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人员进站申请指南.doc
15页1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人员进站申请指南 一、概况 1、华南 师范大学始建于 1933 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广 东省省属重点大学学校 现有广州石牌、 广州大学城和南海 3 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3079 亩,校舍面积共 126 万平方米校园景色怡人,人文景观遍布,文化气息浓厚,为广大师生 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学校现有 15 个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经济学、体育学、中国 语言文学、 物理学、马 克思主义理论、数学、哲学、地理学、中国史、世界史、生态 学、化学各流动站所覆盖的各教学科研单位均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 员学校现 每年流动站招收指标约为 40 人我校也与校外各博士后 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企业博士后,指标不限 2、各招收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招收博士研 究生资格的在岗教师, 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和良好的科研条件,经单 位专家组同意均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3、我校每年 1-11 月份接受博士后进站申请 (每年 12 月份上级管 理部门因工作安排不予受理进站材料) 4、华南 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博管办” ), 挂靠学校人事处,是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申请做博士后科研人员的条件2 1、凡新近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 龄在四 十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 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 士后研究工作(批准进站后必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方可 办理报到手续) 3、本校培养的博士不得进入原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 4、每位申请者最多只能做两站博士后三、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科研业绩要求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除了要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外, 还须以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后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 以下科研业绩之一方可出站:(1)T 级科研业绩 1 项;(2)A 级科研业绩 2 项;(3)A 级科研业绩 1 项和 B 级科研业绩 2 项;(4)B 级科研业绩 4 项 各流动站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不低于以上标准的出站要求科 研业绩要求需在进站时签订的《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 中明确科研业绩评价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 年修订)》(华师〔2013〕73 号)执行,科技类和社科类的科研业绩评价标3 准详见下表: 1、科技类科研业绩评价标准 类别 T A B 学术 论文 (下列所指分区即中国科 学院界定的学科大类分区。
下同)一、二、三区及四 区内影响因子1.0以上(含) 的SC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四区内影响因子1.0以下的 S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被 E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全 文;在国内一级学科学会 主办的学报上发表的学术 论文 ISTP全文收录的会 议学术论文;在国 内各二级学科学会 主办的期刊上发表 的学术会议论文 学术 著作 国际重要机构资助出版的 学术著作;国家出版基金 资助的学术著作;教育部 统编高校教材 省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 作;国内外出版社公开出 版的学术专著 国内外出版社公开 出版的编著、高校 教材、译著、工具 书、科普著作、个 人论文集 专利 成果 通过PCT途径进入其他国家 并获得授权专利;国家授 权发明专利 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国家授权外观设计 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登记的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 获奖 成果 国家科学技术奖;部、省 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部、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 奖、三等奖;广州市科学 技术奖一等奖 省厅局级科学技术 奖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广州市科 学技术奖二等奖、 三等奖 科研 项目 国家级项目以及有重大影 响的项目 部、省级项目以及有较大 影响的项目(中国博士后 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可 归入此类) 市级、省厅局级及 较有影响的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 基金面上资助项目 可归入此类) 2、社科类科研业绩评价标准4 类别 T A B 学术 论文 被SSCI、A&HCI全文收录的 学术期刊论文;在《中国 社会科学》(含英文版) 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各 学科确定的国内顶级刊物 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 论文(主体摘编,3000字 以上)。
在各学科确定的若干个国 内权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 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 文摘》和《新华文摘》论 点摘编的学术论文;被 《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 载的学术论文;在部分 “985”高校学报和《华南 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的 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学术理论 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 被ISSHP全文收录的 会议学术论文;在 CSSCI来源期刊上发 表未列入T、A级别 的学术论文;在 《中国社会科学报》 学术理论版上发表 的理论文章; 被人 大复印资料全文转 载未列入T、A级别 的学术论文;在各 学科补充的重要期 刊上发表的学术论 文 学术 著作 国际重要机构资助出版的 学术著作;入选国家哲学 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 学 术著作;教育部统编高校 教材;入选教育部人文社 会科学文库的成果 省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 术著作;入选省级文库的 优秀成果;国内外出版社 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学 术译著 国内外出版社公开 出版的编著、高校 教材、工具书、科 普著作、个人论文 集 咨询 报告 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并 产生重大影响的调研报告; 国家级机构及国家各部委 采纳的软科学成果与咨询 报告;有省委、省政府、 省人大或省政协主要领导 批示并产生重大影响的调 研报告。
省级机构及省各厅局级机 构、广州市党政机构采纳 的调研、咨询报告 地级市机构、县级 党政机构、广州市 局级机构采纳的调 研、咨询报告 获奖 成果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 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 奖、二等奖;国家其他部 委和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一 等奖 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 等奖;国家其他部委和省 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三等奖;全国性的各类知 名基金奖;获得“国家图 书奖”或国家“五个一工 程奖”的成果;国家哲学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 定为“优秀”的著作 广州市及厅局级哲 学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奖;省哲学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成果 鉴定为“优秀”的 著作 社科 项目 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 项目;特大横向项目 省部级其他项目;广州市 招标项目;重大横向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 别资助项目可归入此类) 广州市其他项目; 厅(局)级项目; 重点横向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 基金面上资助项目 可归入此类)5 四、华 南师范大学在站博士后福利待遇 1.工资 福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的专项经费总额 8 万元/年, 共安排两年,合计 16 万元博士后专项经费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关 于博士后专项经费的管理细则》(华师〔2013〕208 号)执行。
专项经费主 要支出结构如下:(1)工资、津 贴及补贴,每月 5550 元,共计发放 24 个月,两年合计 应发放工资总额 133200 元工资结构参见下表(单位:元;以已婚应 届博士毕业生为例): 职务岗 位 岗位工 资 薪级 薪级工 资 地区差 博士后 岗位津 贴 配偶生 活补贴 工资补 差 每月应 发合计 博士后 680 16 317 12 2800 300 1441 5550注:未婚者不享受 300 元安置家属困难补助;需购买社保者需按相关规定代扣养老保险 金(300 元左右)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给予 10000 元的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用于安家补助及购置电脑设备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给予 12000 元的科研补贴,分 3 次 发放:开题报告通过后发放科研补贴 3000 元,中期考核通过后发放 科研补贴 4000 元,出站报告通过后发放科研补贴 5000 元 2.博士后公寓: 博士后公寓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华师 〔2012〕101 号)执行 )博士后公寓是我校专供在站博士后人员本人及家6 属居住的周转房,分布在石牌校区及大学城校区,大部分公寓为 50 平方米左右的两房一厅户型。
学校统一配备基本家具:床、书柜、书桌、 木沙发(五件套)、餐桌、餐椅等博士后公寓租金标准目前按使用面 积每月每平方米 3.5 元,租金应按季度缴纳水、电、物业管理、电视、 及网络等费用均由博士后本人按相关规定支付博士后公寓租住 期限为两年,期满收回经学校批准延长工作期限的博士后人员可续 租博士后公寓,出站时须及时退还 学校博士后公寓的租住对象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 后申请租住博士后公寓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未婚博士后人员本 人及其父母在广州没有住房(含周转房等非产权房,须提交广州市房 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或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开具的“无房证明” ); ②已婚博士后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在广州没有住房(含周转房等非产 权房,须 提交广 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或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 开具的“无房 证明” ),配偶工作单位在广州的博士后人员须提供配偶 单位出具的无分配住房证明符合申请租住博士后公寓的博士后,将 视学校房源情况进行安排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可入读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但前提是必须在 幼儿园、小学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约在每年四、五月份)参加 报名, 不得中途插班。
4.博士后享受在校教工同等医疗待遇(执行公费医疗,一般情况 凭医疗本在校医院就诊,特殊情况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校外指定医院7 就诊的,按相关规定凭发票和病历本到校医院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5.博士后科研业绩纳入校内业绩津贴范围,享受校内科研人员 同等待遇科研业绩评价按《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2012 年修订)》(华师〔2013〕73 号)执行,分配办法按《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津 贴分配试行办法(2012 年修订)》(华师〔2012〕127 号)及博士后所在二 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五、博士后进站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者须自行注册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网址如下: 进站、出站” , 进入后点击“注册新用户” ,然后从“ 办事者进入”栏目登 录,按要求 进行填报并提交注意事项:1.网上填报信息须与书面申请材料相符成功提交后选择打印 《博士后申请表》(带校验码), 务必上交该版本,以确保 纸质材料与网 上信息一致2.所有事项均需详尽、如实填写合作导师只能填写一人除统 招统分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外(华师毕业的应届博士生进站时必须办理 户口迁移手续,因博士生的户口是临时户口,不迁移的话将在博士毕 业不久之后被迁回原籍,而博士后的户口是常住户口),其余身份人 员不建议进站迁户。
如需进站迁户,只能迁入博士后本人的户口,家8 属户口进站时不得随迁迁户信息务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准确录入, 否则上级管理部门无法正确打印迁户介绍信,迁入地址:广州市天河 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师大教工集体户,所属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天 河分局石牌派出所3.企业博士后申请者请在流动站网上审批通过后通知工作站进 行网上审批我校将在收齐纸质材料后,将纸质材料和网上信息比对, 同步进行审批 (二)招收单位遴选1.合作导师遴选申请者与拟合作导师联系,双方充分沟通对达成合作意向的, 合作导师填写《专家推荐信》2.审核材料申请者向招收单位(合作导师所在学院或研究院所)提交下列申 请材料,由招收单位博士后工作秘书进行审核: (1)从中国博士后网生成打印带校验码的《博士后申请表》(双面 打印)(2)《专家推荐信》(共两份,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