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原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松原工伤保险条例全文.docx
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松原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松原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松原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理由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理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有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相关法规 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手段;各省农人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手段或通知等 概括赔偿工程、标准 (一)松原市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工程目次、工伤保险药品目次、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加入工伤保险的,不是务必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松原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松原市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松原市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工程目次、工伤保险药品目次、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松原市工伤保险辅佐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佐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佐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松原市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处境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持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次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松原市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片面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片面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松原市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留存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成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松原市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留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置适当工作难以安置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概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松原市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概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松原市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松原市工伤保险抚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确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供给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才能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根基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抚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松原市工伤保险抚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松原市工伤保险申请抚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给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完全流失劳动才能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流失劳动才能,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流失劳动才能,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松原市工伤保险中断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流失劳动才能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松原市工伤保险确定是否符合被抚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抚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松原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2年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抚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其次、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抚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附:202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抚养亲属按月支付抚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维权更加推举:熟读《工伤认定手段》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