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监测统计表》填表说明.doc
6页《北京市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监测统计表》填 表 说 明此表由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协调和督促区县教委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义务教育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监测指标要求,填写统计表为确保统计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凡与教育统计报表相关的项目,有关部门要在核实的基础上取得一致,经区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表一的小学和初中指公办学校(含体制改革校);表二的小学和初中指民办学校表内数据采集结止日期为9月5日初中校数含一贯制学校、完中的初中部小学、初中校级干部数按实际担任工作情况统计小学专任教师数含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师初中专任教师数含一贯制学校、完中的初中部教师小学在校生数含一贯制学校中的小学部学生初中在校生数含一贯制学校、完中的初中部学生一、《表一》填表说明1、入学情况学年初小学、初中适龄人口数,残疾儿童少年人口数,流动儿童少年人口数,在校生数,入学率,接受义务教育比率填写本学年初的数字 小学适龄人口指有本市户籍在本区县常住人口的6至12周岁儿童少年;初中适龄人口指有本市户籍在本区县常住人口的12至15周岁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适龄人口指有本市户籍在本区县常住人口的7至16周岁儿童少年。
小学、初中入学人数指有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在本区县、外区县或外地上学的学生人数入学率=入学人数÷适龄人口数×100%2、辍学情况:小学、初中在校生数指有本市户籍的且有本区县学籍的学生学年初小学、初中在校生数填写本学年初的数字本学年辍学生数填写本学年初至本学年末总计全学年的辍学生数本届初初一在校生数填写本学年度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一入学时的人数本届初中生三年辍学生数填写本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期间辍学生总数辍学学生指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留级、转学、死亡和办理休学手续以外,其他所有中途不再上学而离开学校的学生 年辍学率=本学年辍学生数÷本学年初在校生数×100% 届辍学率=本届三年辍学生数÷本届初初一在校生数×l00%3、完成情况:13周岁、16周岁人口数指本学年末在校生满l3周岁、16周岁的人口数 13(16)周岁人口初等(初中)教育完成率=学满小学6年(小学初中九年)人数÷13(16)周岁人口数×l00%4、(含第5条)小学、初中校级干部教师基本情况:小学、初中校级干部教师人数、达到某项指标的人数(校数)填写本学年末人数(校数);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人数指〈十·五〉期间完成的人数。
校级干部指学校正、副校级干部中级职称指小学高级和中学一级,高级职称指小学中高和中学高级干部(专任教师)学历人数比率=达到学历人数÷干部(专任教师)人数×100% 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数比率=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人数÷教师总数×100% 区级骨干教师人数比率=具有区级骨干教师人数÷教师总数×100% 其它人数比率的计算方法与上述公式类同达到区中(高)级职称人数平均比率的校数比率=达到区中(高)级人数平均比率的校数÷学校总数×100%(小学以完小为统计单位)达到市区级骨干教师人数平均比率的校数比率=达到市区级骨干教师人数平均比率的校数÷学校总数×100%(小学以完小为统计单位)6、初中升学统一考试基本情况:人数及校数填写本学年末的数字总分及格标准=总分滿分×60%学科及格标准=学科滿分×60% 总分优秀标准=总分滿分×85%总分及格率=升学统一考试总分及格人数÷参加升学统一考试人数×100% 各学科都及格率=升学统一考试各学科都及格的人数÷参加升学统一考试人数×100% 总分优秀率=升学统一考试总分优秀人数÷参加升学统一考试人数×100% 达到某项指标的校数比率=达到某项指标的校数÷初中学校校数×100% 7、毕业情况:填写本学年末的数字。
毕业率=领取毕业证书学生数÷毕业年级学生数×100% 8、体育及体质健康基本情况填写本学年末的数字《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的学生数÷在校生数(不含免体学生人数)×100%达到某项指标的校数比率=达到某项指标的校数÷学校校数×100%9、违法犯罪情况: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指受到公安部门拘留(含)以上处理的学生初中在校生数填写本学年初的人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数填写本学年度的总数 初中生违法犯罪率=有违法犯罪行为学生人数÷初中在校生数×l00%10、(含第11条)小学、初中办学条件基本情况:依据新颁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有关条款填写本学年末的数字专用教室达标指数量达标,暂不考虑面积达标达到某项指标的校数比率=达到某项指标的校数÷总校数×100%12、(含第13、14条)教育经费基本情况:教育经费的有关数字均填写上一年度末的数字普通教育指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不含职业教育 比上一年增长比例=(去年的数字 - 前年相应的数字)÷前年相应的数字×100% 比上一年增长数=去年的数字 - 前年的数字 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比例=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数÷区县财政支出总额×l00% 公用经费占总额的比例=预算内普通教育事业费中的公用经费÷预算内普通教育事业费支出总额×l00% 预算内小学(初中)生年均教育事业费=预算内普通教育事业费中用于小学(初中)的部分÷去年小学(初中)在校学生数 预算内小学(初中)生年均公用经费=预算内普通教育事业费中用于小学(初中)的公用部分÷去年的小学(初中)在校学生数 二、《表二》填表说明 1、区(县)有(无)办学许可证民办校: 填写本学年末的数字。
有(无)办学许可证民办校数指学历教育的中小学 2、流动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填写本学年初的数字流动儿童少年适龄人口指6至16周岁在本区县内暂住但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儿童少年流动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指暂住在本区县而上学在本区县、外区县或外地的学生 占入学人数比率(三个)=分别在公办校、有办学许可证民办校、无办学许可证民办校的人数÷流动儿童少年入学人数×100% 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率=流动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流动儿童少年适龄人口数×100%3、流动儿童少年的流动情况:流动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在校生数指在本区县就读的学生本学年度学生流动比率=本学年度学生流动人数÷本学年初在校生数×100%4、初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情况: 填写学年初的数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数比率=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数÷专任教师人数×100%2007年 6 月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