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讨论稿)尉氏县南乡中心学校目录:一、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二、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办法三、年度考核评定办法四、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五、教师岗位设置及变更积分细则六、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办法七、“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八、中小学学校管理实施办法九、学生才艺能力评比办法十、信息工作暂行规定一、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强化学校部管理机制,促进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请各中小学认真执行。一、教职工的聘用1、中小学聘用教职工,必须在县局下达编制数额进行聘任。2、中小学校聘用教职工,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和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上岗条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3、聘用实行双向选择的聘用办法,原则上本村教师不能在本村任教。二、教师的进修和培训1、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和自学。2、教师在报考离职进修时,必须经学校推荐、教育局审批,方可离职进修,否则按自动离职,上报教育局,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3、教师培训,是学校派出,属学校行为,所需费用由教师
2、所在学校支取,凡是属于拿文凭、合格证、等级证等个人行为,所需费用由个人支付。三、教职工日常行为管理1、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调动,力争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2、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学生违犯纪律,教师教育处理方法不能简单粗暴, 需要与家长沟通的, 教师本人必须亲自与家长联系或见面,杜绝让学生自己离校叫家长的行为,否则,出了问题由教师本人负责。3、教职工不得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乱收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收费办班。4、教职工言行举止文明,不能穿奇装异服,不得修剪怪发,不穿拖鞋、短裤进教室。5、教师在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上课时不吸烟,不使用通信工具,工作时间不打牌、下棋和玩电脑游戏,不得参与赌博,在学校不得打麻将。若教师出现骂人、打架、吵架现象,调离该校。6、凡违反教职工日常行为管理规定的,按教育局的规定执行。四、教职工请假病休制度1、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应履行手续。否则,上报教育局,按自动离岗处理。请假 3 天以下者,由校长审批。请假 3 天以上、 7 天以下者,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请假 7 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
3、报教育局审批。中小学校长因公、因私外出县域外一天以上报中心校批准。2、因病请假需有县级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和三院)证明和医院开具的收费单据,证明具备请假休息的条件; 去医院看病 1 天以,需补验医院看病证据(拿药报销条);以上二类人员,按局标准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否则凡请假每人每天扣绩效 20 元,凡不请假按旷工处理,10 天以,每人每天扣绩效50 元,超10 天或 1 年累计超 20 天予以解聘。3、请事假。本人喜事 7 天,直系亲喜事 3 天,旁喜事 1 天,直系丧事 5 天,旁丧事 1 天,产假(正常)按省有关文件执行,享受国家应发的工资待遇,业务考核、晋级不受影响,否则超一天扣绩效20 元,其他事假每人每天扣绩效20元。一年累计超20 天,当年不评先评优。4、直系亲属有病住院确需护理者、修房盖屋者,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情况下,不影响工资待遇,若影响正常上课,每人每天扣绩效20 元。一年累计超 50天,当年不能晋级,业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当年不能评为各级先进。5、凡大病长时间不能工作的,请假手续齐全,绩效工资由所在学校统筹,一年累计超过 30 天,本年,不能评先、晋级,业务考核不能
4、评为优秀。6、学习、培训经学校批准后,按出勤处理。7、上班时,凡缺自习辅导或早读一节扣绩效30 元,旷课一节扣绩效 50 元。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5 元,超 1 小时加扣 5 元。8、凡是不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一律不准离岗。9、各中小学校长对本单位考勤执行情况、考试作弊行为负全面责任,否则对校长每期处罚500 元。以上若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办法小学部分: 抽考时间在校小学生以班为单位, 全部参加质量检测考试, 卷子全评,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参评科目,考前五天确定。 加评比人数以班为单位,分科评比,按班实际人数,按比例高低分数参加评比。(三)考试办法:三四五六年级在初中考试,一二年级学区考试,由初中教师监考(四)奖励等次的设置1. 中心校组织的抽考,按同科分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四、五年级具体设置如下: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分别奖现金 300 元、200 元、 100 元。六年级具体设置如下:第一名300 元、第二名 200 元;2. 全县组织的抽考(含初中)奖励:按单科成绩在全县的排名奖励,第13 名奖金 100
5、0 元,第 4 6 名奖金 500 元,第 7 10 名奖金 300 元。3. 初中升学奖, 按单科成绩在全县的排名奖励, 第 1 3 名奖金 5000 元,第410 名奖金 3000 元,第 1115 名奖金 2000 元。4、凡在质量检测中,有作弊现象,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作弊教师所在学校校长处罚500 元。三、年度考核评定办法在每年度的业务考评中,根据上级规定的优秀比例,按各学区(中学) ,同级教师的数量分配优秀名额, 原则上与上级优秀比例相同, 由各学区的校长依据教学效果、评定结果共同实施,确定候选人,先公开展示,没有异议,确定正式人选,具体操作办法交乡教代会讨论通过,规则如下:1、评选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是根据上级分配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比例, 按照高、中、初级教师数分配到中学及各学区, 并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优秀教师; 中小学校长不参加本学区评比, 由中心校进行考核评比, 具体考核细则详见第八项中小学学校管理积分办法。2、积分办法:小学部分:教学效果:前两学期累计计算,一等奖积10 分;二等奖积 7 分;三等奖积 5 分;所担学科均获奖者, 累计积分。县及县以上比赛
6、获团体一、 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积分(只限一名辅导教师) 15、 12、10 分。(团体奖是指针对乡镇或学校颁发的奖项,以团体项目证书和辅导教师证书为凭)小学一年级语文、数学教师每任教一学期积 2 分。所担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并且担二个班或包班,每学期积4分。不参评科目的任课教师每学期积 1 分。乡评教学能手、乡优秀教师、乡“优秀班主任”每年积 6 分,县十佳班主任、县级优秀教师、县“优秀班主任”积 8 分。乡公开课每次积 2 分,县公开课每次积 4 分,市公开课每次积 8 分。(证书需经学校、中心校推荐取得)在尉氏教研投稿,被选用每次积 2 分,教体局规定刊物上发表作品市级积 4 分、省级积 6 分、国家级积 8 分(近一年累计计算) 。被评为学科带头人,当年积分:市8分、县 6分。(8)名师工作室成员,当年加3 分,受到市县表彰的加5 分。以上各项积分相同, 按年龄大小, 教龄长短依次选拔确定, 在三年按积分可获得一次考核优秀。若在教学效果测试中作弊,所在学校当年没有市、县、乡先进指标。本学期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一切先进参评资格(工伤除外)。若在教学效果测试评价中作弊,年
7、度考核不合格。凡是不经中心校层层推荐的证书,一律不纳入积分,同时取消参评资格。四、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选拔聘任到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特制定本办法:(一)教龄:以教育体育局认定的教龄为准,每满一年积1 分.(二)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满一年积2 分。(三)学历:最高学历,研究生7 分,本科生 5 分,专科 3 分,中师 1 分。(四)职务:现任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专干、中心学校任命的中层领导;担任班主任者;以上人员加 3 分,以上兼职不累计。(五)考核:高级职务按近八年考核计算, 一级职务按近五年考核计算, 二级职务一下职称按三年计算,每次优秀积 2 分,合格积 1 分。(六)评优、评先:1. 任现职以来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国家级16 分,省级8 分,市级 4 分,县级 2 分,乡级的 1 分。2. 任职单项表彰先进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及其它) ,国家级 5 分,省级 4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乡级 1 分。3. 先进集体直接领导者,国家级 5 分,省级 4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乡级1分。(七)教学成绩:1. 质量检测成绩总计 10 分。任现岗位按成绩积分对照表执行。 ( 按近三年成绩计算 ) 。担任多班或多学科以平均成绩名次计算。任职没有成绩人员,按当年参与人员同级别平均成绩计算。2. 任职公开课、观摩课、示课、优质课。省级5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乡级 1分。3. 综合实践活动:国家级 5 分,省级 3 分,市级 2 分,县级 1 分。4. 课题研究及 CN刊物、尉氏教研、中心学校刊物:国家级 5 分;省级 4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乡级 1 分。5. 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 5 分;省级 4 分,市级 3 分,县级 2 分,乡级1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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