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准则下保险与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docx
6页新准则下保险与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再保险作为保险业务的补充,在保险业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单独披露再保险业务非常必要新会计准则明确把保险合同分为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并分别制订了两个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对保险与再保险的业务处理进行了规范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商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担当源于被保险人风险的协议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的赔付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对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核算的处理,许多会计从业人员不甚了解笔者依据自己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通过以下详细业务来说明保险与再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 例1:2004年3月10 日,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昌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保险合同,对昌盛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输汽车进行保险业务,保险期限2年,到2006年3月10日期满合同结束,保险金额10万元,保费3万元,于 2004年3月10日一次付清。
经保险精算确定,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提取未到期责任预备金2万元 2004年3月10 日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保费收入 30 000 借:提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20 000 贷:保险责任预备金 20 000 此时未发生再保险业务 例2:接上例,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0日与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再保险合同,商定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当原保险合同风险的50%,并支付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保费用15000元,中间发生分保费用2000元,商定双方各担当50%,由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先支付 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分出保费 15 000 贷:银行存款 15 000 借:应收分保合同预备金 10 000 贷:提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10 000 借:分保费用 1 000 应收分保费用 1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 000 贷:分保收入 15 000 借:分保费用 1 000 贷:应付分保费用 1 000 借:提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10 000 贷:应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10 000 例3:2004年4月2日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分保费用1 000元。
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应收分保费用 1 000 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分保费用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例4:2005年10月21 日,由于昌盛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运输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报废经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应当全额理赔 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提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50 000 贷: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50 000 借:应收分保合同预备金 50 000 贷:摊回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50 000 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提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50 000 贷:应付分保合同预备金 50 000 例5: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为对方占 80%,估计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向事故责任方追偿6万元,报废汽车估计残值为2000元报废汽车已被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回 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收到损余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 2 000 贷:赔付支出 2 000 借:赔付支出 1 000 贷:应收分保赔付支出 1 000 2.确认应收代位追偿款时 借:应收代位追偿款 60 000 贷:赔付支出 60 000 借:赔付支出 30 000 贷:应收分保赔付支出 30 000 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1.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损余物资时 借:应付分保赔付支出 1 000 贷:赔付支出 1 000 2.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应收代位追偿款时: 借:应付分保赔付支出 30 000 贷:赔付支出 30 000 例6:2005年11月20 日,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结案。
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摊回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50 000 贷:应收分保合同预备金 50 000 借:赔付支出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借:应收分保赔付支出 50 000 贷:赔付支出 50 000 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50 000 贷:提存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50 000 借:赔付支出 50 000 贷:应付分保赔付支出 50 000 例7:2000年1月12 日,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把报废汽车处理得价款2400元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 400 贷:赔付支出 400 库存商品 2 000 借:赔付支出 200 贷:应收分保赔付支出 200 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分保赔付支出 200 贷:赔付支出 200 例8:2006年2月3日,收到交通事故责任对方赔偿款5万元。
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赔付支出 10 000 贷:应收代位追偿款 60 000 借:应收分保赔付支出 5 000 贷:赔付支出 5 000 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赔付支出 5 000 贷:应付分保赔付支出 5 000 最终,经过再保险,安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担当赔付支出为-2000+1000-60000+30000+100000-50000-400+200+10000-5000=23800(元)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担当赔付支出为-1000-30000+50000-200+5000= 23800(元)两公司最终实际担当的赔付支出为23800元,是因为其在保险赔付过程中,先后收到了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赔偿金和报废汽车的处理价款,使两公司的实际赔偿金数额总和小于原保险合同的赔偿金额造成的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