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高中课程方案.doc
16页1(16)深圳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施指导意见(讨论稿)经教育部批准,从 2004 年秋开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学校正确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 ,现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课程结构和管理1、课程结构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课程由八个学习领域、12 或 13 个科目、100 多个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选修又分为两个部分:选修一是国家设置的课程,选修二是学校课程学校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根据学校实行的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必须充分开发、利用课程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可选择的课程资源2、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 16 个学科课程标准和广东省教育厅制订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为依据并组织实施课程设置及学分配置如下表: 2(16)3、课程管理(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 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 周。
为减少学生并学科目,保证学生集中有效地学习,学校应努力做到将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 3(16)段 10 周,其中 9 周授课,1 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 36 学时,一般按周 4 学时或周 2 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或两个学段内完成每周按 5 天计算,每天 7 学时,每周共 35 学时,每学时为 45 分钟,其中机动时间 3 学时(包括班会、团队活动、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其它集体活动) ,实际每周教学时间应保证 32 学时2)每个必修模块和若干选修模块经过规定的学时、规定的方式学习,并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 2 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 18 学时,相当于 1 学分) 3)学分由学校认定学分有具有普通高中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负责认定学分值为整数本省内转学的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为转入学校的累计学分外省转入的学生的学分,由学校根据学生的修习情况、考核成绩并对照课程方案进行转换、认定,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并通过适当的描述反映学生成长发展程度。
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学科类课程以模块为单位、按模块规定的分值由学校或教师根据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结合学生成长记录情况来认定学生修习的学时数达到规定要求、考勤符合学校规定、模块考核合格才能认定学科类模块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和通用技术由教师依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标准或规定来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共 15 学分学生每年都要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并且三年累计不少于三个研究课题其学分认定条件为: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有完整的研究过程并有记录;有课题研究成果;有课时保证;有学生自主选择和自主完成社会实践共 6 学分,每学年 2 学分由学校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和实践的效果等进行认定社区服务三年共 2 学分,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服务时间不少于 5 小时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有关学生服务的对象、时间、项目、体会以及被服务者的意见等来认定学分学生根据需要选修网上课程及社会教育资源提供的课程,其修习的学分,由所在学校作出相应规定后予以认定,但最高学分不超过 6 学分在社会认证机构获得的技术技能证书与相应的学分的认定办法另行制定学校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分的认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是否得到健康顺利的发展。
学校应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学分认定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认定和虚假认定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建立必要的制度,加强检查和监控,保证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4)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 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学分,社区服务 2 学分,社会实践 6 学分) ,在选修Ⅰ中至少获得 22 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 6 学分,总分至少达到 144 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的学分,通常情况下三年内获得学分不超过 180 分5)学生补考、重修、另修、免修的要求:对于学生考核未能获得学分的模块可以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模块,允许重修或另修其它模块在达到该学习领域和科目最低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跨科目、领域选修其他模块对于未经在校修习已经达到课程修习水平要求的学生,允许通过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学校认定其学分 4(16)二、课程编排的原则和程序1、课程编排原则(1)学校要有两个课表:必修课表和选修课表。
最好先排出必修课表,再编排选修课表学生要有自己的个性化课表,个人课表至少包括三个要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2)原则上,高中三年必修课以行政班为基本单位进行教学管理,辅之以教学班组织教学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在教育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探索打破班级或年级体制安排课程,实行“走班”制3)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4)规划学校课程按学科课程进度安排必修课,在保证必修课的基础上安排选修课,力求每天所排课程不超过 5 门选修课程中某一个学科、某一模块的知识需要其它学科知识支撑,或选修课的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有递进关系的应按顺序开设,没有递进关系的可平行开设建议每门课程的周课时数为偶数,如每周 2 节或每周 4 节,选修课最好 2 节连排5)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即一次选定本学期内两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学生选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排课 (6)高中一年级少于 6 个(不含 6 个)教学班,或在校学生少干 600 人的学校,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可以在批准年限内采用过渡性课程设置,其选修一可开出率不得低于所提供的模块的 60%。
实验初期,学校可根据现实条件,在保证开设所有必修模块课程的前提下,有选择地优先开设所提供选修模块 80%以上的选修课程,被评为省一级的学校要能够开设国家提供选修课程的 95%以上;同时,学校要制订规划,创造条件,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综合性、创新性、有特色的学校课程(选修二) 学校开出选修课程的数量是评价一所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重要标志7)选修模块开设的要求:省教育厅要求 25 名以上学生选修的,学校必须开设;11-24 名学生选修的,学校尽可能开设;少于 10 名学生选修的,学校可以不开设市教育局要求,在省一级学校,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 20 人,并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上课8)鼓励跨校协作,校际间资源共享鼓励学校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办选修课程2、课程编排程序(1)成立排课领导小组学校的课程编排是在校长(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 、有关教育教学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课程方案制定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课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各高中学校课程方案应报市、区教育局备案2)科组提出开课方案各学科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意见和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报学校教务处。
3)学校公布课程清单学校教务处对各学科提交的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排出学校必修课课表,列出下一学期供学生选修的选修课清单,制定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意见,报校长(主管校长)批准4)学生选课学生依据学校的必修课表和选修课清单,在教师指导下,依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课,并填写选课单;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学校课程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学生在执行修习计划过程中,部分课程没有通过课程考核,需要重修;学生兴趣、志向发生变化;学生因转学影响其修习计划等情况时可调整高中课程修习计划学生调整高中课程修习计划必须在学期结束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下一学期进行调整6)学校排课学校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选修课课程表 5(16)(7)个性化课程表学生依据学校必修课课表和选修课课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排课结束后,要求形成学校学段(或学期)课程表、学生个人课程表、教师个人课程表、场室(包括:课室、实验室、操场、自习室等)课程表课程编排流程图:三、2004 级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指导意见1、各校在设计本校课程方案时,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课程方案要体现高中新课标的精神,给学生尽可能多的选择机会,尽可能宽广的自主学习的空间;(2)编制课程方案要结合本校办学条件,从实际出发。
例如,在编教师人数、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水平、生源现状以及实验室、计算机、运动场馆、专用室、机动课室等设施设备情况等;(3)课程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学习规律,不同模块也有不同的编写特点,所以有些学科或模块适合集中学习,有些学科和模块则适宜分散、连贯的学习,必须合理编排学校要全面地兼顾几个原则,才能设计出既体现改革理念又符合本校实际、切实可行的学校课程方案2、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 》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选修课程由选修一和选修二组成,选修一是国家课程,选修二是学校课程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如下:学习领域科目必修学分 模块说明及开课、选课建议语言与文学语文 10必修课程:五个模块(必修 1~必修 5)各 2 学分,共 10 学分选修课程:五个系列:(必选 1)唐宋散文选读、 (必选 2)唐诗宋词元曲研修、(必选 3)中国现代散文选读、 (必选 4)短篇小说欣赏、 (必选 5)写作,每系列下设若干模块,每模块 2 学分凡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选修课列为必选(学习内容任选) 不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选修课列为任选。
排课领导小组(校长、教务处等、教师)学科组:开课方案和课程说明,上报教务处:汇总、调整、排出必修课课表,列出下一学期选修课程清单校长:批准、公布学生:选课、填写选课单,交班主任班主任:统计、上报教务处(排课小组):汇总、调整、排出下学期选修课程表学生:根据必修课程表和选修课程表制定自己个性化课程表→ →↓←←↓→ 6(16)英语 10必修课程:五个模块(必修 1~必修 5) ,顺序开设,共 10 学分,修完 5 个模块,可达毕业(7 级)水平选修课程:系列 I 是顺序选修课程,包括英语 6~11 五个模块(必选 6、必选 7、必选 8、任选 9、任选 10、任选 11) ,每模块 2 学分,高考要求至少修完模块英语 8(必选 6—必选 8,不参加高考的学生列为任选) 系列Ⅱ是任选系列,下分语言知识与技能类(任选系 1) 、语言应用类(任选系 2)和欣赏类(任选系 3) ,每类有若干模块建议:必修模块英语必修 l~必修 5 和选修模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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