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顺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 2030 年).docx
19页和顺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 2030 年)为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科学指导和顺县城空间发展和规划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和顺县的实际情况和晋中市上位规划,于2014年对和顺县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目前该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一、县城规划概况:和顺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 2014- 2030 年近期至 2020 年,中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5- 2030 年远景为 2030 年以后1、规划研究重点(1)贯彻国家政策,依据城乡规划法,探索新型城镇化模式和方法,满足县城实际发展需求2)立足区域协调发展,明确县城功能定位,优化县城职能,构建完善、便捷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3)彰显文化特色,提升县城景观风貌,整合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4)建立完善的、适应区域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5)建立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2、规划区范围规划区范围包含:义兴镇和李阳镇部分(包括三奇村、泊里村、温源村、后峪村),面积约 410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包含:东至邢村,西至西外环、凤台村及九京水库,北至北外环,南至新 S318 省道(董榆线),总面积约 22.4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为 10.31 平方公里。
3、县城发展阶段目标第一阶段(2014 年—2020 年):弥补基础设施差距,改造城市环境,提升经济实力,扩大区域影响力第二阶段(2020 年—2025 年):壮大城市商贸物流及旅游服务产业,增强区域辐射能力,成为晋中经济区核心县城之一第三阶段(2025 年—2030 年):整合区域资源,利用门户优势,构建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协调发展,成为晋冀交界的明珠城市4、总体发展战略(1)城镇化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城乡资源互动,密切城乡空间联系;提高城乡空间经济的集聚度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就地城镇化;走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实施“四化同步、五位一体”战略2)产业发展战略构筑“农业现代化、工业协调化、服务业特色化”、吸纳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现代产业体系实行比较优势战略,依托资源、抓住机遇,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实行非均衡战略,构筑县域经济发展支点;实行规模经济战略,培育增长极;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增长模式,建设节约、和谐社会3)生态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保持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格局;打造绿色高效的生态产业文明体系;构筑生态安全和生态服务体系5、经济发展目标2020 年,全县 GDP 达到 95 亿,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6.5:55:38.52025 年,全县 GDP 达到 165 亿,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6:53:412030 年,全县 GDP 达到 246 亿,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5.5:50:44.56、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关注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健全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展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文化和环境的需求,形成文明、安定、繁荣、舒适的现代化社会环境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7、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到 2020 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达到 99%,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9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 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8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
到 2025 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达到 99%,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9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 9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98%到 2030 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达到 99%,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99%,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 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 98%8、城市建设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将和顺县城建设成为晋中地区东部新的经济增长极和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低碳生态,具有较强的聚集力、省际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9、城市性质县域中心,山西省东部重要的商贸物流及旅游服务基地,山水园林型城市10、城市职能和顺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旅游、商贸服务业主要承载地;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山水园林景观突出的宜居小城市11、 城市人口规模规划预测县城常住人口规模近期 2020 年为 6.5 万人,中期 2025 年为 8 万人,远期 2030 年为 9 万人12、城市用地规模规划预测至 2030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10.31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 114.60 平方米。
详见附表 10.二、城市空间布局规划1、用地发展方向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确定为 “西进、南拓、北控、东限”,主导方向为向西发展,次导发展方向为向南跨铁路拓展2、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确定中心城区东至邢村,西至西外环、凤台村及九京水库,北至北外环,南至 S318 省道(董榆线),划分为主城区、北城组团、西部新城、南城商贸物流组团、东城组团、九京生态组团六个片区总面积约 22.4平方公里2、总体空间结构空间布局原则(1)空间拓展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呼应充分考虑和顺未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空间的影响,统筹协调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促进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的重塑,协调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支撑城市发展目标的实施2)功能分区与统筹布局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引导,合理安排城市各类用地,注重公共设施的系统布局,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有效发挥土地的资源价值3)集约高效发展土地是城市重要的资源,促进城市土地的优化、节约利用是本次规划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建立科学合理的用地指标框架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合理利用4)可持续发展优化城市土地利用格局,构建生态网络体系,促进城区有机更新和拓展,引导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空间结构规划构建 “六片、两廊、两心”的城市总体空间结构1)“六片”指主城区、北城组团、西部新城、南城物贸组团、东城组团、九京生态组团2)“两廊”指张翼河(北河)、梁余河(南河)两条河流及沿河形成的带状公共绿地,是贯穿城区各组团的生态廊道3)“两心” 指位于主城区和西部新城的两个城市综合中心片区发展指引(1)主城区 加强旧城改造,以内部优化、提升为主,定位为城市综合服务片区建设用地面积 418.3 公顷2)北城组团 位于滨河路与北外环之间,以综合整治现状为主,定位为设施完善的北城生活组团建设用地面积 141.4 公顷3)西部新城 位于董榆线以北,云龙山以南,结合梁余河(南河)打造生态湿地,形成高品质居住、生态休闲、商业服务、教育科研等功能,以居住、生态休闲为主要功能建设用地面积 254.4 公顷4)南城物贸组团 位于南河以南、董榆线以北,结合火车站(未来计划建设客货两用站)的升级改造形成和顺的商贸物流中心,组团东北部及南部安排配套的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154.0 公顷5)东城组团位于阳涉铁路以北、阳左高速以西,西侧以泰和生态湿地公园为主体形成城市生态绿核,东侧规划布置公用设施(包括污水厂和垃圾转运站)和专业市场,保留阳左高速东侧的工业用地,该片区以滨水休闲及公用服务职能为主。
建设用地面积 62.93 公顷6)九京生态组团位于九京水库附近,结合九京水库打造生态湿地公园,定位为城市生态涵养区不计入建设用地3、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0 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 380.90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 36.93 %,人均 42.32 平方米居住用地布局规划中心城区划分为 5 个居住片区,即主城区居住片区、北城组团居住片区、西部新城居住片区、南城组团居住片区和东城组团居住片区保障性住房规划保障性住房选址充分考虑工薪阶层需求,选择公共交通、市政基础和公共设施比较完善的地区建设可采取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居住区,以确保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环境建设品质逐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比例,至 2025 年,保障性住房套数所占比达到 20%左右;至 2030 年,应基本建立起全面、科学的住房保障体系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服务中心体系规划形成“一主一次、三专多中心”的多核网络状中心体系:以新和大街、和化路——新城街、新建街和张翼北路作为横向公共设施生活联系轴;以中和路、永和路、太和路和永宁路为纵向公共设施拓展带公共服务设施分三级布置:综合服务中心、专项中心和组团中心。
1)综合服务中心规划两处综合服务中心,形成“一主一次”的布局结构1)综合服务主中心:东至粱余河、张翼河,西至永和路,南至天顺街、北至新建街,包含城市级商业、行政办公、医疗卫生、文化及体育五大功能区2)综合服务副中心:以和化路——新城街形成联系轴,在现白珍村附近形成新城生活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新城商业、文化、教育科研和医疗卫生职能2)专项中心利用和顺县职业高中原有基础形成一个教育片区,布置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老年大学;在云山路两侧布置宾招接待、娱乐康体等设施,形成旅游服务中心;在东城组团新建专业市场3)组团中心在城区各居住社区配套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完善的社区级公共服务网络,形成各居住片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96.9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9.39%,人均 10.77 平方米1)行政办公用地 18.4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79%,人均 2.05平方米2)文化设施用地 3.98 公顷,占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