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育工作管理及规章制度.doc
3页体育工作管理及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江西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的活动 第五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 气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第六条、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二章 课外体育活动 第一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周安排五次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二条、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江西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 第三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一条、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建立学校各种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保证训练时间、场地、经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第二条、教师应制定课余体育训练计划,重视对政策的管理,努力克服训练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第三条、学校体育竞赛认真执行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 体育教师 第一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依法治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
对待学生主动热情,关心爱护,不体罚学生,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掌握体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积极工作,勇于探索. 第二条、学校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学年应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以及落实室外津贴,对负责课外活动以及运动训练的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 第四条、要按课程要求配备好体育教师,体育教师要认真执行体育与健身新课标,要依照《体育课堂常规》要求备好课、上好课,使用体育课本和体育备课本,制定好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教学、教研、训练工作突出的体育教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市、省评选先进个人 第五条、体育教师切实组织课间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执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如有伤害事 故应与卫生室和班主任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体育教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