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调查研究.docx
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调查研究 引言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有利也有弊,但总体说是利大于弊大学生是否了解这部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是否能运用这部法律养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国每年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成递增趋势,2022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0万件,比上年增长11.9%而白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增幅更远远高于这一比例,一方面可以看出劳TTX方不合法的行为照旧存在,而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劳动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较以前持有更积极的态度大学生要想使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首先还得从知法做起,掌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就业政策,不但能使自己在就业的过程中少上当受骗,也能裁减因不懂法产生的劳动纠纷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大一到大四的学生,涉及经济管理、水土保持、园林、工学、信息、材料等学院的十几个专业其中,男生比例为57.3%,在学科上的分布文理科的比例接近1:1,半数的被调查者来自大四,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有过1—4次兼职实习的阅历在大四的被调查者中,毕业后选择就业的学生占到65.1%,其中已签约、在实习、还在探索工作、自主创业的比例分别为9-7%、25.3%、28.9%、1.2%。
(二)研究工具及方法 本文调查数据主要来自调查问卷,问卷主要涉及根本信息、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以及理由的调查,使用Excel和SPSS软件对数据举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的理由分析 导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比淡薄,掌管的相关法律学识不够的理由是多方面,从学校和大学生个人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1.学校法治教导重视力度不够 当被问及“在就业指导过程中,学校是否重视就业法律法规学识的宣传教导”时,被调查的83名大四的学生中只有9名回复了“重视”,57名回复“一般”,另外17名回复“不重视” 根据对同学和老师的访谈了解到,学校在就业指导的过程中对比提防培养学生求职技巧,获取就业信息的才能,虽然在就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上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通过就业指导课、就业网站以及就业指导报等举行宣传教导,但是力度还不够,没有引起学生的重视在和同学的访谈中察觉,在就业指导课中涉及的法律学识很少对于就业指导报这类的报纸,虽然会发放到每个宿舍,但是大片面人不会花时间去阅读,甚至有些同学都不知道有这份报纸 2.大学生自我意识薄弱 一方面,大学生在学习劳动法的必要性上熟悉不到位,在一个多项选择题中,有16%的大学生表示不知道了解劳动法有什么实际意义,58.7%的想了解劳动法但是没有时间和心思。
另一方面,大学生在学习法律学识上存在确定的误区:有44%的大学生认为邻近毕业约莫了解一下劳动法的内容就够了,35.3%的认为正规单位不会展现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这样的误区导致大学生对劳动法的学习不够重视 对于学习法律学识的途径,48.7%的大学生倾向于自己看书、上网查资料的方式学习劳动法,所占的比例最高相反,选择课堂学习这种方式的大学生最少,只有24.7%,其余的社会实践、培训法律学识讲座也有一片面人选择 (二)大学生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关注度分析 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之初,社会各界的回响都很猛烈,但是在被调查的大一到大四的150名同学中,还有44%的同学不知道这部法律的公布实施虽然有56%的被调查者知道这部新法的实施,但是只有2-7%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对比了解这部新公布的法律,45.3%的表示了解一些,52%的表示不了解 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在知晓这部法律的公布实施后,并没有由于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主动去学习法律的概括内容在大多数人看来,法律条款都对比枯燥难懂,除非对法律对比感兴趣,否那么大学生是不会主动学习法律学识的仅仅知道有这部法律,而不了解法律的概括内容,对大学生就业的扶助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对《劳动合同法》认知度在个体特征上的差异性分析 进一步,本文还以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度作为因变量,分别与相关个人特征因素举行方差分析,考察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度在这些因素影响下是否存在差异结果显示,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度在年级和兼职实习次数上存在显著差异 三、四年级的平均值大于一、二年级,最高的是三年级的2.160,p值为0.013,小于0.05,说明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度在年级上存在显著差异 兼职实习次数越多的学生,《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度越高其中,兼职实习次数在5次以上的均值为2.097,远远高于没有兼职实习阅历的均值1.651,而且p值0.041小于0.05,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度在兼职实习上存在显著差异 三、建议 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需要大学生个人、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努力而且,仅仅具有意识是不够的,还要实实在在掌管确定的法律学识,大学生才能利用法律武器养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法律课程的讲授方法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设置针对学习劳动法的选修课 虽然大学生不热爱通过课程学习的方式来学习法律学识,但是毫无疑问,课堂学习是一种很好的掌管法律学识的途径。
在大学的根基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根基》中会涉及一些劳动法的学识,但是所占比例很小,涉及的内容很少,给学生留下的印象不会很深,但是假设老师在这一片面采取另一种教学方式,譬如率领学生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旁听一次劳动仲裁,不但能给学生留下对比深刻的印象,而且还能激发学生学习劳动法的兴趣,引导学生自己学习法律的热心由于大学生热爱自己看书、上网查资料的方式来学习法律学识,只有对此感兴趣,他们才会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去了解相关的学识 除此以外,也可以针对就业法律学识的学习设置一门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及兴趣来选择学与不学,不增加学生的负担,同时可以为学生树立一种学习法律学识的意识而且,鉴于低年级的学生掌管的法律学识低于高年级的学生这一现状,通过开设选修课程,还能使低年级的学生提早学习到法律学识,在实习兼职的过程中也少上当受骗 (二)就业指导过程中提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就业指导的过程中理应提防引导大学生对法律学识的关注,而不是为学生讲授概括的内容在进入四年级之初,就理应向学生强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只有观念上变更了,大学生才会容许学,其他的措施才能见到成效而在为大学生树立起学习法律学识的观念之后,举办一些法律学识讲座和培训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确定要确保质量。
可以聘请一些对比知名的律师、法律专家、以前遇到过劳动侵权的往届毕业生为大学生做讲座,这样不仅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还能教会学生怎样维权 (三)激励大学生参与更多实习 从调查数据分析来看,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度在兼职实习次数上存在显著差异,兼职实习阅历丰富的学生掌管的法律学识较多所以,学校理应激励大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参与更多的实习,一方面可以积累社会阅历,另一方面也能巩固法律意识而且,用人单位在雇用选拔的过程中,很看重求职者的工作阅历,假设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赚取足够多的实习阅历,能大大的巩固自己在就业过程中的竞争优势,从而间接裁减盲目就业带来的上当受骗的几率 利益衡量务必要以法律规定为根基,以依据法律的形式上的理由为证明来完成利益衡量的结论构成以验证结论的实用性,以及巩固结论的压服力因此在举行衡量时要考虑实质性判断所得出的结论是否与现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一致,力求通过法律的衡平考量来促使利益衡量得出的结论与法律条文相结合,从而在法律规律上使该结论正值性、合理化不专心学习提防论理的概念法学的斟酌方法,就难以超越概念法学,不讲论理,只是卖弄利益衡量,是分外危害的” 三、结论 当今社会中的利益冲突越来越外观化和自然化,利益冲突引发的是对利益冲突协调与概括社会利益制度安置创新的深层次斟酌,导致利益冲突的发生有各方面因素,其中从筹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引起的膨胀和逐利行为的不模范是冲突发生的主观因素,但造成利益冲突产生的真正理由是概括的社会利益制度安置不合理,这就使得法律在确定程度上对这种社会利益关系作以调整,从而使这种关系达成合理或根本合理。
运用利益衡量这一重要手段,在使司法获得实体的妥当性和程序的合法性的同时,务必严格遵循确定的原那么和概括的方法步骤,并使其贯穿于利益衡量过程的始终,这对利益衡量有重大的影响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