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日照分析章程.docx
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青岛日照分析章程 青岛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 1 总那么 1.1 日照分析问题不仅涉及到居民的采光权问题,同时也关系到土 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随着城市创办的进展,更加是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日照分析问题越来越被宏大人民群众所关切,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越来越重视结合青岛市实际处境,并参阅了大量其他城市有关法规及模范,同时征求了我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设计部门、和测绘部门的大量观法,制定本规程 1.2 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创办工程工程,需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规程举行日照分析 1.3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概括包括: 1)住宅; 2)宿舍; 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场地); 4)中小学校普遍教室、宿舍、活动场地; 5)医院病房、疗养院、老年人养息场所; 6)其他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1.4被遮挡建筑有以下情形之一,不适用日照分析的规定: 1) 临时建筑; 2) 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采光门、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或者擅自变更为居室、学校及托幼园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场地)和疗养院、医院病房的; 3) 高度低于二点二米的低层建筑; 4) 其他不适用日照分析规定的。
2 制定本规程的主要依据 2.1法规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模范》(GB50180-93 2022年版); 2)《民用建筑设计通那么》(GB50352-2022); 3)《住宅设计模范》(GB50096-1999 2022年版); 4)《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2000年11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5)《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手段》(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6)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模范 2.2测量基准:应采用青岛城市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2.3分析软件:应经过国家创办主管部门的鉴定,并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3 日照标准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模范、标准和规定以及青岛市地理位置,日照计算相关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普遍住宅不应低于大寒日2小时的标准,对于特定处境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3)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4)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表1 青岛日照分析计算相关参数 日照标准日 有效日照时间带(北京大寒日 8:00-16:00 冬至日 9:00-15:00 时) 青岛标准经纬度 分析时间间隔 网格(沿线、多点)间距 日照分析计算起点 北纬36度4分,东经120度19分 1分钟 1米 底层窗台面 注:1 计算标准日为分析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如当年是闰年那么顺延一年; 2 活动场地等场所的分析高程以地面平均高程为准; 3 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4 上述技术参数如国家有关模范和法规有特殊要求按国家模范和法规执行 4 日照分析所依据的根基资料收集 4.1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嘱托单位供给,并对所供给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2 在建、尚未创办的已批或在批规划建筑有关资料,应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待批的方案为准 5 日照分析相关的建筑及附属设施测量要求 5.1 已建和具备测绘条件的在建建筑的有关数据均应根据现状实地测绘建筑物屋顶的附属设施以及坡屋顶上局部凸起窗户、装饰板和花架等的测绘内容应符合《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手段》的有关规定。
5.2 测量完成后应绘制出建筑总平面图和采光面立面图总平面图上应标注室内地坪、屋顶(檐板上坪、女儿墙、屋脊等)高程、建筑物层数等有阳台的窗户,阳台实体片面也应测量并绘制在总平面图上立面图上应标注室内地坪、层高、采光窗位置和建筑物檐板上坪、女儿墙、屋脊等高度 5.3 日照分析图中需标注实地测绘建筑的性质和住宅小区名称或单位名称等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