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辅导提纲.doc
38页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纲 第一部分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依法行政的基本概念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利,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 (1)行政主体合法; (2)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 (3)行使行政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4、政务公开的基本特征 (1)权威性; (2)群众性; (3)开放性; (4)现实性; (5)系统性; (6)适度性 5、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 (2)全面真实; (3)及时性; (4)保密例外; (5)注重实效 6、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政府公报; (2)政务公开大厅; (3)政务公开栏; (4)政务听证会; (5)政务信息发布会; (6)政务专线咨询、咨询服务台; (7)新闻媒体; (8)互联网; (9)电子屏幕或电子触摸屏 7、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针对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事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通告等文件。
8、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事项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 (3)行政许可; (4)行政收费; (5)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事项 9、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签署发布之日其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1)自治区以下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3)自治区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5)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报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 (6)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联合制定的文件,由行政机关报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7)地方政府部门与中央垂直领导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地方政府报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10、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概念 (1)科学决策,是指行政决策在科学的决策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进行的决策; (2)民主决策,是指决策权的行使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保障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决策,决策体现和反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依法决策,是指通过宪法、法律、法规规范约束决策主体、决策行为、决策程序,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依法进行,决策违法依法追究责任。
11、政府重大决策的一般程序 (1)决策调研; (2)征求意见; (3)咨询论证; (4)合法性审查; (5)会议决定; (6)公布结果 12、政府重大决策公示的内容 (1)决策事项; (2)依据、理由和说明; (3)反馈意见的方式、时间; (4)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13、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的概念 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行政机关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14、行政机关服务窗口的职责 (1)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事项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2)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 (3)受理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并分送机关各内设机构办理; (4)协调和督促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办理事项,对超时办结的向机关负责人报告; (5)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的事项,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具体承办部门; (6)根据行政首长的授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给予以当场答复或者办理; (7)将本机关办理事项的结果通知或者送达行政管理相对人。
15、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概念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咨询、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16、行政机关办理事项办结时限计算 (1)限时办结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2)符合条件的,其办结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 (3)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结时限从行政管理相对人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4)部门之间、内设机构之间的办理时限,从交接登记的次日起计算 17、超时办结及视为超时办结的情形 因行政机关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间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 下列情形也视为超时办结: (1)无正当理由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2)不按照规定给申请人答复; (3)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 (4)在承诺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行政管理相对人 18、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概念 责任追究制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19、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中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情节 (1)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 (2)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 (3)干扰阻挠行政责任追究调查; (4)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 (5)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情形 20、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21、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及后果 期间: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撤职24个月 后果: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22、行政机关公务员从重处分的情节 (1)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2)隐匿、伪造、销毁证据材料的; (3)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4)包庇同案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主要情节。
2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包养情人的; (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项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实施行政许可的服务准则 (1)遵循便民原则; (2)提高办事效率; (3)提供优质服务 4、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公开原则的含义 (1)设定行政许可的过程公开; (2)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应当公开; (3)行政许可实施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之外,应当公开 5、关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转让的规定 《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外,不得转让 6、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7、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8、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的纪律要求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9、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有的申请人不清楚自己所要从事的活动是否需要行政许可,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作出了修改,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所申请的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从便民原则出发,申请事项依法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后,还应告知申请人向负责受理的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有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的义务;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另外,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0、根据《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的内容 (1)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包括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 (2)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的示范文本 11、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履行的义务 (1)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加盖本行政机关的印章; (2)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3)履行告知义务,即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2、行政许可的期限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