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doc

12页
  • 卖家[上传人]:m****
  • 文档编号:456451809
  • 上传时间:2023-09-06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7.01KB
  • / 1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教发〔2009〕1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 第一条 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 第二条 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 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 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 第三条 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 第四条 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 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 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初选不分先后,补选时先选先中,具体办法见选课通知选修人数少于30人的通修课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他通修课3)学生在选课前须要认真阅读专业培养方案,选课时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慎重考虑,结合自身的实际针对性的进行选课。

      开学两周后,经核准选定的课程,不得轻易更改五、课程的考核与学分的取得第七条 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均须参加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类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或A(优)、B(良)、C(中)、D(及格)、E(不及格)五级制登记,所有课程不论其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60分及以上或D(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并根据成绩确定学分绩点课程成绩与绩点具体对应如下:百分制成绩100-9089-8685-8382-8079-7675-7372-70绩点4.03.83.53.02.82.52.0成绩69-6665-6362-60<60绩点1.81.51.00等级制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绩点4.03.52.51.50 第八条 平均学分绩点按下列公式计算:学期(或学年或四年)的平均学分绩点=Σ(已修必修课程的学分×课程绩点)/Σ已修必修课程的学分课程学分、绩点、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成绩表 第九条 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口试、论文、报告等多种方式闭卷(或开卷)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评定成绩时应参照平时作业、实验和其它环节的情况,并注重学生创新能力表现 第十条 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时的1/3,或抽查旷课三次,或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三次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参加重新学习。

      第十一条 分在两学期或两学期以上学完的一门课程,各学期分别作为一门课进行考核,并分别按学期评定成绩,取得相应的学分与绩点 第十二条 学校每学期公布一次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对接近留级、退学规定的标准以及平均学分绩点<2.0者将予以学业预警 第十三条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疑问,可于该课程考试成绩公布后至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所属学院提交查卷申请,经批准后由开课学院指定专人查卷,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学生查卷过程中学生不得接触试卷超过规定时限不予查卷 六、缓考、补考与重新学习第十四条 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的期末考试时,必须于考试之前出具校综合门诊部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学生所属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准予缓考,并通知任课教师缓考随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进行第十五条 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缓考未准,擅自不参加规定时间的考试,或者考试时迟到15分钟以上,均作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记零分,并注明“旷考”,必须重新学习第十六条 课程首次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在开课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前进行)补考通过课程的成绩按补考成绩÷2+30(折算后成绩高于70分者按70分计,等级制成绩降一等级记载并最高计为中等)记载;若补考未通过,需重新学习该课程,直至取得学分。

      第十七条 重新学习不限学期,单门课程申请重新学习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由开课学院单独组班学习;人数不足15人时,可安排跟班重新学习或由开课学院安排教师学习 课程考核合格,也可以申请重新学习第十八条 评优、选拔排名时,以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毕业与学位审核时,以学生学业成绩表记载的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七、课程的免修 第十九条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4.0,学生对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通过自学等途径,认为确已掌握者,可申请免修,但每学期限免修1门政治理论课、体育、军训及实习、设计等实践性环节不得免修 第二十条 学生应在课程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6~17周,提交免修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获准免修的学生应参加课程负责人的命题考试或提前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开学后二周内进行第二十一条 免修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获准免修,记载实得成绩如免修课程有实验环节,需补做实验及格后,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第二十二条 免修考试不通过者,必须跟随专业课程班级修读此课程免修考试通过者如对成绩不满意,可在课程教学开始两周内申请放弃免修成绩,选择跟随专业课程班级学习。

      八、课程的免听、少听第二十三条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4.0,学习基础好、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当所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及所属学院同意后,准予免听或少听,在按要求完成作业及实验后参加课程考试,但每学期限1门凡未获准免听或少听者,应按校规随堂听课第二十四条 重新学习课程如上课时间冲突可以办理免听、少听手续,具体办法参照第二十三条执行 九、毕业学分要求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全部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学分奖励学生获得2个及以上奖励学分可申请冲抵一门通修课(2个学分),否则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录十、本条例从2009级学生开始实施十一、本条例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学分制 管理 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 2009年8月29日印发。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相关文档
      四川省成都市2025年中考数学真题试卷附同步解析.docx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师一学校2024_2025学年下学期八年级数学期中考试卷.docx 四川省成都市2025年中考数学真题试卷含同步解析.pptx 2025年四川省南充市名校联测中考一模数学试卷[含答案].docx 2025年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中考一模数学试卷[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八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八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2025年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中考一模数学试卷[含答案].docx 2025年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中考模数学试卷[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八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七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2025年广东省惠州市集团中考一模数学试卷[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七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考试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2025年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中考一模数学试卷[含答案].docx 2025年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代寺学区中考模拟一模数学试卷[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八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七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2025年宁夏九年级数学一模试卷[含答案].docx 2025年山东省临沂市中考模拟数学试卷(二)[含答案].docx 2024—2025学年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八年级下学期6月期末考试数学试题[含答案].docx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