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厂三违管理规定.docx
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一厂三违管理规定 一厂反“三违”管理规定 1 目的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安好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公司《安好管理制度汇编》及集团公司《安好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模范员工安好行为,杜绝三违现象,裁减和操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定义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2.1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好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概括包括:不遵守安好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好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好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好培训的劳动者或无特意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员工在安好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察觉违章不制止等 2.2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员工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好规章和制度,如安好生产责任制、安好操作规程、安好作业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好生产通知、抉择等作业行为违章作业概括包括:未持证上岗;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好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好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好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肆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2.3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矩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精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务必共同遵守的规矩违反劳动纪律概括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受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3 管理规定 3.1 各班组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和教导,宣传三违现象的巨大危害,提高员工的安好意识 3.2 一厂全体员工对三违现象有监视检举的权利 3.3 班组员工发生三违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在月度安好环保考核中扣除责任班组1-5分月度绩效考核中,对个人处置50元至200元 3.4 厂内员工发生严重三违现象的,按照“过三关”管理要求举行: 3.4.1 处置教导关:不仅对违章人员赋予经济处置,还应同时追究一同作业人员的联保互保连带责任 3.4.2 检查反省关:违章人员应写出书面检查,深刻熟悉和反省违章的危害和后果,提出不再违章的保证措施 3.4.3 培训考试关:对严重违章人员务必采纳安好教导培训(2小时),经书面考试合格后面可再次上岗 3.5 公司职能部门、其他分厂人员或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厂内发生三违行为,上报公司安环部举行相应的处理。
4 更加规定 4.1 一厂员工在厂区内吸烟的,在月度安好环保考核中扣除责任班组1-5分 4.2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厂内吸烟的,当事人处置200元,责任单位处置500元,限期缴纳至财务部,并返回收据至一厂安环室 4.3 一厂员工酒后上岗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上报公司,举行撤职、移送人力资源部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置 4.4 一厂员工穿着工作服,举行酗酒闹事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行为的,上报公司或直接移送人力资源部待岗处理 5 其他 5.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望各班组、科室专心执行 5.2 三违行为分类见附表违章行为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严重违章 5.3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一厂 “三违”行为分类表 类属 序号 A类“三违”行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 违反“十不吊”规定指挥起重操作 备注 1 2 3 4 5 6 多台吊车联合作业无统一指挥;起重行车作业多人指挥 发生事故后,未经许可指挥他人恢复生产 指挥他人破坏事故现场 在不具备安好生产的条件下,组织他人生产。
违 章 指 挥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指挥安置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举行特种作业 强令别人进入采空区或废旧巷道内 指挥或私自带未经安好教导培训的人员下井 隐瞒险情,坑骗、诱使、强令别人进入危害区域或处于危害中 批准使用不合格安好设施、装置 相向掘进到规定距离时,不通知中断一方作业 采场台阶高度超出露天矿山安好规程规定的高度 不按设计组织举行爆破作业 大雾天、雷雨天举行露天爆破作业 建筑工地立体交错作业未采取安好措施 露天矿山上下台阶平行作业 管理人员在违章行为现场没有制止住违章行为 指挥或批准使用未登记、未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好带,未高挂低用 高处、立体交错作业不正确戴安好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防备区、未搭设防护棚等安好措施 运行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等状态下手脚靠近传动部位或留长发职工未将发辫盘入帽内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没有落实安好措施 电、气等能源介质停和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 未严格执行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独立从事特种作业或无上岗证操作特殊设备 皮带、辊道、机电设备等旁有人,未确认指点就启动设备。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害源操纵点举行定期检查 违 章 作 业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违 章 作 业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吊运管道、设备等物件时,人作为配重 进入煤气、氮气等危害区域未按规定携带检测报警或防护装置 跨越运行中的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 坑道掘进、楼梯口、洞口、井口、坑道口等临边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检修、施工等临时用电未按规定举行接地、接零,或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现象 接电源时未验电;开关断电未挂牌;带电作业 邻电作业未采取防范隔离措施 行车检修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区域 对带压容器、处境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未采取置换、清洗、检测合格;未消释其密闭状态;未办理动火证等措施盲目施焊作业 特种设备及其安好附件超检验周期使用 吊车作业前未确认指挥信号、指令、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等是否安好便盲目动车。
焦炉地下室等煤气作业使用违禁工具 从拦焦车爬上炉顶和从炉顶爬上拦焦车;从熄焦车跨上拦焦车平台;从熄焦车箱上爬上拦焦车平台 坐卧推焦车、加煤车、拦焦车、熄焦车、火车等的轨道 钻爬推焦车、加煤车、拦焦车、熄焦车、火车等 汽车未装阻火器进入化产、氧气充装等易燃易爆危害区域 特级、一级防火区域内吸烟 起吊重物时有人站在起重臂下、有人行走和停留;警界范围有外人进入 起吊搬运物件方法不当;物件捆缚不牢靠 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处境下中断工作;起吊忽快忽慢、不平稳;重物棱角未垫好 超载吊物、吊物上面有人、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 起重设备安好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斜拉歪拽吊物 起吊时光线隐暗、视线不清,六级以上强风吊物 所用设备、工具、索具有缺陷;工具、索具超负荷使用 氧气瓶、乙炔气瓶混运、混放(装)、混吊等违章现象 使用有油污的手套搬运氧气瓶;未遵守气瓶搬运的有关规定 对沾有可燃物质的设备举行动火时未除掉明净 电焊机接地零线接点与焊接点的距离超过1米 违 章 作 业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小于10米 受限空间作业没有制定和落实安好措施 气焊或切割作业时,使用的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乙炔气瓶没有立放使用 下井不正确戴安好帽 饮酒后下井作业或带酒精饮料下井饮用 不在规定的安好线外指定区域等待乘罐 乘坐罐笼时,人与物品(含超长、大件工具)混装 乘罐不关闭罐笼安好门 在井口处、运转设备旁边打架、嬉闹 雷管、炸药等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运输、储存 用电机车头运输爆破器材 在非指定地点摆放或私自隐藏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箱内有爆破器材时不上锁 把设计人员计算好的导火索长度剪短 无监护人处境下单人从事爆破作业 不按规定加工起爆炸药包 爆破作业不按规定举行检查、撤人、防备 进入炸药库、油库等重点危害源区域不按规定交出火种 爆破后未等待15分钟、未举行通风排烟就进入作业面 破坏用于安好、消防和通风的设施、装置、照明和标志等 矿山井下无意中损坏通风、安好等设施后不报告、不采取临时安好措施 凿岩时打干眼或开干眼门 凿岩时不按规定处理残炮、盲炮,打残眼 进入作业面不举行“敲帮问顶”,不除掉悬浮、片帮岩石。
打眼与装药在同一工作面平行作业 乘坐、扒乘运矿车斗 超员、超速操作运行乘人罐笼、电梯 在焦炉地下室、烟道逗留、取暖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