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考知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docx
4页法考知识一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共同构成了第一审民事诉讼程序,相较于作为程序范本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最大的特点在于程序上的便利性和高效性一、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简易程序的适用有两方面的要求,第一是法院级别,要求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第二是审级,要求第一审民事案件不包括中院一审,只适用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的一审专利、重大涉海事、商标都不能简易二、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 .法定适用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一审民事案件三个必须同时具备)2. 约定适用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1) 有限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不能将法定的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的案件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也无权对法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约定(2) 单向性:对于依据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能约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正当性基础在于程序类型与案件性质相适应的原则,司法资源具有公共属性,当事人无权多占资源3. 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1)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 发回重审的3)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 第三人撒销之诉: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7) 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以上情形,不仅法院不能依职权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也不能协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三、总结与对比【对比】普通程序VS简易程序VS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举证期限当事人约定或法院指定,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约定或法院指定,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约定或法院指定,一般不得超过7日裁判文书内容认定事实和裁判理由部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可以对认定事实和分不能简化、省略对认定事实和栽判理由部分予以适当简化裁判理由部分简化、省略审理期限一审审限:立案之日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3个月,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3+XW6)同简易程序四、例题(单选题)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
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A. 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B.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C. 裁定中止诉讼D. 裁定驳回起诉【答案】D【考点】起诉的条件、简易程序【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原告起诉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对于自然人来讲,除了姓名、性别之外,具体明确的住所也是不可缺少的判别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8条的规定,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中无法通过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文书或者通知被告应诉时应当分情形处理:(1)如果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此时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地址,说明被告明确,法院应当受理,只是因为无法直接或者留置送达文书,故需要公告送达文书,而简易程序不能公告送达,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从而公告送达文书);(2)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题目表述很清楚“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可见本案无法确定被告送达地址,属于被告不明确,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结合本案,原告夏某提供的送达地址有误,且法院经过多方了解和查证仍旧无法确定准确送达地址,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此时法院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因此选项D的处理方式正确,当选因此,D选项正确总结】若原告无法提供被告正确的地址,则被告不明确,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