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docx
1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工大教发 [2022] 001号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那么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才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技竞赛、实践创新等活动,北京工业大学于2022级开头实施创新学分为了进一步模范创新学分认定程序,依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手段》(工大教发[2022]005号),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1 创新活动学分 1.1 定义与内涵 创新活动学分是指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学分: (1)加入校级(含)以上科技竞赛; (2)发表学术论文; (3)申请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承受学校“星火基金”工程(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测验筹划工程”等同类工程)并按筹划结题; (5)参与教师的科研工程或教师为本科生拟定的科研训练工程; (6)参与企事业研发工程或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工程并完成所承受的任务; (7)作学术报告或听学术报告; (8)参观科研测验室。
1.2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 各学院务必为每个自然班配备一名学生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该教师由学生所在自然班的班主任教师承担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的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前,根据学校及学院的通知,组织本班学生提交《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各类创新活动成果证明材料; (2)根据学校的管理文件,对学生的各类创新活动成果举行认定,符合条件者赋予相应的创新活动学分; (3)汇总学生当次所获得的创新活动学分,计算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创新学分总和,填写《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2) 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的工作量认定: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视同完成一门2学分创新实践课程的工作量,认定48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1.3 创新学分认定程序 - 1 - (1)坚持“自主学习,自主管理”的原那么,由学生本人负责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打定相应的证明材料; (2)根据学校和学院的通知,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上交本班的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 (3)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负责审核《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认定相应的创新学分,填写《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 (4)创新学分成果收录教师将《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送交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存档备案,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将《北京工业大学XX学院XX班创新学分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1.4 相关创新活动 1.4.1 科技竞赛 1.4.1.1 认定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工程名单》中认定的各类科技竞赛工程 1.4.1.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1)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2)假设没有获奖,需要供给完整参赛证明复印件;完整参赛证明由各竞赛的校内承办单位供给,由竞赛责任人签字及承办单位所在学院盖章; (3)同一竞赛工程在一次赛事中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奖项认定创新活动学分 1.4.1.3 留神事项 (1)完整参赛的定义由学校竞赛主管部门和竞赛承办单位根据概括处境协商确定; (2)校内的各竞赛承办单位要留神保存好学生加入竞赛的过程文档,在竞赛终止后应实时向学校主管部门供给获奖及完整参赛学生名单 1.4.2 发表学术论文 1.4.2.1 认定范围 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1.4.2.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当期期刊或出版物的封面和目次等) 1.4.2.3 留神事项 (1)“中文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2)“正式出版物”需有出版号; - 2 - (3)仅出示论文的录用通知不予认定。
1.4.3 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4.3.1 认定范围 得到申请号或获得授权证书,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1.4.3.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1)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2)假设尚未获得授权证书,只是得到申请号或者研发专利初审通过,需供给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4.3.3 留神事项 同一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可在获得申请号或者研发专利初审通过后申请认定,也可在获得授权证书后申请认定,但只能申请认定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1.4.4 科研活动 1.4.4.1 星火基金 1.4.4.1.1 认定范围 (1)承受学校“星火基金”(包括面上工程和重点工程)并且按筹划结题; (2)承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测验筹划工程”、“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筹划”等相关的国家级和市级工程的,视同“星火基金”重点工程 1.4.4.1.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学校主管部门为工程成员出具的工程结题证明的复印件 1.4.4.1.3 留神事项 (1)工程按筹划结题并阅历收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应实时为工程成员发放工程结题证明,有关部门要留神保存好学生加入工程的过程文档并做好存档备案; (2)申请创新学分的“星火基金”工程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测验筹划工程”、“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筹划”等工程不得与1.4.4.2的工程内容重复,同一工程只能申请认定一次。
1.4.4.2 参与教师的科研工程或教师为本科生拟定的科研训练工程 1.4.4.2.1 概括操作流程 (1)本校教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为本科生拟定科研训练工程; (2)教务处通过“教导”不定期发布教师提出的本科生科研训练工程; (3)学生根据“教导”上发布的本科生科研训练工程信息,主动联系相关的指导教师,经过师生双向选择后,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训练工程所涉及的场地和经费等问题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协调解决; (4)学生按筹划完本金科生科研训练工程,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科研训练成果 - 3 - 举行鉴定,并实时出具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由学生保存) 1.4.4.2.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1)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2)由指导教师签字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4.2.3 留神事项 (1)每个本科生科研训练工程的参与人数不得超过5人,提倡1个工程1个人; (2)申请创新学分的本科生科研训练工程不得与“星火基金”工程或“国家大学生创新性测验筹划工程”、“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筹划”等工程重复,同一工程只能申请认定一次。
(3)为制止与毕业设计内容重复,毕业设计学期的本科生不能参与本科生科研训练工程并申请创新学分 1.4.4.3 参与企事业研发工程,或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工程 1.4.4.3.1 认定范围 (1)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研发工程,完成所承受的任务,所在单位认可并供给证明; (2)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及教研工程,完成所承受的任务,所在单位认可并供给证明; 1.4.4.3.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1)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2)由工程承受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4.3.3 留神事项 (1)不包括由北京工业大学所承受的研发工程、科研及教研工程; (2)学生在完成所承受任务的3个月之内,完成至少5000字的总结报告 1.4.4.4 听学术报告并整理形成报告笔记 1.4.4.4.1 认定范围 听学术报告,并整理形成听报告笔记;每次听报告笔记不少于500字 1.4.4.4.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听报告笔记 1.4.4.5 由班主任组织,参观省部级(含)以上重点测验室 1.4.4.5.1 认定范围 由班主任组织,参观省部级(含)以上重点测验室;每参观一个测验室,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参观总结。
- 4 - 1.4.4.5.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参观总结 1.4.4.6 作学术报告 1.4.4.6.1 认定范围 (1)学生本人以北京工业大学名义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2)学生本人以北京工业大学名义在校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1.4.4.6.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1)学术报告的文字材料; (2)由学术报告组织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5 科研获奖 1.4.5.1 认定范围 获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技术研发、自然科学奖 1.4.5.2 学生所需供给的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1.4.5.3 留神事项 获奖证书应由国家科技部、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科技厅颁发 2 创新实践课程学分 2.1 定义与内涵 创新实践课程学分是指通过加入旨在培养创新精神、科研才能的实践课程而获得的学分创新实践课程是教师为本科生上课的重要组成片面创新实践课程学时分为24学时(1学分)、36学时(1.5学分)和48学时(2学分) 创新实践课程包括: (1)独立设置的创新性、研究性测验选修课; (2)结合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活动的实践选修课。
2.2 教师任课资格 可由多名教师承受课程任务,提倡设主讲教师1名,主讲教师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2)具备承受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才能; (3)对申请主讲课程有较深度的研究,在实践教学方面有对比好的根基 2.3 教师申请程序 (1)开课教师应向自己所在学院提出课程主讲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创新实践课程选修课申请表》(附件3),并供给课程简介,课程大纲等资料;根据具 - 5 -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