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33个制度.pdf
96页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3 3 3 3个制度的通知个制度的通知个制度的通知个制度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1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监督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和备案(国统制〔2016〕101 号、国统办函〔2016〕462 号),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一、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生产事故和工程质量统计工作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统计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工作要求,确保统计质量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报表制度,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指标、统计口径、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限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三、加强数据分析,发挥统计作用各单位要按照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和工程质量2数据综合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领域出现的问题,研判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 年 12 月 20 日3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6 年 10 月4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给予降职、 撤职的处分, 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3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目录一、总说明............................................................................................................................................................7二、报表目录........................................................................................................................................................9三、调查表式......................................................................................................................................................10(一)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表..........................................................................10(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11四、主要指标解释..............................................................................................................................................12五、附录..............................................................................................................................................................157一、总说明(一)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做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全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因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生产安全事故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工作交通运输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长江干流航道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等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按照本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内容、报表样式、填报要求和报送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五)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经核实清楚后,事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项目的安全监管机构、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报告发生 1 人以上(含 1 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在 1 小时内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表》的要求向建设单位、项目的安全监管机构、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报告项目的安全监管机构、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应逐级上报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级不超过 2 小时。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 2 小时内,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表》的要求及时统计,上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救援进展、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情况六)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于次月 5 日前,将本月本辖区发生的伤亡事故(包括人员死亡、重伤以及经济损失等事故)统计汇总后,按《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要求上报交通运输部已上报《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表》的事故应将最新情况继续填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省份统计未零事故报送月报表七)快报表报送超过规定时限,视为迟报月报表于次月 5 日前未报送的,应说明情况,无故超过 24 小时后,视为迟报快报表和月报表因过失未填写报送有关重要项目的,视为漏报;故意不属实上报有关重要内容的,经查证属实的,视为谎报;故意隐瞒已发生的事故,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为瞒报;存在以上行为的,视情节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八)上报过程出现错报的情况,发现后应及时报送更正后的报表如超过 48 小时,一经发现,视为谎报九)上报统计资料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快报表和月报表均以及电子邮件(或网上填报)先期报送,正式文件可以随后寄送,但应确保数据一致性十一)本报表制度中的月报以自然月为统计周期十二)本报表制度采用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十三)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十四)本报表制度中的数据仅限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9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 及方式页码交安监 11 表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 安全事故统计快报表即时报全国公路水运工 程项目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 通运输厅(局、委),长 江航务管理局、中交集 团发生后按 时限上报 报表及电 子邮件10交安监 12 表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 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月报全国公路水运工 程项目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 通运输厅(局、委),长 江航务管理局、中交集 团次月 5 日 前上报报 表及电子 邮件1110三、调查表式(一)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表填报单位(签章) :1. 1. 1. 1.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基本情况1.1 事故发生日期与时间1.2 天气气候1.3 工程名称1.4 所在地1.5 工程分类1.6 工程等级1.7 建设类型1.8 事故发生部位1.9 事故发生作业环节1.10 事故类别1.11 工程概况1.12 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1.13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2 2 2 2. . .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从业单位基本信息2.1 建设单位2.2 设计单位2.3 施工单位2.4 监理单位3 3 3 3. . . .事故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计量 单位合计管理 人员技术 人员企业聘 用工人非本企业 劳务人员其他 人员甲乙123456死亡人数人其中:现场死亡人数人失踪人数人受伤人数人其中:重伤人数人预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填报时间:201年月日时分说明:本表填报范围为全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表号:交安监 11 表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101 号11(二)交通运输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