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溪县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表.docx
5页苍溪县贯彻落实粮食平安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表考核内容重点考核 事项考核指标牵头部门共同责任单位确保耕地面 积基本稳定、 质量不下降, 粮食生产稳 定开展,粮食 可持续生产 能力不断增 强(40分)保护耕地 (15 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 (7分)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 质量监测网络(5分)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耕地质量等级情况(3分)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提高粮食 生产能力 (25 分)粮食生产科技水平(5分)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 (5分)县统计局 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粮食核心产区的产粮基地建 设(5分)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水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5分)县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节 水重大工程建设(5分)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种粮积 极性,财政对 扶持粮食生 产和流通的 投入合理增 长,提高种粮 比拟收益,落 实粮食收购 政策,不出现 卖粮难问题(14 分)落实和完善 粮食扶持 政策(7分)落实粮食补贴政策(4分)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及社会化服务体系(3分)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县粮食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粮食 收购执行收购政策;安排收购网 点(5分)县粮食局县发改局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指标牵头部门共同责任单位(7分)组织落实收购资金(2分)县粮食局农发行苍溪支行落实地方粮 食储藏,增强 粮食仓储能 力,加强监督 管理,确保地 方储藏粮数 量真实、质量 平安(15分)加强粮食仓 储物流设施 建设和管理(9分)仓储物流设施建设(3分)县发改局 县粮食局县财政局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2 分)县财政局 县粮食局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 保护制度(4分)县粮食局管好地方 粮食储藏 (6分)落实地方粮食储藏;完善轮 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4 分)县粮食局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农发行苍溪支行落实储藏费用、利息补贴和 轮换补贴(2分)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完善粮食调 控和监管体 系,保障粮食 市场供应和 价格基本稳 定,不出现脱 销断档,维护 粮食市场秩 序。
完善粮食 应急保障体 系,及时处置 突发事件,确 保粮食应急 供应(13分)保障粮食 市场供应 (5分)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政策性 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 急预案;粮食应急供应、加 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 实成品粮油储藏(5分)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完善粮食市 场调控机制 (4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 食市场基本稳定(4分)县粮食局县财政局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加强粮情 监测预警 (2分)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 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 粮食市场信息(2分)县粮食局县统计局培育开展新 型粮食市场 主体 (2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 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 育粮食类龙头企业,推进主 食产业化(2分)县粮食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指标牵头部门共同责任单位加强耕地污 染防治,提高 粮食质量安 全检验监测 能力和超标 粮食处置能 力,禁止不符 合食品平安 标准的粮食 流入口粮市 场(10分)加强源头 治理 (4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2分)县环保局 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2分)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保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全粮食质 量平安监管 保障体系(6分)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平安监管 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 粮食处置长效机制(3分)县粮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粮食质量平安监管机构及质 量监测机构建设;粮食质量 平安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及检 验监测业务经费保障;库存 粮油质量监管(3分)县粮食局县财政局按照保障粮 食平安的要 求,落实农 业、粮食等相 关行政主管 部门的职责 任务,确保责 任落实、人员 落实(8分)加强粮食风 险基金管理 (2分)粮食风险基金安排使用管理(2分)县财政局县粮食局落实工作 责任 (6分)保障粮食平安各环节工作力 量;细化农业、粮食等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6分)县农业局 县粮食局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注:1 .在设置以上6个方面考核内容的同时,由县农业局对乡镇人民政府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等进 行定性评估,加减分不超过2分;由县粮食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放心粮油” 工程建设和节粮减损等进行定性评估,加减分不超过3分。
2 .定性评价指标加分后,考核总分不超过100分3 .考核涉及的有关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没有统计数据的,以有关部门认定的数 据为准4 .同一考核指标有两个以上牵头部门考核的,由排名在前的部门牵头负责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