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卫队管理规定.docx
13页校卫队管理规定(2011-10-1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队员第三章纪律第四章职责第五章职权第六章学习与训练第七章门卫值勤与治安巡逻第八章请销假制度第九章核查评比第十章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次序管理规定》和校卫队工作实质,增强队伍建设,促进其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发散挥其职能作用,的确搞好校园治安管理,特拟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是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卫队员平常生活和工作行为的规范全体队员一定自觉遵守,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反第二章队员第三条校卫队员原则上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伍复员、退伍军人或优秀的社会青年中优选第四条校卫队员一定经过学院有关部门政审、面试、体检与专业核查,待确认政治素质靠谱,身体健康,有胜任校卫队工作能力后方可聘任为校卫队队员第五条队员的主要任务是门卫值班、巡逻,保护校园治安次序,预防和制止违纪犯罪行为,监控要点人员和目标,保护教课、科研和生活次序的正常进行和全院师生职工的人身财富安全第六条队员应自觉增强政治、业务和军事知识学习,努力提升思想觉悟和专业技术水平,争做思想觉悟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强的校卫队员。
第七条队员一致着制服上岗第八条队员的基本条件:(一)拥戴党的路线、目标政策,踊跃参加政治学习,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保持高度一致;(二)事业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刻苦研究业务技术,保持旺盛的精力和坚毅的斗志;(三)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律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做事,不停提升政策水平易业务能力;(四)机智英勇,反应矫捷,吃苦耐劳,做事沉稳;(五)组织看法强,遵从命令遵从指挥;(六)思想贞洁,质量高尚,遵守职业道德,勇于同歹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七)既能独立工作,又能共同作战,完成任务完全、果断果断第三章纪律第九条校卫队员一定坚固建立文明执勤、热忱服务,个人遵从组织、少量遵从多数,局部遵从全局的看法,果断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第十条在平常生活中,全体队员一定遵守以下纪律:(一)遵从命令,遵从指挥,有令则行,有禁则止,遇重要事情请示在前,行动在后二)严守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律,执行学院规章制度,守旧机密三)文明值勤,秉公做事,不刑讯逼供,不训骂和欺侮别人四)不行贿行贿,不贪占廉价,不诬陷好人,不包庇歹人五)敬爱领导,团结同志,互敬互爱,勇于责备和自我责备,禁止拉帮结派或搞小集体主义。
六)执行任务果断英勇,不怕苦,不怕累,不贪生畏死七)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岗位,尽责尽责,不迟到早走,严格交接班手续第四章职责第十一条校卫队是保护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等次序的专业性队伍第十二条队员的一般职责:(一)贯彻落实《门卫制度》,搞好门卫值勤,检验来路不明、身份不明人员,检查人员身份证件和携带物质进、出手续二)执行日夜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院规和其他违纪犯罪行为,挡审需要查处的人员和物质三)搞好目标保卫,严格执行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状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卫目标,以防范发买卖外的破坏事件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好全院性会合、娱乐、体育等重要活动的治安次序,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五)负责政治、刑事、治安等案件的现场保护,防范人为破坏,为侦探工作供给条件六)踊跃参加抢险救灾遇爆炸或其他自然灾祸事故,要自告奋勇,保护国家、集体和全院师生生命财富的安全七)发生凶杀或其他暴力性案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制止案情的扩展八)完成学院领导和保卫处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五章职权第十三条校卫队在执勤时,可执行以下职权:(一)对进出校园和保卫目标的人员、车辆、物质,有进行咨询、考据和登记的权利二)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有进行劝止、制止、责备教育及进行检查认识的权利。
三)对违反学院规定进出校门的车辆、物件有暂不放行,报保卫处办理的权利;(四)对现行案犯、重要犯罪嫌疑人和严重危害学院治安次序的人员有挡获、扭送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办理的权利第六章学习与训练第十四条全体队员一定踊跃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努力提升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第十五条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时,队员不得因私事或无故缺席第十六条政治业务学习及训练状况核查记入个人档案,纳入年关考评第七章门卫执勤治安巡逻第十七条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做到六个禁止:上岗后禁止做私事,禁止带没关人员到门卫室,禁止在值班室留宿别人,禁止看电视,禁止擅自走开岗位,禁止做与工作没关的事第十八条保证值班室内、外的洁净卫生以及校门内、外的车辆停放次序,对划分地域内的卫生坚持随脏随扫,对不按规定停放的灵巧车辆及时制止第十九条门卫值勤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第二十条巡逻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认真检查办理在巡逻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做好登记、报告工作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优秀的精神状态,执勤和巡逻时严禁酗洒、打瞌睡第八章请销假制度第二十二条队员每年请事假不得超出二十天第二十三条审批办理告假手续及其规定:(一)请事假一定凭据假条,经校卫队长签字赞同赞同后可离岗;(二)请病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方可赞同,住院十天以上停发工资(因公伤住院除外);(三)暂时告假应讲明事由和所去地方,方可赞同,超出6小时按事假论;(四)事假每年超出十天的每天扣发薪水20元,年累计不超出10天;(五)队员告假归队后,应及时销假,照实报告假期中的状况。
第二十四条:队员在休假时期,因特别状况需要自己提前归队的,一定在通知限期内返队,违者以旷工论第九章核查评比第二十五条校卫队每半年组织评比核查一次,由队员照实报告自己参加政治、业务知识学习,军事训练,遵纪守纪,执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情况第二十六条在队员个人总结报告的基础上,采纳民主评论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比优秀队员,优秀队员评出后,由保卫处审察确认后,予以表彰第二十七条优秀队员条件:(一)思想素质好,在政治学习中态度正直、刻苦研究、发言踊跃觉悟有明显提升;(二)业务素质好,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各项核查成绩均在优秀水平以上;(三)组织纪律看法强,遵从命令听指挥,无违纪违纪行为;(四)工作能力强,在防火、防盗、防灾、防毒、防破坏和预防治安案件中成绩明显,在追捕罪犯中英勇坚强、机智英勇,踊跃急救学院及师生职工的生命或财产损失的;(五)平常工作中乐于吃苦,勇挑重任,完成任务优秀;(六)坚守岗位,在学习、训练中无迟到早走和缺席现象,无重要工作失误第十章奖惩制度第二十八条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从严治队,落实队规队纪,保证队员素质和校卫队的战斗力,提升工作质量,促进队伍建设第二十九条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作辞退办理:(一)不假出门或擅自离队一天以上的;(二)未经请示报告,造成重要工作失误,影响较大的;(三)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可以胜任本职工作,常常旷工误班,严重违反院规、队规,经教育不改正的;(四)政治立场不坚定,违反党和国家路线、目标、政策的;(五)参加或建议盗窃、诈骗、打劫、赌博、欺侮女性、打架、打架,隐蔽、私分赃款赃物的;(六)政治、业务、训练成绩不及格的;(七)紧急关头,拒不执行命令和遵从指挥的;(八)在队内搞门派,制造谣言,挑举事端影响队伍稳固的;校卫队巡逻人员职责(2011-10-11)一、负责校区全面巡逻工作,保证要害部位的安全。
二、预防、发现并制止各种违纪、违纪案件,保护校园治安、交通次序三、踊跃参加抢险救灾,遇爆炸、凶杀、打劫等暴力性案件要自告奋勇,保证国家、集体和师生职工的生命财富安全四、负责对政治、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防范人为破坏,为侦察工作供给条件五、登记并查处校内深夜不归宿的学生和其他闲散人员,及时除掉不安全要素六、做好巡逻保卫的状况登记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校卫队纪律(2011-10-11)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体能训练二、遵从命令,遵从指挥,忠于职责,坚守岗位三、认真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保护学院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四、执勤时应着装整齐,佩戴规定的标记和身份证件,举止隆重,礼貌待人五、依法做事,文明执勤六、禁止包庇歹人,禁止入侵师生权益,禁止行贿,禁止脱岗离岗,禁止望而却步,禁止酗酒惹祸,禁止酒后办理各种事务,禁止做与工作没关的事七、执勤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对现行违纪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交保卫处办理八、热情为师生服务,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