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乙二醇项目.doc
4页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乙二醇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示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项目名称: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乙二醇项目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台塑工业区一期用地南侧的规划用地内,该厂区的东面和南面均为规划工业用地,现状为空地;西面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的厂区;北面为台塑工业区办公楼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年产90万吨乙二醇生产线1条,先以乙烯和氧气反应生成环氧乙烷,再通过环氧乙烷水解制备得到产品乙二醇及副产品二乙二醇、三乙二醇和多乙二醇,项目设计年产乙二醇90万吨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项目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废气非甲烷总烃109.254.754.5乙二醇43.241.61.6烟尘1.7601.76氮氧化物45.68045.68废水废水量86.05万086.05万CODCr1764.91678.8586.05固体废物危险固废210021000一般固废6006000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水:本评价采用二维潮流连续方程和运动方程,配以相应的定解条件,较好地模拟项目海域的流场,并进而研究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规律。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及海域水质污染现状,确定预测污染物为COD,模拟了平均潮海况下排放口附近的水质状况,得到以下预测结果:浓度增量大于0.01mg/L的最大范围为9.5km2叠加背景浓度后COD超过一类海水标准的范围为排污口附近30m范围内,未到达一类海水区,超标混合区范围仅限于排污口附近的局部区域,满足本区域的海域功能区划要求,也不会到达附近的敏感目标废气:由全年逐日、逐时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最大值预测统计结果可见,在叠加台塑工业在建的同类污染源的情况下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叠加本底后在各关心点及网格点的最大小时浓度、最大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满足标准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本项目生产装置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该防护距离之内均为工业企业,无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点,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噪声:项目在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表2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项目编号污染源名称排放规律主要污染因子治理措施排放去向废气1储罐呼吸废气连续乙二醇经储罐上方的冷凝器冷凝后排放无组织排放2二氧化碳再生尾气连续醛类、VOC经冷凝处理后排放通过25m排气筒排放3EO反应系统排气连续环氧乙烷、乙烯等收集后经高温氧化器处理接入高温氧化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4各精馏系统不凝汽连续乙二醇、醛类5八效蒸发系统尾气连续乙二醇、醛类6装置区无组织连续非甲烷总烃、醋酸乙烯酯生产设备均采用密封等级较高的元件;制程取样均使用密闭式取样器无组织排放废水1工艺废水连续COD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通过现状台塑工业区排海管线排放2实验室废水间歇COD3初期雨污水间歇COD4公用区清洗水间歇COD5生活污水间歇COD6砂滤反冲水间歇COD、SS7间接冷却水间歇COD、SS砂滤固废1废催化剂间歇危险固废由供应商回收不向环境排放2设备危险固废间歇危险固废送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3废水处理污泥间歇危险固废4废树脂间歇危险废物5工业垃圾间歇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6生活垃圾间歇一般固废噪声/各公、辅设施机泵和装置内设备连续LAeq对主要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乙二醇项目位于台塑工业区一期用地南侧的规划用地内,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当地有关规划要求。
项目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也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能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本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1、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宁波市环保局 联系:0574-87130017 北仑区环保局 联系:0574-86781560 项目建设单位: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冠勋 联系:0574-86902999项目环评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人:张永 联系:0574-87169938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1)现有环境质量状况(好、一般、较差);(2)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很了解、一般、不清楚);(3)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不利、不清楚);(4)建设项目投产后,你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废气、废水、噪声、生态等);(5)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赞成、反对,或其它意见);(6)其他的意见和建议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项目以张贴公告和发放公众团体和个人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告时间:2011年12月2日~2011年12月15日发布单位:南亚塑胶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