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读学校的发展史.docx
2页工读学校 的发展史 工读学校是从20世纪50年代时的前苏联“高尔基工学园”引进的概念前苏联的工学园主要是收养二战之后的流浪儿中国赋予了“工读”新的意义并延用至今1955年7月北京海淀区成立了中国第一所工读学校,随后上海、沈阳、重庆市相继建立了工读学校[2] 1999年以前,进入工读学校多为经学校报公安局批准,或者公安局报教育部门批准后,即可强制实行1999年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其改为在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学校和公安局三方均同意后方可实行2007年11月18日,全国工读教育年会在长沙市工读学校召开,与会者纷纷讲述了办学中的难处:名声不好,被视为“少管所”;招生缺乏法律支撑,没有执行主体和操作办法,以至学校不敢送,家长不愿送,该收的问题少年进不来;办学经费困难,政府投入不足,使很多问题孩子因负担不起比“就近入学”多出的食宿费等而流失在外由于立法、经费、观念等原因,工读学校出现萎缩;统计显示:我国的工读校,已经从1966年的200余所减少到目前(截至2010年)的60余所2010年12月,中国全国仅有67所工读学校且绝大多数“门可罗雀”如长沙市工读学校(现名“长沙新沙职业技术学校”),在停办了15年后重新招生,来就读的学生仅25人,在校教职工29人,其中老师20人,几乎是一名老师带一名学生[3] 。
2013年11月29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劳教制度废止后,社区矫正将会成为另外一种劳教”称,社区矫正与劳教制度不能混同社区矫正适用的范围、对象,是法律判决被管制的、宣告缓刑的、假释的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而劳教是有违法行为,但又不构成犯罪的,采取的一种强制教育的措施法学专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表示,还有青少年犯罪,原来关在劳教所,现在劳教没了,建议恢复工读学校,由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老师教育和帮助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