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等级的划分基本知识.doc
4页我国水库等级的划分按库容大小划分:大(一)型水库:≥10 亿 m³大(二)型水库:≥1亿m³<10亿 m³中型水库: ≥1000万m³,<1亿 m³小(一)型水库:≥100万m³,< 1000万m³小(二)型水库:≥10 万m³,<100万m³ 1水库的定义一般在河道、山谷峡口、低洼地等处用土、砂、石或混凝土等材料修筑挡水坝,堵住山溪或河道的水流,把坝上游集水面积内的雨水拦蓄起来,以调节天然径流,为防洪、灌溉、供水和发电等服务,这样的工程称之为水库2水库的等级划分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8年颁发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丘、丘陵区部分)(SDJ12-78)的试行规定,水利水电枢纽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五等,如表1 表1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分等指标工程等别水 库防 洪治 涝灌 溉供 水水电站工程规模总库容(108m3)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保护农田(万亩)治涝面积(万亩)灌溉面积(万亩)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装机容量(104kw)Ⅰ大(1)型≥10特别重要≥500≥200≥150特别重要≥120Ⅱ大(2)型10~1.0重要500~100200~60150~50重要120~30Ⅲ中 型1.0~0.1中等100~3060~1550~5中等30~5Ⅳ小(1)型0.10~0.01一般30~515~35~0.5一般5~1Ⅴ小(2)型0.01~0.001 ≤5≤3≤0.5 ≤1 枢纽中的水工建筑物,根据所属工程等别及其在工程的作用和重要性划分为五级,如表2。
表2 水工建筑物级别的划分工程等别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Ⅰ134Ⅱ234Ⅲ345Ⅳ455Ⅴ55 对于坝高较大、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或设计与施工实践经验较少的新坝型、新结构等,可提高建筑物的级别对于低水头或失事后损失不大的水利枢纽,其水工建筑物亦可适当降低级别3病险水库病险水库一般是指工程实际洪水标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标准,或虽达到规定洪水的标准,但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水库即水库大坝属《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规定的三类坝的水库这类大坝由于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除险加固或重建甚至报废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