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午餐代替劳动防护用品违法.docx
2页企业以午餐代替劳动防护用品违法 1995年1月,地处西北的某县采石场职工姜某等15人因野外作业天气严寒,向厂领导要求发放冬季防寒工作服该厂领导说,企业每天都向职工供应午餐盒饭,每月每人还发15元生活补贴,这笔钱就等于顶替了防寒工作服,不能再发了,怕冷自己花钱买姜某等15名职工在屡次要求仍无结果的状况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采石场按规定发放防寒工作服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调查,该采石场为职工供应午餐盒饭和每月发的15元生活补贴,均是集体合同规定的企业改善职工生活的内容,不能顶替发放御寒用品,裁决该采石场马上向姜某等15名职工补发防寒工作服 专家评析: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该采石场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实非常清晰,其不向姜某等15名职工发放防寒工作服的理由也是荒唐的,是根本不成立的因此,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正确的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八十一条规定,在严寒气候中必需露天进展工作的工人,应当由工厂依据需要供应御寒用品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企业做好劳动爱护工作不行推卸的职责该采石场地处西北,一月份正值寒冬,天气严寒,职工在露天野外作业,企业应当按规定发给御寒工作服,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对职工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实施劳动爱护,预防职业损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既然是法律制度,就带有强制性,它要求企业必需坚决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发给应当发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企业中,像本案里的采石场这种以某种理由不执行劳动爱护规定的状况,目前带有肯定的普遍性其中有的是不了解法律规定;有的则是只抓生产,不抓安全;更有的是明明知道应当对职工实施安全爱护措施,但舍不得在劳动爱护措施上花钱这些都是企业生产中伤亡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缘由,应当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织更需要加强监视检查,坚决订正侵害职工权益,不执行劳动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