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充值合作框架协议.docx
10页代充值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合同编号:-H-hzyk-ht乙方合同编号:【】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口月 [2]EI签订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甲方:杭州游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天津佰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1 孔祥姗]地址:号虹桥国际商务广场 B 栋联系人:[ 洪德才]地址:容城10号楼4018室 ]电子邮件:[ ]3A03-05 ]电子邮件: fl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在推广平台上提供网络信息推广服务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中有单独定义,或甲乙双方有其他书面解释,本协议对所有相关用语的定义参见本协议约定本协议中没有明确的相关词语,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规定、或有权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解释,没有以上文件明确解释的,参考行业惯例解释1.1 推广产品:指本协议下乙方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的甲方软件或游戏产品,具体以4谯将本协议确认的订单为准"指I 三国杀名将传L1.2 推广平台:指乙方合法经营或经授权代理的可以推广产品并使最终用户获得推广产品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软件、各类渠道等本协议下特指[ 百度]1.3_代充值服务:是指乙方提供的,按照甲方的指令以最终用户的名义在推广平台开设账户(以下简称“甲方账户”)并提供充值的服务。
1.4信息流业务:是指乙方提供的,按照甲方的指令在推广平台的特定位置展示推广产品的<相关服务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0.73厘米,左0.03字符,段落间距段前:0磅,段后:0磅,行距:1.5倍行距,无项目符号或编号1.5搜索业务:是指乙方提供的,根据甲方在推广平台选择的推广关键词,发布关于推广产品的推广信息的服务尖2.合作方式电2.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推广服务事宜签订的框架合同,具体每次预充值的时间、额度、推广■P216.2通知如果一方需对另外一方发出通知、请求、认可等,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快递、快递服务、电子邮件或挂号信专递至首页所载地址双方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变更:(1)变更方以书面通知(应签章)的方式告知对方的;(2)变更方原授权人或原联系人以邮件通知方式告知对方的H6.3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甲方有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及/或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分授权给其关联公司O仁416.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盖章页)甲方:杭州游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盖章)乙方:-I■天津佰铭网络科技有限公(盖章)带格式的:缩进:首行缩进:0字符产品等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订单为准。
双方首次合作订单见本协议附件,此后双方可依据本协议另行签署订单(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通过指定联系人邮箱以邮件形式)确认冬5化2依据本协议生效的订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订单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各订单为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交易本协议确需修改的,应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电2.3双方以电子邮件形式签署订单的指定邮箱为:甲方:—乙方:后缀为猊,示例.com的公邮%土合同期限{ [2021]年—月——但日至 [2021]年_口^]月 {31] El o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限内确认的订单的执行期超过本协议约定期限的,本协议期限延长至订单的充值金额完全消耗完毕之日冬竺充值费用与推广消耗以4.1账户开通: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开户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推广平台账户,并告知甲方登陆的账号密码等必要的信息,但若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符合推广平台要求的资料文件的,则甲方账户开通时间相应延迟快4.2充值需求确认甲方就单次充值服务需求通过指定联系人邮箱向乙方发送订单的,如乙方未在甲方单次充值订单邮件到达乙方邮件系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单次充值需求订单乙方应按该订单要求完成相应充值。
批注[Flyl]:To佰铭网络法务:本条系充值额度要求,共同提示双方以资遵守,亦系我司硬性要求,不接受删除,谢谢!尽管如此,双方确认本协议期内,甲方所提出的充值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超出部分;即使甲乙双方已通过指定联系人确认充值订单且乙方已实际执行的,甲方亦有权不予支付超出的部分若甲方有意提高充值金额上限的,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合作期间,甲方可以取消或调整单次充值服务的具体需求,但应最迟在乙方完成单次充值服务前[1]个工作日以邮件通知乙方,调整后需求自到达乙方指定邮箱且乙方未在【1】日内提出异议时原充值需求即自动终止穿空返点政策4.3.1针对【搜索】业务,甲方享受【40】%返点优惠政策,即甲方账户可用总额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1 +返点比例)例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元,则甲方账户的推广费用至少【1顾】元返点优惠随每笔实际充值费用一并到达甲方推广平台账户,返点部分的费用不可提现、不可退款针对【信息流】业务,甲方享受【45】%返点优惠政策,即甲方账户可用总额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1+返点比例)例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元,则甲方账户的推广费用至少【145】元。
返点优惠随每笔实际充值费用一并到达甲方推广平台账户,返点部分的费用不可提现、不可退款平方亨受【_】%返点优忠政策,即甲方JU史在上月实际消耗的推广费用款项中和除时应通点金嵌后7将剩余需结算的推广费用会颔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在上月实际消耗的推广费用系10()元,通点金额系【4元,甲方需支付纶乙方的推广费用金额为【&)】元.即平方账户可用忌额度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彳(1+晅点比例)u例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元,则甲方账户的推广费用至少【——】元.返点优惠随每笔实际充值费用一并到达甲方推广平台账户,遥点部分的费用不可提现,不可退款.咛账户可用忌额度-甲方向乙方主付的费用卞(1♦逝点比例)j例如,甲方向乙方支付 以)元,则平方账户的推广费用至少【1仲】元u返点优惠随每笔实际充值费用并到运甲方推广平©账户,通点部分,的费用不可提现、不可退挨L4.3.2乙方延迟支付优惠金额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优惠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求乙方按照延迟部分的费用的【3】%支付滞纳金,延迟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延迟部分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并终止本协议乙方保证在单次充值需求经甲乙双方邮件确认无误后【2】日内甲方账户内的推广费用具有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可用额度。
如甲方账户可用推广费用额度未及时足额实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要有4.5费用消耗*批注[Fly2]: To佰铭网络法务:1、 本条涉及合作系本协议之基础,也是双方合作展开的出发点,需要进一步规制;2、 延迟违约金本身约定的便不高,请勿进一步删除;本条系双方顺利开展之保障,不接受进一步修改,谢谢!&44.4充值到账4.5.1本协议下推广采取竞价模式进行推广,即通过在推广平台后台所设置的推广指令,依据推广情况实时自推广平台甲方账户中扣除相应的推广费用4.5.2费用消耗的乙方式按照双方第4.5.1条所设定的方案进行,具体是指:(1) CPM: Cost-per-Mille/Cost-per-l'housand Impressions,以推广产品每向用户显示 1000 次为单位计费,根据总的千次显示次数计费2) CPC: Cost Per Click,在推广平台中,网络用户每点击一次甲方的推广产品内容,即为一个计费单位3) CPT: Cost Per Time,以时间单位计费的费用计算模式,即根据每天推广产品内容在推广平台特定的位置展示来定价的模式4) CPA: Cost Per Action,单个用户通过乙方推广[点击/下载/注册/登陆]并激活本协议下推广产品而不因任何非用户原因被取消、终止、拦截等,即为一个计费单位。
5) CPD: Cost Per Download,在推广平台相关页面或客户端界面中,网络用户每下载一次给定的链接内容,即为一个计费单位4.5.3推广的操作执行(1) 甲方有权在遵守推广平台政策的前提下自行管理甲方账户推广费用的使用与消耗,具体推广所涉及的价格、期限、位置等信息以甲方自行设定的指令为准在甲方按照推广平台的要求设定推广指令的前提下,乙方保证相应的推广指令得到真实、充分、及时地完成,且甲方可及时收到真实的推广费用消耗数据报告2)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管理甲方账户推广费用的使用与消耗的,应严格遵循甲方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的推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素材、价格、日期、位置等)单次推广要求自甲方发出需求之日起【1】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确认为单次推广需求订单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擅自执行推广费用的使用与消耗的,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外,甲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费用(如已被推广平台扣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4.5.4双方确认:(1)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推广操作被取消、终止、拦截的,则不予以计算2)同一个用户在合作期限内多次进行相应推广操作的,不重复计算,计为一个3)同一号、号、设备、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等符合其中一个条件者均视为同一用户。
464.6费用消耗的复核4.6.1甲方有权【不定时】复核推广报告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费用消耗情况)本协议下各项数据以【推广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参考,但是甲方对该数据有异议且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要求乙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予以配合4.6.2乙方承诺提供推广服务的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1) 保证能够按照甲方的指令在推广平台相关页面展示推广产品,无任何错漏;(2) 不存在利用技术手段模拟用户注册推广产品,在大批量/移动端中统一安装并在激活后卸载、利用技术手段虚假使用、注册等;用户名明显有规律;大量IP地址/设备号重复(同一 IP/设备注册用户不超过5人);重复手动检索、自行点击,煽动他人检索、产生点击,大量重复点击等;或无休止弹出搜索结果窗口;通过程序或脚本模拟用户的点击,自动化点击和检索产生工具、第三方产生点击或检索(例如付费点击、自动浏览、点击机,代理服务器IP点击,假IP点击,相互点击,自动刷新);通过病毒程序、强设首页、强制劫持地址栏、搜索引擎作弊、虚增展示次数;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篡改客户提供的信息等非常规手段进行推广3) 乙方不得虚构用户信息,不得盗用、冒用他人身份、不得为满足本协议效果标准(包括但不限于ROI)推荐或(通过外部群等社交软件放单)诱导非推广自然用户在甲方网站注册、填写信息、投资(借款)等,并承诺在推广过程中不存在恶意捆绑、强制安装、恶意收集/移动终端用户信息及其它侵犯/移动终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若发生以上第(1)至第(3)项行为的,甲方均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拒绝承担该部分服务费(如已支付有权要求乙方退还),(2)要求乙方按照错漏或虚假部分的推广的【]2】倍要求乙方以同样或同等重要的服务位置、服务期间等予以补充发布推广信息,且若乙方拒绝发布或甲方认为没有必要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错漏或虚假部分推广费用的【]2】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及可得利益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