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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页实用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汇编8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特别授权乙方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的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具体欠款人见双方确认之具体催收清单本协议所指委托为特别授权委托,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催收甲方交办的催收案件,代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为转委托,代为收取催收款项,代为签发、收相关文书,代为和解、调解等 2、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委托期限:五年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前30日提出到期的,自动续延5年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条/借款合同原件、甲方向乙方支付出借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借款人收据原件、出借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催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以及利息、律师代理费、违约金、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3、乙方须根据借条/借款合同确定的金额向对应借款人进行催收,甲方允许乙方根据案情需要,具有一定幅度的免除借款人债务权利,具体不超过借条/借款合同确定的催收金额的%如需更多减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地址: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按实际收回金额的%结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具有代替甲方收取欠款的权限乙方实际收到款项后,扣除双方约定的佣金,将剩余部分在3日内支付给甲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债务人对甲方进行的任何清偿,均视为乙方的劳动成果,应计入乙方的工作业绩,并无条件结算佣金 4、 甲方债务人要求与甲方结算的,甲方收到清偿款后,甲方应于3日内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 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6、涉及法律诉讼的,甲方应预先垫付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诉讼必须费用,待执行款到位后,从中扣除扣除再结算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具体案件的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具体案件的实际催收工作,具体案件的代理期限为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具体案件的所有债务追讨结清或甲方认可的其他结清时限本合同委托期限到期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期间也应相应顺延至具体案件催收结束甲方给乙方的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6、借款人款项直接支付给甲方的,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到位通知后,三日内不予书面回复视为默认甲方否认乙方到款通知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银行流水给乙方核实 7、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配合起诉,并协助提供有关的诉讼材料,甲方应一应协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
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合同约定,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4、每一具体案件结案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催收工作,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特别是诉讼材料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办理虚假的具体个案 2、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双方认可不低于5万元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以及非过意和重大过失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 业主大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代理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委托事项包括: 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 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 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 第二条 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书面交接单见附件) 2、甲方应当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以及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录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档案保管的条件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实反映维修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帐;对于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改正建议,若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乙方应根据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日常维修资金收支按季结算并分摊到户,对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按次或按项结算并分摊到户。
按期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报表和分析报告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财务分析及收支明细帐 3、乙方按月对现金、银行日记帐与总帐进行核对;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并进行帐、实核对 4、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法规,遵守执业规范,确保代理记帐质量 5、对所代理记帐的记帐凭证,应专人负责,分户编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帐簿、报表应分户整理、分类排列登记,集中建档保管、并遵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6、乙方负责保管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将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7、乙方应当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资金收支业务的咨询,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疑义负有解释义务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代理记帐收费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元,合计元甲方与乙方个月结算一次代理记帐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物业公司、区、县房地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事项, 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全权代理人,乙方接受 甲方的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宣氏、宣氏图形标志二款 商标的注册事宜。
第二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及时无误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在规定时限内,对乙方转来的官方来文,确认自已的意见; 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汇款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在代理人的职权范围内,对甲方的商标申报事项,及时准确地提供良 好的商标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申请人保密; 接受甲方委托,在收齐甲方的申请资料及相关费用之日起二日内,办理 完申报手续,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 及时、妥善处理好商标主管机关的补正、驳回等来文; 及时告知甲方委托案件申报后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法: 合同签订后二日内甲方将下表所列费用汇至乙方账户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申报商标案收到商标局决定之日终止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另行解决 甲方: 乙方:常 章戳:章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