十一)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1.5岁。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针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针次22 (一)将查验工作纳入招生简章或通知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托幼机构在下发招生简章或张贴招生通知时,注明儿童报名前家长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查验,并取得由接种门诊开具的“合肥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以下简称“疫苗补种通知单”)后方可报名二)幼儿园毕业学生家长宣传各托幼机构做好毕业班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和督促工作,每年4月底前向所有毕业班学生发放“致学龄前儿童家长一封信”(附件1),并利用黑板报和家长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以争取儿童疫苗补种时间查验程序查验程序23 (三)入园查验:各托幼机构在新生报名时对所有新入园的儿童收取 “疫苗补种通知单”,对于报名时缺失“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儿童,幼儿园均要督促其家长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入园后由所在的托幼机构督促完成相应疫苗的补种 查验程序查验程序24 (四)入学查验:各学校在开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对所有新生收取“疫苗补种通知单”,对于报名时缺失“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学生,学校均要督促家长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办理。

      开学后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生花名册和“疫苗补种通知单”上标注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剂次,统一填写“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需补种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附件3),同时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 9月15号前将填写完整的“记录表”(一式两联)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交预防接种门诊,由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需补种疫苗信息的再次核对查验程序查验程序25 查验接种证最终目的是做好疫苗的补种,确保疫苗接种率各疫苗接种单位负责对辖区所有学校及托幼机构记录表上的漏种儿童进行疫苗补种,将补种日期填在预防接种证和“记录表”上,同时做好儿童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学校和接种单位应在九至十一月份期间,每个月相互反馈需补种学生名单和学生需补种疫苗情况(附件4中表格),定期保持沟通协调,确保疫苗补种工作进度儿童所有疫苗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11月底将“记录表”第二联和“合肥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汇总反馈表”(附件4)及查验总结反馈至相关学校疫苗补种疫苗补种26 各接种单位合理安排开诊时间,查验期间周六、周日安排人员值班,以方便儿童开展查验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在为儿童补办接种证和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一律免费,不得借查验接种证强行推行二类疫苗的接种。

      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后,可宣传国家二类疫苗接种政策,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本着家长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疫苗补种疫苗补种27 (一)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14岁内儿童疫苗补种原则进行相应疫苗补种,尽可能采取联合免疫,提高疫苗接种率二) 6岁儿童疫苗接种:除接种国家免费的白破二联疫苗和A+C流脑疫苗外;为减少学校等集体场所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流行,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加强接种一剂麻腮风三联疫苗,以防止学校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但要本着家长自愿自费原则,接种前做好告知,不得强行接种疫苗补种的原则疫苗补种的原则28 以接种点为单位,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查验率100%、补证率100%、6岁以下儿童一类疫苗补种率>95%;6岁儿童白破二联疫苗(或百白破疫苗)、A+C流脑疫苗接种率>90%;查验记录表填写完整率90%以上;负责查验人员相关知识知晓率90%以上主要考核指标主要考核指标29 每年全市所有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在12月中旬结束,各接种单位指导县区建立查验工作档案,并以学校为单位反馈查验结果12月20日前逐级汇总附件5,完成并上报查验工作总结,各单位查验专项资料装订成册。

      资料的收集和归档资料的收集和归档30 每年在学校新生报名时和开学后,各县(市)区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进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不断促进该项工作质量的提高督导检查督导检查31 四、工作职责与流程四、工作职责与流程•(一)接种单位•1、每年4月份在区域内幼儿园大班发放《致学龄前儿童家长一封信》•2、9月以前组织开展对区域内所有幼儿园小学查验老师的培训工作•3、9月10日前收集上报区域所有学校本底资料•4、开展查验工作,填写“补种通知单”•5、开展补种工作将接种信息填入接种证,录入系统,登记专门门诊日志及“需补种情况记录表” 32 四、工作职责与流程四、工作职责与流程•6、9至11月份期间,每个月向学校反馈需补种学生名单和学生需补种疫苗情况 ,在中心校配合下开展督导一次,保持沟通协调,确保疫苗补种工作进度 •7、11月底将“记录表”第二联和“合肥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汇总反馈表” 及查验总结反馈至相关学校12月10日前上报入学(托)查验接种证汇总报表33 四、工作职责与流程四、工作职责与流程•(二)学校•1、确定专人负责全校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按时参加由卫生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制定入学查验工作制度•2、在招生简章或报名通知上明确要求儿童入托入学前,由儿童监护人带接种证到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凭接种单位开具的“补种通知单”报名 •3、报名时收集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和“补种通知单”,登记到“合肥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需补种情况记录表”,在未完成的项目上划“√”,已完成的项目不填写,记录表一式二联,于9月15日前交给所在地接种单位 34 四、工作职责与流程四、工作职责与流程•4、根据收集的“补种通知单”及填写的“合肥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需补种情况记录表”,并随时根据接种单位反馈表,督促无证和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时到接种单位进行补证或补种; •5、对于非新入托入学、由其他学校转学过来的儿童适应以上查验程序; •6、将招生简章、入学查验工作制度、收集的“补种通知单”、“合肥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需补种情况记录表”第二联及接种单位汇总反馈表整理归档,建立查验工作档案 35 入托入学查验相关附件五、入托入学查验相关表格36 1、学校负责查验人员大多不能固定,部分学校查验人员对查验程序、疫苗种类和相关表格填写不熟悉,参加培训的人员不负责查验工作2、学校查验工作档案和相关制度不健全3、《疫苗补种通知单》收集不全,《查验记录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部分学校让学生填写4、部分学校的工作进度较慢,学校迟迟不能完成《查验记录表》的填写,不能及时交到区域内接种单位,学校督促未补种儿童力度不够5、存在学校不配合卫生部门的工作,查验接种证工作完全由接种单位代为完成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37 •谢谢!!!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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