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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029013济宁市易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水云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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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拟批准的济宁市易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水云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济宁市易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水云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8日0537-2316723电子信箱: jnshbjjdglk@ 通讯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琵琶山北路6号(272100)附件:济宁市易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水云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济宁市易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水云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2014.6 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 2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 21.2拟建工程分析 51.2.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52 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 92.1环境质量现状 92.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0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14 公众参与 124.1 公众参与实施方案 124.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44.3 鲁环评函〔2012〕138号符合性分析 16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76结论 171 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之规定,该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山东省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131号文符合性拟建项目符合金乡县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拟建项目实行集中供热,不新上锅炉,生活废水进入金乡县污水处理厂,不影响金乡县治污减排;拟建项目位于金乡县城区东部,不属于限批区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限批企业,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范围内,本项目不属于“禁批、限批”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相关规定2)263号文符合性表1.1-1 项目建设与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则具体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本项目为核准制项目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不属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行业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包含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符合(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

      本项目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外;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乡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污染物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金乡县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区域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符合(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63号文件)3)项目建设与鲁环评函[2013]138号文件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文件要求,预测了特征污染物的环境影响,并提出了区域环境质量的达标措施,符合鲁环评函[2013]138号文件要求4)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最新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图中,本项目位于金乡县文峰东路南侧,春秋路西侧,荷香路北侧,金济河东侧,本项目用地符合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1.2拟建工程分析1.2.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金乡县水云台项目;(2)建设单位:济宁市易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新建;(4)项目总投资:68195.06万元;(5)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74273.70m2(约111.41亩),总建筑面218141m2 1.2.2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见表1.2-1表1.2-1 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类别内容1主体工程多层住宅C-D座为商业住宅一体化,供18座,其中4栋28F,1栋26F,1栋23F,4栋22F,2栋10F,2栋7F,1栋6F,3栋5F建筑面积130502 m2商业建筑A—B座为商业,共27座,层数为1-3层,局部4层商业建筑面积46259 m22辅助工程配套公建变配电室、燃气调压站及地下换热站等公建,总建筑面积723m2绿地、道路及广场绿化面积25995.80 m2,道路面积19601.4 m2,广场面积13821.8 m2停车位规划设置1470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140个,半地下停车位1330个,地上车库744 m2,半地下车库9042 m23公用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水源,由市政管网供区内消防、生活、绿化用水,商铺均单独设置独立的给水系统。

      本项目供水由金乡县自来水公司提供排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商业废水等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乡县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供电由金乡县供电公司供给,由场区外围市政电网引入二路独立的10kV电源,设8处地上配电室,其中C区设置4处,在D区设置4处变配电室燃气气源为金乡县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小区内C09#楼南侧设一处地上燃气调压站,调压后供给用户使用供热由济宁义达热力有限公司提供集中供热,在物业管理站南侧设地下换热站1处4环保工程施工扬尘施工材料堆场加盖篷布或库内堆放,外围设围挡建筑垃圾设置分类堆放场地,积极回收利用施工噪声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在施工场地靠近道路一侧设立临时声屏障营运期污水小区内建设配套污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乡县污水处理厂营运期生活垃圾小区内分布垃圾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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