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电厂运行日志管理规定.docx
3页发电厂运行日志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行日志的记录内容、填写原则、填写要求,以及运行日志的考核等内容本 标准适用于发电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生产调度管理规定》 发电厂3定义、符号、缩略语日志记录生产过程的一种特殊文件,同时为安全、经济分析提供依据4管理职责划分4.1 发电部运行值负责运行日志填写、保管工作4.2 发电部对运行日志检查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5程序及内容5.1 运行日志记录内容值长记录内容上级调度员电网调度指令与执行《生产调度管理规定》中,由值长下令和必须由值长同意的操作事故(异常)情况及处理公用系统的操作及运行方式的切换《生产调度管理规定》中,操作后应向值长汇报的项目,认为有必 要记录的主要设备缺陷领导指示其它需要说明和提示的问题集控岗位记录内容5.1.2.1 接班时运行方式5.1.2.2 生产调度系统上级指令5.1.2.3 值长、主值下令的各项操作和本机组当值进行的所有操作5.1.2.4 主要设备缺陷和隐患,设备改进情况以及工作票的办理。
5.1.2.5 事故现象及处理5.1.2.6 进行了哪些定期工作,以及存在问题5.1.2.7 相关公用系统的操作5.1.2.8 其它需要说明和提示的问题化学岗位记录内容5.1.3.1 接班时运行方式5.1.3.2 生产调度系统上级指令5.1.3.3 化学领班下令的操作(但不得与《生产调度管理规定》内容相抵触, 否则严禁执行)和当值进行的所有操作5.1.3.4 设备缺陷和隐患,工作票的办理5.1.3.5 进行了哪些定期工作,以及存在问题5.1.3.6 异常现象原因及处理5.1.3.7 其它需要说明和提示的问题5.2运行日志记录原则及时性:操作时间、执行命令时间与记录时间 致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或错误记录连贯性:记录要连贯,中间不能出现断环规范性:记录使用标准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5.3 运行日志填写要求(暂以手工填写运行日志为要求,以后如在MIS系统填写,按 后续规定执行)各岗位运行日志的填写一律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不得使用其它任何墨 水或其它种类的笔,字体一律采用仿宋体记录中有关设备的名称,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统一设备编号,同时标明机组 号记录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计,精确到分钟各种操作必须注明操作原因、操作过程。
对运行中发生的事件,记录要反映出“时间、现象、处理步骤和结果”,汇 报何人或通知何部门何人也应详细记录重大操作或重要事件,值长及其他岗位记录要求“时间统一、内容一致” o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象,更不准歪曲事实或有意漏记对设备缺陷处理不能只填写处理结果,还要注明查出的原因记录中不能出现模糊字眼(如轴承温度偏高),要记录具体数据记录要使用完整语句,不得随意缩写以免引起歧义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对运行日志内容认为正确、无误后,双方签名6检查与考核内容6.1 运行日志填写不认真,不按规定填写6.2 运行日志记录不全,如主要缺陷、现场隐患6.3 事故情况下,记录不完整,表述不清楚6.4 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有意漏记6.5 各值班员在记录同一操作时,时间及内容之间记录不一致,偏差大6.6 运行日志保管不善,造成污损、丢失6.7 在运行日志上乱写乱画7附则7.1 本规定由发电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