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指引(试行)2016年.pdf
85页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技术指引技术指引( (试行)试行) 目目 录录 1.1. 总则总则 4 4 2. 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及危房改造原则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及危房改造原则 . 5.5 3 3. . 传统村落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 . .6 6 4 4. .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规划及选址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规划及选址 . 7.7 5 5 新建农村房屋技术指引新建农村房屋技术指引 . .1111 5.15.1 农村房屋建筑设计原则农村房屋建筑设计原则 1111 5.25.2 地基和基础地基和基础 . .1212 5.2.1 5.2.1 地基地基 . .1212 5.2.2 5.2.2 基础基础 . 15.15 5.3 5.3 主体结构主体结构 . .1515 5.3.1 5.3.1 建筑材料及使用要求建筑材料及使用要求 . .1515 5.3.2 5.3.2 结构布置与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与结构体系 . .1616 5.3.5.3.3 3 框架结构房屋框架结构房屋 . 17.17 5.3.5.3.4 4 砌块承重结构房屋砌块承重结构房屋 . .1919 5.3.5.3.5 5 石墙承重结构房屋石墙承重结构房屋 . .2222 5.3.5.3.6 6 木结构房屋木结构房屋 . .2222 5.4 5.4 屋面工程屋面工程 . .2323 5.5 5.5 抗震基本要求抗震基本要求 2323 5.5.1 5.5.1 建筑设计和结构体系建筑设计和结构体系 2323 5.5.2 5.5.2 构造规定构造规定 2424 5.5.3 5.5.3 结构材料和施工要求结构材料和施工要求 2424 5.65.6 绿色农村房屋建设与节能环保绿色农村房屋建设与节能环保 2626 5.7 5.7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727 5.7.1 5.7.1 道路道路 . .2727 5.7.2 5.7.2 给排水(包含部分消防内容)给排水(包含部分消防内容)2727 5.7.3 5.7.3 供电、电信供电、电信 2929 5.7.45.7.4 公共活动场所及集体活动用房公共活动场所及集体活动用房 . 30.30 5.75.7.5 环卫设施环卫设施 . .3030 6 6 既有农村房屋改造技术指引既有农村房屋改造技术指引 3838 6.1 6.1 农房改造农房改造 . .3838 6.2 6.2 结构加固结构加固 3838 6 6.3.3 给水、排水给水、排水 5151 6 6. .4 4 供电、电信供电、电信 5252 7 施工技术施工技术 5353 7.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53.53 7.2 分部分项施工技术分部分项施工技术 5353 7.2.1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 5353 7.2.2 砌筑工程砌筑工程 .56.56 7.2.3 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 .59.59 7.2.4 屋面工程屋面工程 .66.66 7.2.5 装饰工程装饰工程 .69.69 7.2.6 室内给排水及消防设施施工技术室内给排水及消防设施施工技术 8080 3 1 1 总则总则 1.0.1 为加强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技术指导,保障村民居 住的安全,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农村住 房,制定本《技术指引》 。
1.0.2 本 《技术指引》适用于广东省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 设 1.0.3 农村住房的使用功能应满足村民生活及健康条件的基本 需求,符合村民生产和生活习惯 1.0.4 农村住房设计应尊重当地民族及地方的传统文化, 体现地 方传统的建筑特色 1.0.5 农村住房设计应注重房屋的结构安全,满足建筑抗震防灾 的基本要求 1.0.6 应遵循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因地 制宜,建设材料应尽量使用当地资源,充分利用可回收的建筑材料, 厉行节约 1.0.7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应做到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切实可行,易于施工 1.0.8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应与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生态 文明村创建、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 务设施配套建设 1.0.9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除符合本《技术指引》外,还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2 2 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及危房改造原则农村房屋危险性等级划分及危房改造原则 2.0.1 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农 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 》要求,对主体为砌体结构、木结 构、生土结构采用木屋架、混凝土板楼盖、石楼盖、钢屋架的农村房 屋分别进行场地危险性及房屋危险性鉴定。
房屋危险性等级可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A 级: 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未发现危险点, 房屋结构安全 B 级: 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 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 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 成局部危房 D 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 构成整幢危房 2.0.2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为经鉴定危险性等级属于为C 级 或 D 级的农村危房,拆除重建的危房应不属于历史文化保护区、 历史 文化名村、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线索范畴 拆除重建包括集中重建和零星分散重建两种方式 自然村庄中C、 D 级危房超过 10 户,原则上应集中重建 5 3 3 传统村落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 3.0.1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 具有 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 3.0.2 保护发展传统村落要坚持规划先行、 统筹指导, 整体保护、 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原则 3.0.3 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的任务是: 不断完善传统村落调查;建 立国家和地方的传统村落名录; 建立保护发展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 系;制定保护发展政策措施;培养保护发展人才队伍;开展宣传教育 和培训。
3.0.4 各级传统村落必须编制保护发展规划 规划要确定保护对 象及其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和控制区,明确控制要求;安排村庄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整治项目; 明确传统要素资源利用方 式;提出传承发展传统生产生活的措施 3.0.5 传统村落保护应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可持续 性 3.0.6 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 优先安排传统村落的基础 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积极引导居民开展传统村落建筑节能 改造和功能提升, 改善居住条件, 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禁止大拆大建, 防止建设性破坏 6 4 4 农村危农村危房改造房改造工程工程规划及选址规划及选址 4.0.1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首要前提 和重要保证 4.0.2 现状调研作为规划的前期工作是规划的前提与基础可通 过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入户访谈及驻村体验等方式,调查村庄自然 条件、历史沿革、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村庄建设等信息 4.0.3 在进行农村现状调研时要摸查历史文化资源, 发现文化遗 产线索(包括推荐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村、不可移动文物、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线索)时要按照有关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 规予以鉴别认定,通过认定的文化遗产要进行保护和利用,其规划建 设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应符合相应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未编制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应先编制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4.0.4 自然村庄中 C、D 级危房大于 10 户以上或者位于自然灾害 多发地区的村庄危房改造,且没有通过审批的村庄规划的,原则上应 集中重建,统一规划,统一拆除、集中建设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 施 4.0.5 村庄规划已通过审批的村庄,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农村危房 改造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需要集中重建的应先编制危房改造规 划,规划应经县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0.6 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应遵循下列要求: 1. 规划应贯彻广东特色新型城镇化的理念,与社会主义小城镇 7 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 与推进扶贫开发、 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 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 规划相衔接 2. 规划应按照“安全、适用、经济、集约、节能”的指导思想, 考虑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注重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生态环 境的保护和利用,因地制宜、节约集约用地,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 上科学规划布局, 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布局, 以利生产、 方便生活 3. 规划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农 村土地连片整治有机结合,合理安排危房改造户的宅基地,充分利用 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各类村建设用地应集中紧凑布 局,但应避免采用沿过境交通两侧夹道建设的布局模式。
4. 规划布局应注意保护自然地形地貌, 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保护和合理利用现状河湖水系、山体林木、农田、水塘等自然山水的 良好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 规划应保护村落传统格局和特色,保护村落和谐密切的社区 人文交往氛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民俗和人文活动区分粤 东、粤西、粤北及珠三角不同地域特点,着重从村落总体布局、空间 形态塑造,祠堂、传统民居等特色建筑保护利用上突出民族特色、地 方特色与乡村特色,特别是岭南特色风格的体现 6. 新建村庄民居可因地制宜选择独立式、联体式、多层式等不 同形式,鼓励采用联体式或多层式民居,节约集约土地 8 7.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成果应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编制要 求 4.0.7 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新村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选址应符合上层次城乡规划,符合镇乡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村 庄新建、扩建和撤并的原则和要求 2. 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注意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相协调,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充分利用荒地、薄地,不 占和少占良田、好土和林地 3. 应充分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布局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 于排水、通风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
4. 应避开山洪、风灾、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区、地震断裂 带、雷击高易发区、地方病高发区、重疫源地等自然灾害影响以及生 态敏感的地段,尽量避开易受台风侵害和窝风地段 5. 应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以及文物埋藏 区 6. 应避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不破坏 生态防护林和天然林、 公益林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区;不影响各类历史 文化遗产的修缮和保护; 区内的现有村庄建设应符合相关专业规划确 定的禁建区、控建区和各级各类保护区的要求 7. 在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高易发地区,严禁布置文化、教育、 医疗以及其他公众密集活动的建设项目 因特殊需要布置本条严禁建 设以外的项目时,应避免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排水体系,并应 9 制订整治方案和防止引发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 8. 应避免被铁路、重要公路和重要基础设施穿越,避开基础设 施廊道控制区 9. 应与生产劳动地点联系方便, 并充分依托和利用现有的生产、 生活设施及交通条件 10. 位于丘陵和山区的,应优先选用向阳坡和通风良好的地段 10 5 5 新建农村房屋技术指引新建农村房屋技术指引 5.1 农村房屋建筑设计原则 5.1.1 农村房屋设计应遵循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建筑设计 原则。
5.1.2 农村房屋设计应根据生产、生活需求,统一规划,科学确 定农村房屋建设用地和建筑面积及装修标准,结合使用当地建筑材 料,节约居民建房成本农村新建居住房屋不应建泥砖房农村新建居住房屋不应建泥砖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