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资料汇编
279页1、安全标准化文件编制、打印、填写说明一、编制说明根据企业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实际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及评审要求,特编制本文档资料。公司名称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国强安全主任陈雪峰生产部张志强品保部李海军工程部王志明货仓部邓国富行政部孙振强二、打印说明1、 请对本文档排版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跨行、错版后,将本文档资料分6次打印出来。(即点击“打印”后,在“页码范围”处填入“1-50”,打印完50页后,待打印机散热,然后再打印“51-100”,以此类推,将文档按顺序全部打印出来。)打印出来的文件按顺序堆叠,不要弄混乱。2、 本文档包含安全标准化所需的11个文件夹资料,故企业需按照文档中的目录将本文档资料分别存放在11个文件档案盒中。(11个文档目录在本文档中,11个文件档案夹的标签已制作好。)三、填写说明1、所有有公司名称的地方均需盖公章。2、所有“编制”人员一栏均由陈雪峰补手写签名(在原名字旁边手签)。3、 所有“审批/批准”人员一栏均由刘国强补手写签名(在原名字旁边手签)。4、 各资料中的空白位置需补填相应内容(一般都是填写“完成、无、正常、符合、是、合格”)。5、
2、 部分空白地方已有浅色文字内容,表示此栏用笔填写该内容(照抄即可)。6、 文件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电话和我沟通。文件资料完成时间:建议两周内完成。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总目录1.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2.安全生产投入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教育培训5.生产设施设备6.作业安全7.隐患排查和治理8.危险源管理9.职业卫生10.应急救援、事故管理11.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1234567891011目标 、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事故管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目录1.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序号文件名称备注01关于下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每年年初发布0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制定03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发布0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每季度进行考核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关于下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各部门:为积极实施并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发到各部门,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特
3、此通知!附:1、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为了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管理水平,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2、杜绝火灾事故;3、杜绝爆炸事故;4、杜绝交通事故;5、杜绝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事故;6、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2;7、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二、具体措施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就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警钟长鸣。 1、加强宣传,让安全意识深入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1)组织领导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员工安全培训记录。2)对换岗、转岗、复工人员,单位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3)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4
4、)使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5)使员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6)使员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7)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2、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增强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员工在自己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3、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5、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经营,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1)建立健全经营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2)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3)危化品合理存放,并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预防火灾、化学事故。4)车辆及防护设施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保养维护记录。5)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4、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预评估及审批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增加预案演练次数,完善预案实战要求,订做各种警示标志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5、“五一”、“十一”、 “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6、落实好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对安全巡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调整充实值班巡逻人员,做好对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值班巡逻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脱岗。夜间带班人员要增加检查次数,以防重大事故发生。2017年公司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
6、的发生,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认真地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实施安全规范管理等工作,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并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刘国强副组长: 陈雪峰组 员:张志强、李海军、邓国富、王志明、孙振强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刘国强安全办公室陈雪峰工程部王志明货仓部邓国富生产部张志强行政部孙振强品保部李海军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关于任命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通 知为落实安全生产,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5日起任命 刘国强 先生为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工作。任期三年,在任期内履行安全生产全面管理的职责。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广州市国国国有
7、限公司 关于任命安全管理人员的通 知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任命陈雪峰同志为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职责。任期三年。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尽职守、各负其则。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3 说明 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
8、内容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进行考核。5 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各职能部门实施。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每季度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断持续改进。组织开展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有效实施。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负有以下安全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9、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每月参加一次安全例会,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书面的安全承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并督促行政部财务组门在年初划拨安全生产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公司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则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组织年度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确保公司实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有效;配合相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按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上报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的资料。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主任安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组
10、织制定、评审、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考核执行情况。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员工、危险岗位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本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公司级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节日检查、季节检查、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监督事故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负责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安全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职业卫生设施、急救器具的管理。每天下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工作。具体组织员工每年进行1-2次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组织本公司部门主管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对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各部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监督、检查本部门执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及
11、时纠正违章行为。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月组织本部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监督、落实;对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安全办公室书面报告。负责审定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部门报告。负责检查、考核本部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每月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落实部门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检查、督促、监督“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本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考核岗位工艺指标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负责新进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12、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本公司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格劳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检查、监督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本部门主管和本公司领导报告。每天对本班组所辖区域的生产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卫生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本公司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教育、检查、督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班组长、部门主管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电工的安全职责配电室重地闲人免进。 负责
13、电源管理,对公司内所有电源设备,线路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电源超负荷,短路等极易造成火灾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严防发生事故。 除电工人员,任何人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源和安装电器设备,不准乱拉电线,如需拉临时线路时,要搞好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电工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范,并负责全公司电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与保养。 配电室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物品。 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理,保持清洁,预防尘土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配电室电闸跳闸时,不能马上合闸,应查明情况后,再合闸,以防发生意外。 负责公司内所有的电气设备检修、保证工公司用电安全。 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序号责任人/部门考核依据考核日期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考核人奖惩情况1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安全主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3生产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4品保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5行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
14、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6货仓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7工程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8班组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9员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10电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4月3日完成刘国强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序号责任人/部门考核依据考核日期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考核人奖惩情况1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安全主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3生产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4品保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5行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6货仓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7工程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8班组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9员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10电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7月3日完成刘国强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15、记录序号责任人/部门考核依据考核日期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考核人奖惩情况1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安全主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3生产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4品保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5行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6货仓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7工程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8班组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9员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10电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10月7日完成刘国强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 序号责任人/部门考核依据考核日期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考核人奖惩情况1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安全主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3生产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4品保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5行政部企业安
16、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6货仓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7工程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8班组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9员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10电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018年1月4日完成刘国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目录2.安全生产投入序号文件名称备注01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每年年初制定02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记录发票、收据、请购单03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及时存档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安全投入费用计划本单位2016年度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参照制造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办法,即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2017年度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为30万元,具体分配计划如下:序号资金用途提出部门直
17、接实 施部门预算费用(万元)备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4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23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7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2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46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1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38职业危害场所环境条件改造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39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监测费用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210职业健康体检费用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财务组2合计30编 制:陈雪峰 审 批:刘国强 日 期:2017年1月5日 2017年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账序号投入项目费用投入明细投入金额(元)报账人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1安全教育培训费用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其他培训项目2劳保用品购置费用安全帽、防护手套、口罩、防护眼镜、安全鞋等工作服 其他劳保用品3消防设施设备购置费用灭火器、消防标识牌自动火灾报警、喷
18、淋装置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栓、消防箱消防设施保养、维护费用其他消防费用4安全检测与评价费特种设备(含附件)检测费其他安全评价费5职业危害防护费用通风、除尘、降噪工程费或改造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购置、维护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和评价费6安全及预防事故设施费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防护栏杆、护罩、安全梯、井盖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购置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其他安全设备费用7应急救援器材及演练费应急照明个人防护、救援器材应急通讯设备及器材应急药箱及器材应急救援演练支出费用应急其他费用8其他支出费用审批人: 刘国强 填报人:陈雪峰 附:安全费用使用凭证(发票、收据、采购单等) 工伤保险缴费凭证说明将公司近半年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存档于此。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目录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序号文件名称备注01文件发放记录接收人员签名0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定期更新0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定期组织员工学习0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定期组织员工学习05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体员工均应参加并签名06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记录档案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
19、07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记录档案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08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09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档案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10事故、事件记录档案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文件发放记录序号文件名称接收部门接收人签名日期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主要负责人刘国强2017年1月6日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安全管理人员陈雪峰2017年1月6日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生产部张志强2017年1月6日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品保部李海军2017年1月6日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行政部孙振强2017年1月6日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货仓部邓国富2017年1月6日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清单工程部王志明2017年1月6日安全生产法律清单序号法律名称实施日期颁布部门编号文本库作废
20、日期更新记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70号法律文件夹2017.1.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28号法律文件夹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5.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60号法律文件夹2012.1.12更新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22号法律文件夹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5.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8号法律文件夹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人大常委会20O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法律文件夹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人大常委会法律文件夹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1.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65号法律文件夹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74号法律文件夹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6号法律文件夹1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69号法律文件夹安全生产法规清单序号名称实施日期颁布部门编号文本库作废日期更新记录1危险化学品安全
21、管理条例2002.3.15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44号法规文件夹2011.12已更新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6.1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93号法规文件夹3工伤保险条例2004.1.1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75号法规文件夹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4.30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52号法规文件夹5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12.27国务院国务院令190号法规文件夹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11.1国务院国务院令第445号法规文件夹7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1.7国务院法规文件夹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5.1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49号法规文件夹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12.1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91号法规文件夹1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7.1国务院国务院令第593号法规文件夹安全规章清单序号法律名称实施日期颁布部门编号文本库作废日期更新记录1特种设备目录2004技术监督局国质检锅200431号部门规章文件夹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4.1公安部公安部令第6号部门规章文件夹3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995.1.22劳动部原劳部发(1995)5
22、6号部门规章文件夹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2003.3.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部门规章文件夹5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2003.6.2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2号部门规章文件夹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5.2.1国家安监局/煤监局国家安监局/煤监局第20号部门规章文件夹7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9.1国家安监总局总局令第1号部门规章文件夹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3.1国家安监总局总局令第3号部门规章文件夹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2.1国家安监总局总局令第16号部门规章文件夹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08.2.16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0815号部门规章文件夹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4.1国家安监总局总局令第17号部门规章文件夹12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通知2009.4.29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部门规章文件夹1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7.1国家安监总局总局令第21号部门
23、规章文件夹14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部门规章文件夹15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9.1国家安监局总局令第23号(2009)部门规章文件夹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2011.6.21国家安监局安监总管三201195号部门规章文件夹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7.1国家安监局安监总局令第30号(2010)部门规章文件夹1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2.1国家安监局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1)部门规章文件夹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8.5国家安监局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1)部门规章文件夹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3.27发改委9号部门规章文件夹标准清单序号名称实施日期颁布部门编号文本库作废日期更新记录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2009.1.1标准化委员会GB/T11651-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1994.6.10GB50058-92标准规范文件夹3常用化学危
24、险品贮存通则1996.2.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50603-1995标准规范文件夹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2000.4.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17914-1999标准规范文件夹5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2000.4.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17915-1999标准规范文件夹6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2000.4.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17916-1999标准规范文件夹7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2003.10.1GB7231-2003标准规范文件夹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05.10.1GB50140-2005标准规范文件夹9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2005.11.1标准化委员会GB6944-2005标准规范文件夹10危险货物品名表2005.11.1质监总局/标准化委员会GB12268-2005标准规范文件夹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6.11.1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Q/T9002-2006标准规范文件夹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12.1建设部GB50016-2006标准规范文件夹1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2006.12.1质
25、监总局/标准化委员会GB12158-2006标准规范文件夹1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2007.11.1卫生部GBZ2.1-2007标准规范文件夹1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2007.11.1卫生部GBZ2.2-2007标准规范文件夹1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急性毒性2008.1.1标准化委员会GB20592-2006标准规范文件夹17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2008.11.1标准化委员会GB50444-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18用电安全导则2008.12.1标准化委员会GB/T13869-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19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2009.1.1国家安监总局AQ/T9005-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20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2009.1.1国家安监总局AQ/T9004-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2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2009.10.1标准化委员会GB2894-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22安全色2009.10.1标准化委员会GB2893-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2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2009.10.1标准化委员会GB/T128
26、01-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24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2009.1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0493-2009标准规范文件夹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009.12.1标准化委员会GB18218-2009标准规范文件夹26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2009.12.1标准化委员会GB4053.1-2009标准规范文件夹27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2009.12.1标准化委员会GB4053.2-2009标准规范文件夹28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及钢平台2009.12.1标准化委员会GB4053.3-2009标准规范文件夹2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2009.12.1标准化委员会GB/T13861-2009标准规范文件夹3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2009.2.1标准化委员会GB/T16483-2008标准规范文件夹31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2010.6.1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Q/T9006-2010标准规范文件夹32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2010.8.1标准化委员会GBZ1-2010标准规范文件
27、夹3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003-12-1卫生部GBZ158-2003标准规范文件夹3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易燃液体2008.1.1标准化委员会GB20581-2006标准规范文件夹3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2000.8.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3836.1-2000标准规范文件夹36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19971001化学工业部HG230101997标准规范文件夹3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1988/5/1国家标准局GB 8196-87标准规范文件夹3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1987.2.1国家标准局标准规范文件夹3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2001.11.1国家检验检疫总局GB/T50033-2001标准规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pdf4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2004.12.1建设部GB50034-2004标准规范文件夹4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1994.5.1建设部GB50187-934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安全生产地方法规清单序号名称实施日期颁布部门编号文本库作废日期更新记录1广东省防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1999.3.1广
28、东省人民政府粤府199921号地方法规文件夹2广东省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程2004.10.29广东省安监局粤安监200479号地方法规文件夹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04.2.1省人大常委会第24号公告地方法规文件夹4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6.9.15广东省安监局粤安监2006580号地方法规文件夹5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9.28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法规文件夹6关于深入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2.25广东省安监局粤安办201122号地方法规文件夹7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5.13广东省安监局粤安办201151号地方法规文件夹8关于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2011.7.19广州市安监局东安监管2011122号地方法规文件夹9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程序(试行)的通知2011.5.10广州市安监局东安监管201160号地方法规文件夹10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2011.8.1广州市安监局地方法规文件夹1
29、1自由裁量标准2011.8.2广州市安监局地方法规文件夹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制:陈雪峰 审批:刘国强 实施日期:2017年1月5日广州市国国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序号安全管理制度名称编号实施日期备注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ZH-ZD-001-A2017年1月5日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BZH-ZD-002-A2017年1月5日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BZH-ZD-003-A2017年1月5日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BZH-ZD-004-A2017年1月5日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BZH-ZD-005-A2017年1月5日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BZH-ZD-006-A2017年1月5日7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BZH-ZD-007-A2017年1月5日8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BZH-ZD-008-A2017年1月5日9危险作业管理制度BZH-ZD-009-A2017年1月5日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BZH-ZD-010-A2017年1月5日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BZH-ZD-011-A2017年1月5日12用电安全管理制度BZH-ZD-012-A2017年1月5日13危
30、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BZH-ZD-013-A2017年1月5日14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BZH-ZD-014-A2017年1月5日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BZH-ZD-015-A2017年1月5日16劳保用品管理制度BZH-ZD-016-A2017年1月5日17安全投入管理制度BZH-ZD-017-A2017年1月5日1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BZH-ZD-018-A2017年1月5日19应急救援管理制度BZH-ZD-019-A2017年1月5日2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BZH-ZD-020-A2017年1月5日2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BZH-ZD-021-A2017年1月5日22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BZH-ZD-022-A2017年1月5日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BZH-ZD-023-A2017年1月5日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编号:BZH-ZD-001-A1 目的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
31、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尽职守、各负其则。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3 说明 3.1 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 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进行考核。5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5.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各职能部门实施。5.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5.3 建立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每季度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5.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5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3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断持续改进。5.6组织开展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7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5.8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有效实施。6 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6.1安全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6.1.1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6.1.2参与制定、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6.1.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6.1.4负责检查、考核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设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6.1.5每天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单位单位房、仓库、宿舍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6.1.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
33、改。6.1.7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6.1.8组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6.1.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6.1.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6.1.11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予以更新。6.1.12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6.1.1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季度组织公司级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季度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整改措施,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检查、监督、跟踪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6.1.14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每年)检测、维护、保养的相关外部联系和申报工作;特种设备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34、;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等。6.1.15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危险作业)进行重点安全监督。6.1.16每月组织各部门主管召开安全专题会议。6.1.17组织制订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每年1-2次)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6.1.18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管理。6.2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6.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6.2.2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违规。6.2.3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6.2.4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等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6.2.5负责本部门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员工的日常培训教育。6.2.6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检查。6.2.7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7.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
35、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负有以下安全职责: 7.1.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7.1.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每月参加一次安全例会,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7.1.3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书面的安全承诺;7.1.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并督促财务组门在年初划拨安全生产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7.1.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公司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7.1.6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7.1.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则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7.1.8组织年度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
36、反映,确保公司实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有效;7.1.9配合相关安全生产综合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按当地安全生产行政部门的要求上报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的资料。7.2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7.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2.2 组织制定、评审、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考核执行情况。7.2.3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员工、危险岗位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7.2.4负责本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7.2.5负责具体组织公司级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节日检查、季节检查、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监督事故隐患单位落实整改。7.2.6负责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7.2.7负责安全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职业卫生设施、急救器具的管理。7.2.8每天下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7、7.2.9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工作。7.2.10具体组织员工每年进行1-2次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组织本公司部门主管进行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7.2.11对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7.3 各部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7.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7.3.2 监督、检查本部门执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7.3.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7.3.4每月组织本部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监督、落实;对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安全办公室书面报告。7.3.5负责审定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7.3.6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部门报告。7.3.7 负责检查、考核本部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7.3.8每月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7.3.9组织落实部门 “三级”安
38、全培训教育,检查、督促、监督“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7.3.10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7.3.11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7.3.12负责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7.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7.4.1贯彻执行本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7.4.2检查、监督、考核岗位工艺指标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7.4.3负责新进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7.4.4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本公司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7.4.5 严格劳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检查、监督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7.4.6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本部门主管和本公司领导报告。7.4.7每天对本班组所辖区域的生产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卫生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班组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本部门主管和本公司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
39、措施。7.4.8负责本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7.4.9教育、检查、督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7.5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7.5.1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7.5.2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7.5.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班组长、部门主管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7.5.4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5.5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7.6电工的安全职责7.6.1配电室重地闲人免进。 7.6.2负责电源管理,对公司内所有电源设备,线路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电源超负荷,短路等极易造成火灾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严防发生事故。 7.6.3除电工人员,任何人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源和安装电器设备,不准乱拉电线,如需拉临时线路时,要搞好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7.6.4电工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范,并负责全公司电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与保养。 7.6.5配电室要保持干
40、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物品。 7.6.6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理,保持清洁,预防尘土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6.7配电室电闸跳闸时,不能马上合闸,应查明情况后,再合闸,以防发生意外。 7.6.4负责公司内所有的电气设备检修、保证工公司用电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编号:BZH-ZD-002-A1目的为了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3职责3.1安全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3.2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3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4各车间对班组长、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3.5安全
41、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4考核方式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5考核标准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全办公室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6.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编号:BZH-ZD-003-A1目的为了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公司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例会。3 参会人员公司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
42、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从业人员。4 会议时间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两天内,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部门安全生产例会可每月度召开,召开时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原则安排在每月下旬。年终总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5 会议要求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检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6 会议程序1)由各部门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各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2)公司领导根据各部门汇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当前关键性,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日期,安排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7 每次会议,各部门都要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编号:BZH-ZD-004-A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43、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3.引用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4.职责4.1 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安全培训教育经费。4.2 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授课;负责离岗、调岗员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授课;负责检查、督促、监督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4.2行政部负责制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员工日常培训教育;负责本公司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包括:化学品仓管工、机械设备操作工、化学品使用人员、电工等);负责建立、完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4.4行政部负责对外来人员及承包商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5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新员工的“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并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4.6各班组负责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4.7安全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5工作程序5.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
44、人员培训教育5.1.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资格培训32小时;每年再培训12学时)。5.1.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改变时,行政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排其参加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5.1.3本公司安全主任发生改变时,行政部负责招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不得录用、转正和任命。5.1.4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行政部和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行政部报主要负责人办理任职手续。5.1.5行政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授课。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5.1.5.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5.1.5.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目标。5.1.5.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5.1.5.4 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电气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5.1.5.5风险管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管理等。5.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2.1行政部
4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5.2.2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行政部负责组织生产部门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生产部门相关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行政部、安全主任和生产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2.3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2.4危险岗位(机械操作工等)应经本公司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2.5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5.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本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学时不应少于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3.1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5.3.1.1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实施。5.3.1.2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学时。5.3.1.3安全主任负责“公司级
46、”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PPT的制作。5.3.1.4安全主要责任人负责“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审核。5.3.1.5“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A.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B.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C.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本公司的危险源及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E.有关事故案例等。5.3.1.6行政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公司级”考试,安全主任具体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5.3.1.7行政部负责“公司级” 安全培训教育人员的签到、拍照、建档工作。5.3.1.8“公司级” 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应包括:培训大纲、PPT课件、培训签到记录、成绩登记表。5.3.2 “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5.3.2.1“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分别由各部门负责组织,部门主管具体负责实施。5.3.2.2“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5.3.2.3 部门主管负责“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PPT的制作。5.3.2.4 安全主
47、任负责审核“部门级” 安全培训教育大纲。5.3.2.5“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A.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B.本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5.3.2.6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新员工“部门级”考试,各部门主管具体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5.3.2.7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部门级”培训教育人员的签到、拍照、建档工作。5.3.2.8部门主管负责将本部门的“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的签到记录、培训考试照片、成绩登记表、培训大纲及PPT课件复印后,将原件交行政部归档,复印件本部门保存。5.3.3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5.3.3.1“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各班组负责组织,班组长具体负责实施。5.3.3.2“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12学时。5.3.3.3 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的编制。5.3.3.4 部门主管负责审核“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大纲。5.3.3.5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A.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
48、事项。B.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岗位事故预防、应急处理措施。D.事故案例等。5.3.3.6各班组负责组织本班组新员工“班组级”考试,班组长具体负责试卷的编制、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工作。5.3.3.7各班组负责本班组的“班组级”培训教育人员的签到、拍照、建档工作。5.3.3.5班组长负责将本班组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的签到记录、培训考试照片、成绩登记表、培训大纲及PPT课件复印后,将原件交行政部归档,复印件本班组保存。5.3.4新员工的培训教育管理5.3.4.1 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各自负责填写本级别的新员工“三级”培训教育卡,行政部依据“三级”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制做上岗证。5.3.4.2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档案。5.4其它人员培训教育5.4.1从业人员转岗、骨干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分别进行“部门”的二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5.4.2 行政部负责对外来人
49、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5.4.3 安全主任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公司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5.5 日常安全教育5.5.1各部门每月最少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日活动应落实负责人,应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安全主任、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应对安全日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5.2安全主任、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5.5.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要填写安全日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5.5.3.1 学习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5.5.3.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5.5.3.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5.5.3.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组织员工进行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
50、急预案演练。5.5.3.5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和“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活动; 5.5.3.6进行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5.5.3.7其它安全活动。5.6 培训教育管理5.6.1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主任应经常征求各部门、各班组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然后报行政部汇总,最后形成本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报安全主要责任人批准。5.6.2各级安全培训教育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5.6.2.1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应拟订培训通知,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培训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训具体日期、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或者讲义、培训考核的方式。5.6.2.2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参与的员工由培训责任单位通知行政部按照本公司有关劳动纪律进行处罚。5.6.2.3每次培训结束前,参加
51、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培训评估表。5.6.2.4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培训考试考核结果进行评分。5.6.2.5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人单位应将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交行政部备案,本公司组织的培训由行政部记入员工培训登记表,并将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各部门班组组织的培训,由部门、班组归档,并记入员工培训登记表。新员工“部门级”、“班组级”培训除外。5.6.2.6 行政部组织培训时间超过8课时,应对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并对培训效果作出整体评估报告报主要负责人。5.6.3 行政部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主任分析评估反馈意见,调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行政部应记录变更情况。5.6.4安全主任应配合行政部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5.6.5员工出外培训,须填写员工出外培训申请表,并按本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后,将培训取得的效果和证书反馈行政部。5.6.6 行政部负责建立本公司员工培训档案,在档案中
52、记录规定的内容。5.6.7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5.6.7.1本公司对特种岗位的资格要求由各单位在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加以明确规定。5.6.7.2本公司目前的特种岗位包括(政府或本公司要求需要持证上岗的)注册安全主任5.6.7.3特殊岗位的资格要求,由用人单位联络政府主管部门或和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办班或送外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员工可以报销培训费用。5.6.8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5.6.8.1 行政部负责建立本公司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档案应包括:a岗位名称b培训日期c培训项目名称d培训考核结果5.6.9培训记录的保存5.6.9.1本公司行政部负责保存本公司一级培训记录;负责保存新员工“三级”培训记录。5.6.9.2各培训单位(行政部及其它部门、各班组)负责保存各自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档。5.6.9.3各部门、班组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记录复印一份后原件交本公司行政部保存。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编号:BZH-ZD-005-A1 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
53、定本制度。2 职责2.1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2.2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2.3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的实施。2.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的检查。2.5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2.6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的隐患向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3 内容3.1安全检查的要求(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3.2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点检;(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等,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
54、检查的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公司级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的检查表;3.3隐患整改制度3.3.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3.3.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3.3.3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3.3.4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支持。3.3.5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3.4检查频次3.4.1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3.4.2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3.4.3公司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3.4.4解决隐
55、患的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公司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的问题,还是书面的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进行整改。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3.5.4 对安监部门发的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3.6 安全检查表修订3.6.1 每年的12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3.6.2 修订的安全检查表经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各部门必须使用新的安全检查表。3.6.3 保存修订记录。3.7监督检查安全办公室每个季度对各类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3.8 奖惩 不按安全检查计划执行检查或现场检查出严重违反工公司规章制度的责任人按奖惩制度进行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号:BZH-ZD-006-A1 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
56、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职责2.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2.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2.3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2.4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2.5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2.6安全生产行政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7财务组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3 规定内容3.1事故隐患的类别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
57、: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2事故隐患分级排查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3.2.1班组排查(1)排查的内容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2)排查要求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事故。3.2.2部门排查(1)排查的内容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2)排查要求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3.3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3.4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按排查级别进行排查编制安全检查表实施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方案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监督跟踪验收隐患整改验收3.5变更后隐患排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
58、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3.6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行政部门组织复查。(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生产行政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行政部门建立档案。(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6)企业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隐患整改计划,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防范措施。3.7事故隐患上报一般事故隐患由班组长向部门主管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或现场检查人员上报安全生产行政部
59、门。3.8处罚与奖励(1)所有员工均可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向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部门报告,经确认后,依据有关规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2)各班组对本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部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存在瞒报和拖延不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编号:BZH-ZD-007-A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工程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行政部门。1、负责组织签订承包工程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二、各级安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
60、生产管理协议。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行政部门各一份。3、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行政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面部门、设备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
61、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及授权书。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编号:BZH-ZD-008-A1 目的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控制以及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持员工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同时为了预防职业危害,提高员工的作业能力和生产效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2 职责2
62、.1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2行政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3行政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2.4行政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2.5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3 工作程序3.1 职业病的概况3.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3.1.3 常见职业病:(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2)氯气中毒;(3)二氧化硫中毒;(4)氨中毒;(5)一氧化碳中毒;(6)二硫化碳中毒;(7)硫化氢中毒;(8)中暑;(9)噪声聋;(10)化学灼伤;(11)金属烟热;(12)职业性哮喘;(13)棉尘病等99种国家法定职业病。3.2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3
63、.2.1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3.2.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行政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3.2.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3.2.4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健康隐患,应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3.3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3.3.1本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若违反此规定,员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本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3.3.2本公司所
64、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3.3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健康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3.4行政部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3.3.5行政部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发现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险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监行政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3.3.6行政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65、结果。3.3.7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行政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3.3.8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行政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3.3.9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3.4作业场所管理3.4.1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目前已辨识出本本公司生产作业现场职业有害因素岗位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焊锡作业岗位等。3.4.2行政部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联系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档案。3.4.3行政部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
66、业场所,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施应急撤离通道,定期检查和记录。3.4.4行政部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3.4.5生产部门检维修时,应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设置防护标志,安排监护人负责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3.4.6行政部负责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3.4.7行政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3.5职业病诊断与管理3.5.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行政部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健康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3.5.2行政部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行政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3.5.3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5.4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
67、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6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3.6.1安全主任负责研究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3.6.2行政部每年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3.6.3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编号:BZH-ZD-009-A危险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检维修过程中的吊装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GB 2
68、811 安全帽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4 术语和定义4.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5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的规定。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
69、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6.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7.1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7.2 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
70、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8 作业中安全措施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严格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在有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作业车辆必须装阻火器,人员不准带火种进入。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吊装半径内不许有人行走停留。8.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8.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必须要有专业人员安装和撤除。室外作业遇到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8.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8.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8.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
71、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9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9.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9.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待险情排除确认后方可吊装作业。9.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9.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连结在一起的重物。9.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9.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9.7 重物捆绑、紧固、吊装不牢,吊装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9.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9.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72、9.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9.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9.12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9.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9.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9.15 遇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9.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10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10.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10.2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10.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10.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
73、消除的故障。11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1.1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见表附录A。11.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行政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6.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11.3 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1.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11.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时,作业人员方可进行吊装作业。二:动火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
74、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4.2 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5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5.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5.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公司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5.3 二级动火作业5.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5.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行政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5.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6.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6.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高处作业安
75、全规范的规定。6.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监火人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6.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6.2 规定执行。6.1.4 凡处于GB 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并且要有专人看护,发现隐情,要立即处置和汇报有关负责人。6.1.5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1.6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
76、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6.1.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6.1.8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6.1.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6.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6.1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6.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6.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6.2.3 动火作业前,应落实动火作业前的安全设施及相关措施,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6.2.4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7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7.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7.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
77、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7.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7.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7.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8 职责要求8.1 动火作业负责人8.1.1 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8.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8.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8.2 动火人8.2.1 应参与对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作业前接受培训,动火人必须持证上岗。8.2.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8.2.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8.2.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
78、得进行动火作业。8.2.5 应随身携带作业证。8.3 监火人8.3.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并协助作业人员有序撤离作业现场。8.3.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8.3.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8.3.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8.4 动火部位负责人8.4.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8.4.2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8.4.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并迅速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8.5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8.6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8.6
79、.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8.6.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9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1 作业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9.2 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9.2.1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9.3 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9.2.2 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9.2.3 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9.2.4 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9.2.5 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部门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 年。9.3 作业证的审批9.3.1 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审批。9.3.2 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80、审批。9.3.3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单位安全行政部门负责人、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9.4 作业证的有效期限9.4.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9.4.2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9.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GB/ 3608 高处作业分级GB 2811 安全帽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6095 安全带JC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2 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4.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4.4
81、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4.5 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1 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表1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5 高处作业分级5.1 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 的规定。5.1.1 作业高度在2mh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5.1.2 作业高度在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5.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5.1.4 作业高度在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6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6.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6.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
82、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6.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6.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6.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6.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6.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6.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6.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6.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1)遇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
83、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6.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6.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6.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 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6.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6.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6.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6.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
84、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 和GB 4053.2 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 和GB 12142 的要求。6.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6.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6.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兼任其它工作。6.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6.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
85、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6.2.4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确保安全有效。6.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应急预案在作业前应进行演练,对不足项要及时完善。6.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 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 的有关要求。临时用电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由专业人员停、送电,线路要绝缘良好,特殊情况要加
86、防护,如过路等,并挂警示标识牌。6.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6.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6.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6.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如电焊作业等下方易燃物必须清除或进行有效遮盖。6.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作业。6.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
87、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经消缺处理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作业。6.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6.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6.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6.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6.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6.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6.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6.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7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7.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审批。7.2.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7.2.2在易燃
88、、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7.2.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7.2.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7.2.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7.3 特级高处作业及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7.3.1在阵风风力为6 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7.3.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7.3.3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7.3.4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7.3.5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3.6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7.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行政部门留存,保存期1 年。7.5 作业证有效期 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
89、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1 目的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3 引用标准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4 术语和定义4.1 受限空间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4.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4.1规定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5.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5.2 安全隔绝5.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5.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5.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
90、并加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警示牌,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5.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5.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5.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5.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无有毒有害气体。5.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5.5 监测5.5.1 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5.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
91、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恢复作业后,按要求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监测分析。5.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5.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5.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5.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5.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5.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随身配备易爆气体检测仪,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检修专用工具。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现场要有冲洗用的应急水源。5.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92、。但噪声超过人体所承受极限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5.7 照明及用电安全 5.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5.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5.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5.8 监护5.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要熟悉受限空间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应急措施。5.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5.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5.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5.9 其它安全要求5.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必要时应搭设应急通道走台。5.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
93、害的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5.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5.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5.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5.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5.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5.9.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5.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6 职责要求6.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6.1.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6.1.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6.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6.1.4 检查、确认应
94、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6.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6.2 监护人员的职责6.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6.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6.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6.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6.3 作业人员的职责6.3.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6.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6.3.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6.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6.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6.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
95、离现场。6.4 审批人员的职责6.4.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6.4.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6.4.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7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格式见附录A。7.2 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7.3 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7.4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7.5 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编号:BZH-ZD-010-A1 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公司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相关部门:各车间;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压
96、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行政部负责公司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 年龄满18周岁;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号:BZH-ZD-011-A1 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97、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5 火灾事故预防4.5.1 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4.5.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98、4.5.6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4.5.8 公司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4.5.10 公司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4.5.1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4.5.13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4.5.14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4.6 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
99、少火灾损失。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4.6.3 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4.6.4 加强对公司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4.7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7.1 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4.7.2 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4.7.3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4.8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4.9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编号:BZH-ZD-012-A一、目的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三、工作制度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
100、,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8、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9、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10、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
101、记录联系停电电工。11、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班组长申请,安全办公室批准后,交由电气部门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编号:BZH-ZD-013-A1 目的和范围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4 控制程序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
102、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4.2 安全技术措施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4.3 个人防护措施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4
103、.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
104、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编号:BZH-ZD-014-A1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设备、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员工和本公司财产安全,达到机械设备与员工的本质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3 引用文件(无)4 职责4.1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4.2生产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4.2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设备、设施维护、保养。5 程序内容5.1 各部门在使用设备时必须依照该设备的操作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5.2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分为每日一级保养和定期预防二级保养两种。5.3一级保养:每日由生产部门的各组长督导执行,按照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中每日点检项目,各作业员对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清洁润滑锁紧功能检查等,并将实施检查结果填入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一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运转和滑动部分是否异常。运转和滑动部分润滑是否足够。紧固部件是否松动。有无震动噪音现象。 控
105、制开关仪表是否正常。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完好等。5.4二级保养:由生产部门主管督导执行,依照设备保养及维护记录表上的项目,对所有机械设备及夹具进行周期性检查润滑调整和修理,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并将保养检查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上。二级保养可参考以下项目:传动系统:皮带疲劳损坏。 油类系统:齿轮箱润滑油变质。电器线路:仪表损坏,指示线路失控等。气动系统:气动阀门损坏,空气过滤之异常等。5.5作业员工在每日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机器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面部申请维修,面部无法维修时申请送外维修。5.6必须在维修的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5.7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于生产部门。机械设备外修申请单应妥善保存于行政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编号:BZH-ZD-015-A.1 目的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
106、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3 引用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4 术语和定义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5 职责5.1 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5
107、.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6 事故分类和分级6.1事故分类6.1.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6.1.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6.1.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6.1.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6.1.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6.1.6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
108、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6.1.7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6.2 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 事故报告7.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立即拔打110、120、119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7.2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109、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7.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下列内容:7.4.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7.4.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7.4.3事故的简要经过。7.4.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7.4.5已经采取的措施。7.4.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8 事故调查8.1行政部负责对各类各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监督。8.2事故的调查、处理:8.2.1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行政部负责配合、协助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8.2.2设备事故由事故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当发生设备损坏导致停产事故,以行政部为主调查,相关部门配合,按设备事故处理。当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时,行政部及相关部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8.2.3发生的生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调查、处理。8.2.4交通事故由地方公安交通部门调查、处理,行
110、政部协助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报行政部备案。8.2.5委托工程外方发生的事故,由外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行政部配合调查工作。8.2.6发生本制度第6.2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国家、省级、市级、区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8.2.7死亡事故,报坪地街道安监办及龙岗区安监局,行政部协助安监等政府部门事故调查。8.2.8重伤事故,报坪地街道安监办,行政部协助安监办事故调查。8.2.9轻伤事故,由本公司行政部组织事故调查。8.3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8.3.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8.3.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8.3.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8.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8.4.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8.4.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8.4.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8.4.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8.4.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4.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9 事故处理9.1事故处理坚
111、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9.2发生本制度第6.2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9.3轻伤、重伤事故:行政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9.4生产事故、设备损害事故:生产事故、设备损坏导致停产,行政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0 事故统计各类工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第6条,在事故年报中一并统计上报。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统计工作。11 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11.1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构、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11.2间接原因:11.2.1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构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11.2.2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11.2.3 劳动组织不合理。11.2.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11.2.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11.2.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
112、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安全主任负责收集汇总本公司发生的各类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半年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书面上报总经理。12 事故回顾 每年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同类企业发生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吸取教训。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编号:BZH-ZD-016-A1 目的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3 术语和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4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5 职责5.1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5.2各部门按照国家相
113、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5.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5.4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5财务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5.6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5.7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5.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5.9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6 工作程序6.1 申请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6.2采购6.2.1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6.2.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114、商或生产公司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LA标志)。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6.3 验收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6.4 储存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6.5 发放6.5.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6.5.2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6.5.3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6.5.4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6.6 使用6.6.1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6.6.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6.6.3各部门领取的防
115、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6.6.4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6.6.5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批准后下发。6.6.6员工离职时,应将一类劳保用品交回行政部;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二类劳保用品应交回行政部,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6.7 回收6.7.1各单位废弃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丢弃,应在领取新的防护用品时上交行政部统一处理。6.7.2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予报废:6.7.2.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7.2.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6.7.2.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6.8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6.8.1个体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个体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必须经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6.8.1.1严格保证质量。6.8.1.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6.8.1.3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
116、操作。6.8.2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6.8.2.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防护用品。6.8.2.2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6.8.2.3头部保护建筑物维修、线路检修、设备、设施检修等高处作业时应带上安全帽。6.8.2.4手部保护搬运有毒、刺激性或腐蚀性化学品和极冷、易碎裂、热或类的对象应带上适当的保护手套。但是,如果在操作机器(如:砂轮机、钻机)时带上手套,就存在产生缠结的危险,如果手套被开动的部分勾住,手部亦可能受伤。6.8.2.5眼部保护在进行下列任何工作时,必须戴上适当的护眼罩:(1)用手持金属或金属对象在机动旋转轮、带条或原碟上干磨。(2)使用电或氧、乙炔焊接,或切割金属,或类似之操作程序。(3)车削或整理磨轮。(4)利用压缩空气清除铁屑、尘埃、污物或其它微粒。(5)处理酸性等危险腐蚀性物质,及其它同样可危及眼睛之物质。(6)从事混凝土、石膏或石块之捣碎、切割、整理或钻空等工作。(7)非铁金属或生铁之车削工作。但精巧车削工作除外。(8)禁止使用普通眼睛和普通滤镜,如太阳镜代
117、替适当的护眼罩。6.8.2.6 耳部保护暴露于高噪音中会引致暂时性或永久内性失聪。本公司应给在有噪声的作业场所工作的员工提供合适的护耳器。(1)当进入听觉保护区或工具上贴上标记的指定距离内必须佩带护耳器。(2)不要用棉花保护耳朵。(3)确保耳塞适合每个耳朵,并且正确地塞入。(4)定期清洁可再用的耳塞。(5)耳罩应贴紧头部并密封。6.8.2.7呼吸保护当有害气体、烟、蒸气或尘对健康有危险时,或者在空气中可能缺少氧气的地方,需要呼吸保护。呼吸保护设备有各种类型,如微粒过滤呼吸器、防尘面罩、独立式呼吸器,它的应用将视环境和危险的性质而定。应该要留意,在氧气缺少的环境中不适宜用防尘面罩和微粒过滤呼吸器。、6.8.2.8脚部保护穿著旧而破的鞋是很危险的,并且引起过许多意外事故。禁止穿拖鞋工作,工作时应穿安全鞋,穿上安全鞋能够显著地减少脚部受伤的危险如重物坠下压伤、滑倒等危险。安全投入管理制度编号:BZH-ZD-017-A1 目的为了保证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2 职责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2.2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
118、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负责。2.3财务组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支出及管理。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费用定期审核和使用情况检查。3 规定内容3.1安全生产费用的设立3.1.1 每年的一月,主要负责人、安全办公室与财务组共同确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制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3.1.2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提取比例。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参照制造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办法,即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3.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3.2.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3.2.2 财务组按“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及提取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3.2.3 财
119、务组单独设立“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科目,使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3.3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使用范围3.3.1安全培训教育费用,包括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审、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3.3.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品费用3.3.3安全设施,如报警、监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3.3.4危险源监控、安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3.3.5安全风险抵押金3.3.6安全科研费用3.3.7安全检查所需费用3.3.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3.3.9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3.4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管理及检查3.4.1由财务组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3.4.2 由财务组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发生的费用及时入帐。3.4.3安全办公室每季度对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发现有挪用的现象应及时纠正。3.4.4购买工伤
120、保险的费用不计入安全生产投入费用。3.4.5财务组发现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不足时,应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由主要负责人追加投入资金额。3.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流程3.5.1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3.5.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3.5.3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收据(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编号:BZH-ZD-018-A1 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奖惩分明,实行绩效考核,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3 考核办法3.1 安全基础管理(1) 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2) 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3) 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3.2安全培训教育管理(1) 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
121、安全培训。(2) 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 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3.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1) 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4分。3.4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2分。(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综合部2分,造成严
122、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6)上岗证发放不到位,每人次扣罚综合部2分。(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手套、口罩等,每项每次扣罚2分。(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扣罚责任人2分。3.5安全设施管理(1)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部门各项安全设施责任人明确。(2)按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因维修其它设施而移动、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检修后必须及时复原。(3)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5)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2分。3.6 加强禁火、禁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对吸烟者处以4分的处罚,对没有及时制止吸烟的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当班值班长也将处以2分的处罚,对吸烟者所在区域部门领导每人次处罚2分。(2)生产区域内禁止随意点火、动火,违者扣罚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3) 在生产区内发现烟头,按照区域的划分范围,将对烟头所在部门(车间)按
123、每个烟头2分的标准进行处罚。3.7事故考核(1)发生轻微、一般事故,每次对单位扣罚4分。(2)发生重大事故,每次对单位扣罚10分。(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对单位扣罚8-12分。(4)按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事故赔偿扣罚。(5)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6)其它事故的处理3.8 奖励(1)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励相关人员500-1000元。(2)在隐患整改及日常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被采纳运行效果较好的,奖建议人200-800元。4 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4.1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4.2考核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表根据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各种指标不符合项的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标准一致。4.3每季度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一次对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季度考核。4.4根据考核分数,确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300-500元,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给6-10分的扣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编号:BZH-ZD-019-A1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
124、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2 职责2.1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的管理2.2 总指挥负责本公司发生事故时应急预案的启动批准2.3 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小组人员负责按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 管理规定3.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工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发生事故时以应急指挥部为主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3.2 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小组职责见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3发生事故后按事故类别启动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4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它设施,以减少伤害。在事故处置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 消除事故:阻断泄漏、灭火等(2) 把受伤人员抢救搬运到安全区域;(3) 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4) 事故抢险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3.5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洗消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在对现场进行采取摄像、拍片等取证分析后,由总指挥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周边社区和单位的疏散时,由总指挥通知周
125、边单位负责人员或者社区负责人解除警报。3.6 发生事故后,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3.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本公司应急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必须按要求进行专家评审,并送主管部门备案。3.8处罚(1)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积极执行救援任务、不配合救援工作的相关人员处200 元罚款,严重的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2)对事故当事人处2001000元罚款,并进行安全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编号:BZH-ZD-020-A1 目的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存在一定的职业危害,为保证操作人员了解作业场所内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止操作人员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受到人身伤害,特制订本制度。2 职责2.1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系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生产车间、仓库采样检测。2.2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检测的结果的定期公示。2.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测结果超标的风险评估。2.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的督促、管理。2.5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不按规定戴劳动防护用品处罚的执行。2.6行政部负责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档案并进行管理。3 规定内容3.1生产车间及仓库内由于会使用
126、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有一定的职业危害。3.2对于职业危害场所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一次,检测范围包括工作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等。3.3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系检测机构,在检测报告有效期前一个月通知检测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生产车间、仓库采样检测。3.4将检测结果公示在公告栏内,并张贴的作业场所。3.5如果检测结果超标应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结果,整改完后应再次检测,直至检测结果达标。3.6建立职业危害检测档案。3.7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职业危害可能造成的火灾、爆炸、中毒及人员伤亡的作业场所应重视。3.8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进行作业,部门主管应监督操作人员穿戴防护用品、戴口罩,戴手套等,对于不遵守作业规程的人员及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按本奖惩制度执行。3.9 接触职业危险因素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体检。3.10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应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2)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表(3)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申报回执(4)接触职业危
127、害因素人员的体检报告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编号:BZH-ZD-021-A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二、岗前告知1、用人单位人事行政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三、现场告知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
128、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四、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八、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九、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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