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自费国际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试行).docx
2页学院自费国际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学院自费国际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推动学院自费国际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吸引更多的国际学生来校学习,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学院自费国际学生一、奖学金1.1. 国际学生优秀奖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共计每年发放两次授奖名额不超过申请人数的20%,每次授奖名额不低于3个奖金由学生处资助,每名学生可享受一次1.2. 格拉汉姆国际奖教金:该奖教金面向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学生,用于资助该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或研究性课程的写作每年设立3个名额,每名奖学金获得者最高获得5万元人民币1.3. 访问学者奖学金:该奖学金资助来校学习或研究的访问学者,可用于交通费、住宿费及科研费用每年设立1-2个名额,每位最高可获得3万元人民币1.4. 研究生实习奖学金:该奖学金面向研究生,用于资助其在暑假期间到国内外研究院所、大型企业或其他单位实习每年设立5-10个名额,每名获奖者可获得1-2万元人民币二、助学贷款2.1. 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将指引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免费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2.2. 学院助学贷款:学院将设立助学贷款专项基金,资助学院内部紧急情况下有财务困难的国际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以及帮助个别国际学生解决紧急生活费问题。
2.3. 学院特别助学基金:珍爱行动专项基金,专门资助因家庭困难而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每年设立1-2个名额,每名获奖者可获得3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三、勤工助学3.1.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每学期招聘一次,面向在校学习且有财务困难的国际学生,可协助学院的教学、科研和文化活动等工作3.2. 勤工助学岗位工资由学院按照国家要求支付,每小时工资不低于8元人民币3.3. 勤工学生每学期工作时间不超过20小时,且不能影响学业符合岗位要求,评价优秀,均可继续保留岗位四、其他资助措施4.1. 学院将举办一些包括职业培训、心理健康、口语交际等方面的讲座和课程,帮助国际学生更好地适应在中国的学习生活4.2. 学院将协助国际学生解决法律问题,如果需要的话,学院将与有关部门或学校保护部门联系,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以上资助措施均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国际学生,并以研究生为优先资助对象,实施条件详见国际学生资助与奖励政策五、资助申请5.1. 申请时间通常在每学年度的第一、第二学期开始前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专业成果与证明、证明贫困情况的材料等5.2. 申请材料应尽量真实可信,如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国际学生所有资助、奖励和荣誉,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5.3. 资助的发放原则上以毕业生为先,如毕业生未领取已获得的资助,未来的资助和奖励将有所减少5.4. 资助发放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学院保留调整资助标准及政策解释权 六、附则6.1. 如有更改,将及时通过官方渠道通知全体国际学生6.2. 上述资助措施仅供参考,不作为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合同、入学通知书及学籍、学位证书的补充条款之一6.3. 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试行,2026年12月31日到期学院自费国际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就是以上内容,我们将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资助,让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更好的发展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