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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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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枫**
  • 文档编号:391279014
  • 上传时间: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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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摘要:为提高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效率,该研究针对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从转基因食品潜在威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结合转基因食品安全特性进行总结性研究针对我国转基因食品法律监管机制进行分析,结合国外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现状对我国现有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我国转基因食品法律监管问题分析根本原因,制定针对性策略作为参考意见,便于提升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效率,提高安全监管资源有效利用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法律规制;现状 1转基因食品特性 1.1转基因食品优越性 转基因食品直接将多项优越基因结合在一起,促进食品具备需求特性相较于传统农作物,转基因食品具有多方面优越性[2]首先,转基因食品可改变农作物的生长特性,促进农作物本身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并提高农作物在恶劣环境下的生长能力,并可提高其生长速度该特性可有效降低农作物的生产成本,并能降低农药的使用量,降低食品对人体的危害其次,转基因食品可改变其原有味道,满足人们的味觉需求当前一些人们经常食用的高营养、高质量食品,多数存在口味不佳等情况,导致多数人存在偏食情况,影响身体健康。

      转基因食品可在保持食品营养的同时提高其口味,不仅能降低食品生产成本,还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对人体的伤害总体来看,转基因食品可将人们需求的食品特性综合在一起,满足人们对食品的多方面需求,并可将气候对农作物的影响降到最低[3] 1.2转基因食品的风险性 转基因食品已经成为市场食品的一部分,且当前并未有明确案例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安全性存在威胁,但从实验以及理论分析角度来看,转基因食品仍旧存在一些潜在威胁[4]首先,转基因食品存在食用风险转基因食品自身基因的改变导致其营养成分发生变化,虽然转基因食品是人们为得到食品某种特性而研究出来的新型综合食品,但在转基因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制因素,无法人为控制食品营养物质组成,且通过对转基因大豆的性质试验研究表明,转基因大豆对除草剂等农药具有良好抗性,但其自身营养成分含量直线下降当前在食品转基因过程中会转入一些非食用性物质,这些物质会在人体内进行堆积,并在达到一定含量后对人体造成危害其次,一些抗虫农作物中的蛋白酶也会对人体造成影响,即这些农作物既会对害虫造成危害,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5]其次,转基因食品存在生态环境风险当前一些转基因生物被导入抗虫基因,在其培育生长过程中容易对其他生物产生影响,可能发生基因漂移或基因逃逸等情况,从而导致周边农作物发生基因突变。

      转基因食品因为其优良品种特性会直接威胁生物链,一些较为常见的益虫会受到影响,并可能出现灭绝情况,从而直接对整个生物链造成影响;转基因食品会导致其他生物产生一些抗性,直接改变其基因走向,不利于生态环境稳定发展 2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 转基因食品会造成传统食品自然属性的改变,满足人们良性需求的同时也会造成一些安全隐患,结合一些科学研究成果,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一些安全性问题 2.1潜在毒性问题 转基因食品是一种将多种基因组合起来的DNA技术,在实际操作中,转基因食品中的外源基因以及食品本身DNA的结构成分都是由4种碱基组成,即2种DNA在本质上并无差异,在食品进入人体被食用后均会在人体消化道被分解从另一方面来说,转基因食品的目的基因被编导时也可能导致传统食品的天然毒素含量出现骤增,并可能诱导新的毒素声场从现状来看,转基因食品中毒事件并未发生,但在实验室中进行的转基因试验发生小白鼠中毒情况,因此转基因食品存在潜在毒性问题[6] 2.2潜在过敏反应问题 潜在过敏问题一直是转基因食品研究重点,一些科学家通过转基因农作物喂养柏树研究其细胞变异情况,典型案例是Finamore通过转基因玉米研究发现转基因大豆会对柏树的细胞基因造成影响,且通过类比研究可知该类型转基因大豆存在对人体造成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转基因食品还存在引起人体过敏反应原扩充的情况,即改变人们身体原有过敏源范围,导致人们更容易出现过敏反应,由此导致食用者在食用含有过敏源食品的情况下出现过敏反应,并会出现高出传统过敏反应强度的情况,导致人体过敏反应加剧,甚至影响生命安全[7] 2.3抗生素抗性风险问题 抗生素抗性标记基因作用主要是在基因转移过程中保证其可被有效监测,而从现有报道来看,标记基因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缺少明确报道,且无相应案例出现多项研究表明,标记基因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极小从另一方面来说,标记基因无法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一说法并未确立,因此存在危害可能性,尤其是对人体健康安全管控中存在可能性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些专家学者以大鼠作为研究对象,对大鼠喂养转基因豆粕,在喂养一段时间后对大鼠的期间、血液等进行检测分析,并对大鼠身体健康多项参数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并无差别当前一些学者在研究中选择甘露糖作为选择剂进行食品转基因标记,并且取得了一定进展,从现状来看,抗生素标记基因的危险性仍未被排除,且试验研究也逐渐验证危险性的潜在威胁[8] 2.4转基因食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4.1超级杂草问题 抗除草剂转基因是一种提升农作物抵抗除草剂特性的基因,多以授粉方式进行交配,而转基因作物并未与传统作物分开种植,因此在实际生产中会存在杂交情况,尤其是种植园的杂草会受到转基因作物影响,新生的杂草可能会遗传抗除草剂基因,并对除草剂产生抗性,由此直接变为超级杂草。

      该种情况已经发生真实案例,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发现一款名为耐草甘膦黑麦草的超级杂草,该杂草存在明显除草剂抗性,研究发现其周边存在抗除草剂转基因农作物在此之后,在马来西亚、智利等地也发现一些不同类别的超级杂草,产生这些超级杂草的原因基本都是受到抗除草剂转基因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人们采用隔离方式降低转基因农作物的授粉范围,设立一定间隔的区域,避免花期杂草与农作物接触,并在隔离带种植非转基因从防止花粉出现逃逸情况当前该种方法已经被应用到实践中,一些专家组通过数年研究,提出外源基因清除技术,即将外源基因从宿主花粉、种子、果实中直接去除,阻断转基因植物外源基因出现逃逸情况[9] 2.4.2诱导生物抗性问题 在转基因食品制作过程中,外源基因来源广泛,从现状来看,当前外源基因来源多是一些细菌、病毒、昆虫等,这些细菌、病毒、昆虫存在较为明显的抗虫或抗病特性转基因农作物在大量种植后会受到环境等因素影响,外源基因靶对象以及抗虫抗病基因接触时间和范围直接提升,生物体发生变异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直接导致现场的昆虫发生变异,使正常农药发生失效例如转Bt基因抗虫棉被大量种植,导致昆虫对Bt农药产生抗性,直接导致农药失去作用,且一些外源基因来源若是病毒或细菌,将直接导致其抗性基因转移给与人类关系较为密切的微生物,可能造成无法预估的后果。

      2.4.3影响生物多样性问题 转基因农作物中被认为嵌入外源基因,在种植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扩散到亲缘野生植物中,从而直接导致基因污染,生物平衡多样性被污染该问题存在真实案例,较为著名的是LoseyJE等在报告中发表的真实案例,在马利筋叶片加入含有苏云金芽孢杆菌基因玉米花粉并用于喂养大斑蝶幼虫,此外还设置对照试验进行对比分析,实验研究表明,加入含有苏云金芽孢杆菌转基因玉米花粉的马利筋叶片在喂养大斑蝶幼虫后,次日幼虫死亡率高达10%,3d后死亡率接近50%对照组并未出现任何幼虫死亡情况通过该试验研究可知,嵌入基因可能会对靶向生物造成灭绝性危害,而人类作为转基因农作物的直接食用者,不可避免需要承受一定危害,而与转基因农作物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生物不可避免会承受灭绝危害,从而导致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10] 3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法律规制问题 3.1立法体系不完善 我国转基因食品的立法过程虽然不断更新修补,但受限于转基因技术发展,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的制定总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会立法弥补,存在一定滞后性我国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较为笼统,在紧急预案流程方面较为模糊,责任认定不够清晰,惩罚力度不足。

      其次,关乎于不同部门的联合执法规定也存在一定问题,当前已存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法条例本身存在一些问题转基因食品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本身存在较强的争议性,因此该问题的立法规制也处于不断更新中我国从1993年开始便制定了《基因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到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均对转基因食品有一定规定,但立法重点均在法规、规章方面,相关叙述不够详细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规定将转基因食品规定为基于基因农作物为原料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关于其他方面规定则较为狭隘,因此,随着转基因技术不断发展,法律规制问题日益凸显,其次,由于追究责任相关制度不全,给予一些不法商贩钻空机会[11] 3.2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转基因食品属于科技发展产物,相较于传统食品存在较多不同,因此传统食品安全法无法直接应用在转基因食品安全管控中经过我国立法部门不断努力,转基因食品立法制度不断完善,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也是监理在传统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因此存在一定问题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存在一些落后问题,监管主体权力过分集中导致监管过程不利,在实际监管中容易出现腐败情况,且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被赋予相应责任,但部门配合之间存在一定问题,缺乏有效沟通,由此导致监管效率低下,且监管资源存在浪费严重情况。

      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数量较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虽然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为中心,但其他部门仍旧有部分监管权限,且存在职责不清等情况,由此直接导致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情况多个部门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同时拥有监管全责,由此直接导致多主头较差,配合效率较差,尤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越位、空缺等不良情况,因而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过程较松散[12]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属于全过程监管,即从转基因食品研发阶段到过期处理所有环节,基于转基因食品特殊性,其各个过程均存在一定特殊性和试验性,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管理而当前我国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并未从所有角度进行管控,相关法律法规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管控多集中在产品研发和生产销售阶段,在售后部分却处于空白,因此一些消费者无处投诉,并且对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社会状况缺少有效数据收集渠道,由此直接导致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无法发挥较大作用 3.3安全保障制度操作性不强 安全监测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管控是一个重压保障,尤其是当前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不同部门颁布的安全监测标准存在一定出入,尤其是在转基因食品成分监测方面存在标准混乱的情况,由此直接导致我国不同区域转基因食品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不同区域消费者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受到不同管控标准影响,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且受到标准不统一的影响,问题追踪存在一定困难安全评估机制是转基因食品安全制度的先行制度,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评估方面立法不够严谨,在我国《食品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中均对食品安全评估制度有一定规定,但均属于笼统概括方式,缺少细节规定,无法在实际监管中形成体系作用此外,相关评估制度对环境以及生态的评估中缺少消费者身体健康评估,因此需要进行一步完善 4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完善策略 4.1完善立法体系 针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过程,许多国家都专门制定相关法规,而我国在转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规研究中仍旧停留在纸张制度阶段,因此需要提高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体系在立法过程中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转基因食品研发到销售各个阶段进行管控,实现全面监管,并将一些已经过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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