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羊绒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docx
20页2021年羊绒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9月名称其中备样量羊绒 衫生产企业见生产企业名单152件/I件不得少于20件江苏纺检8, 苏州中纺联7实体店(随机3 个设区市)商场102件/I件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江苏纺检15,苏州中纺联10超市5批发市场(集贸市场)5专卖店、便利店或杂货店5电商及直播平台苏宁易购22件/I件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江苏纺检2天猫2苏州中纺联8京东2唯品会2抖音2注:1、电商抽样选择销售量大、质量差评较多的产品2、 同一生产企业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产品在同一抽 样领域(指生产企业、市场实体店、电商(直播)平台3类抽样领域之一)不得重 复抽样3、 在直播平台(抖音)上抽样时,抽查企业和品牌不限于江苏省内企业和品 牌如上述平台无所抽产品,可在快手、淘宝等直播平台进行抽样3.5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1)生产企业抽样:监督抽查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受检企业有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方法产生抽样人员在受检企业成品仓库或者其确认 场所,确定产品批次基数或者进货及库存数后按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随 机抽样,并现场查验样品状态和数量。
所需检验样品以承检机构名义付 费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企业先行无偿提供,启动备用样品进行复检时 由原承检机构另行付费购买,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企业生产企业抽查 15批次,抽样数量2件(其中备样1件),抽样基数不得低于20件2) 实体店抽样:购买样品,索取发票留证所需检验样品以承 检机构名义付费购买,备用样品由受检企业先行无偿提供,启动备用样 品进行复检时由原承检机构另行付费购买,备用样品封存于实体店覆 盖商场、超市、批发(集贸)市场、专卖店或便利店(杂货店)4类实 体店,尽量覆盖市场现有品牌本次抽样25批次,抽样数量2件(其 中备样1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3) 电商平台抽样:抽样人员以承检机构或消费者名义购买样品, 索取并保留有效的购物发票或者凭证覆盖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唯 品会、抖首等主流和知名电商平台,以销量高、投诉多的商品为重点 将购买过程中与商户交流、产品信息等截图,内容包括:直播间界面信 息(包括销售店铺名称、直播间ID号、带货人、销售款号、价格、广 告用语、宣称信息等)、产品信息(包括商标、厂名厂址、产品外观、 型号规格、款号、价格、销量、产品标注执行标准、纤维含量、安全类 别、发货时间等)、订单或交易记录等销售信息、店铺企业资质(营业 执照等)、快递单和快递包裹拆封前后样品信息等作为证明材料,同时 查验样品状态、数量、配件等信息。
在直播平台抽样过程中如遇到“三 无”产品,应保留相关证据后退样本次抽样10批次,抽样数量2件(其中备样1件),备样封存在承检机构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款式、同一颜色和同一花型的同一批次的产品 一经抽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抽取标注FZ/T 73018-2012《毛 针织品》、FZ/T 73018-2021《毛针织品》,应抽取纤维含量中明示含 绵羊毛含量30%以上的产品,抽取标注FZ/T 73009-2021《山羊绒针织 品》、FZ/T 73009-2009《羊绒针织品》,应抽取纤维含量中明示含山 羊绒含量30%以上的产品抽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所抽样品应得到生 产企业的确认监督抽查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人员不得承担所抽产 品的检验工作对封存在受检企业的备用样品,承检机构应当在样品检验合格或者 异议期满后通知受检企业解封样品网络平台购买的备用样品保存期满 后,承检机构应提交样品处置方案,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后,由承 检机构采取出售(包括拍卖和变价销售)、对外捐赠、销毁等方式处理3.6样品的运输与保存所有抽取到的样品由抽样人员带回,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变化及 其他可能的影响。
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封样并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 唯一性标识3.7检验要求3. 7. 1检验项目、方法及依据按照《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要求,确定检验依 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 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方案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如下: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24019-2012《印花羊绒针织品》FZ/T73009-2009《羊绒针织品》FZ/T73009-2021《山羊绒针织品》FZ/T73018-2012《毛针织品》FZ/T73018-2021《毛针织品》FZ/T73034-2009《半精纺毛针织品》FZ/T73034-2021《半精纺毛针织品》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 7.2检验项目表表6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测方法主要关键检测设备 /台套数检验过程是 否需要电子 记录或影像记录1甲醛含量GB 18401 相应产品标准GB/T 2912. 1分光光度计/2是2pH值GB/T 7573pH 计/2否3可分解致癌 芳香胺染料GB/T 17592GB/T 23344气质联用仪、液相 色谱仪/2否4耐水色牢度GB/T 5713汗渍色牢度仪、色 牢度烘箱/6否5耐汗渍色牢 度GB/T 3922汗渍色牢度仪、色 牢度烘箱/6否6耐干摩擦色 牢度GB/T 3920摩擦色牢度仪/3否序号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测方法主要关键检测设备 /台套数检验过程是 否需要电子 记录或影像记录7纤维含量GB/T 29862 相应产品标准FZ/T 01057GB/T 2910GB/T 16988 等纤维细度仪、烘箱/6否8起球相应产品标准GB/T 4802.3 等滚箱式起球仪/2否9二氯甲烷可 溶性物质相应产品标准FZ/T 20018索氏萃取器/2 恒温水浴锅/4 电子天平/4否3. 7. 2. 1检验应注意的问题a)取样要求对于素色、相同材质、均匀混色或小循环印花、色织及类似效果 的材料,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对于花型循环较大或无规律的印花和色织产品,色牢度试验分别取 各色相检测,以级别最低的作为试验结果对于局部印花、独立印花或分散花型,取样应该包括印花图案中的 各种颜色;如果这些印花色相不同,可分别取样当局部印花图案很小 时,只能在同一个样品中连同底布取足一个试样,不可从多个样品中剪 取后合为一个试样同一样品由不同材质、不同色别或花型的多组件组成时,需按不同 组件分别取样检测各项目对含多组件的产品,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的 1%的小型组件不考核样品有局部印花或配料(拼料、辅料)的,如取样数量不能满足所 有试验要求,应先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样,然后依次取甲醛、色 牢度、pH值试样b) pH值的测定用0. Imol/L氯化钾溶液作为萃取介质,产品标准别 有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c) 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3. 7. 3产品标签检查本次羊绒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进行标签检查3. 7. 4关键项目质控措施3. 7.4. 1实验室间比对由牵头机构负责对所有参与本次羊绒针织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 承检机构分发样品,对纤维含量、起球项目进行比对并收集数据进行分 析对检测数据不满意的承检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比对。
表7实验室间比对质控计划时间项目方式判定原则10月8日-10月15日纤维含量实验室间比对试验结果偏差在3%范围内则 接受起球试验结果偏差半级范围内则 接受10月25日12月10日不合格项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确认, 在前款措施无效的情况 下采取下一条措施:1、 实验室内部换人或换设 备复验2、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指 定或者由牵头承检机构 约请其他检验检测机构 验证检验3、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 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判视具体不合格项目所定(如: 羊绒纤维含量:两次试验结果 偏差在3%范围内则接受)3. 7.4.2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各承检机构实验室内部进行人员比对试验比对项目为耐碱汗渍色牢度、pH值对于不满意的检验结果,从仪器设备、人员、环境条件、 标准物质等方面进行分析,查找原因,直至比对结果满意后方可开展监 督检验工作表8实验室内部质控计划时间项目方式判定原则10月9日-耐碱汗渍色牢度实验室内部质控试验结果偏差在半级范围内则 接受11月15日pH值(人员比对)偏差在0.2之内可接受3. 7.5判定规则a)依据产品标准和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明确判 定规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 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 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标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 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同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 督处汇报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 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 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b)按照《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要求使用检验检 测报告结论用语检验检测报告结论用语见《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 附件12. 2,在生产企业抽样的检验检测报告结论用语为“经抽样检验, 所检项目/XX项目符合/不符合XX标准、XX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 /不合格在电商和实体店购样的检验检测报告结论用语为“经检验, 所检项目/XX项目符合/不符合X X标准、XX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 /不合格3.7.6异议处理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a)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电子或影像记 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证明原结论;b) 对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照监督抽查方案对检验样品或者 备份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报告。
复检原则上不得由原承检机构承担对 能够复现检验结果的检验样品,应当选用检验样品进行复检,按照监督 抽查实施方案对异议及关联项目进行检验;对检验样品不能复现检验结 果而选用备用样品的,应当按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全部项目进行 检验;c) 对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明确不予复检的,予以说明d) 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处理建议本次羊绒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均可复检3. 7.7留样再测产品的留样再测建议项目为纤维含量、起球四、时间安排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时间以省市场监管局下达给承检机构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