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doc
3页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5〕7号───────────────关于对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郝廷木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当事人:郝廷木,职务:时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查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7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2015年一季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以及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决策过程中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副总裁郝廷木未遵守前述规定,于2015年4月27日买入力帆股份股票35,800股,成交均价 13.645元/股,成交金额488,491元郝廷木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条、第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鉴于公司副总裁郝廷木违规买入的股票数量和金额较大,且同时构成两项违规,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郝廷木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五年七月六日第 1 页 共 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