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第1-6部分)学习材料.pdf
39页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第 1-61-6 部分部分)学习材料学习材料2025 年 9 月DB52/T 1669.12022 1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系统架构、监管平台、企业平台、数据体系、安全体系及管理体系本文件适用于液化石油气气瓶和液化二甲醚气瓶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设计、应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4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6373.1 特种设备信息资源管理 数据元规范 第1部分:气瓶 DB52/T 1540.6 政务数据 第6部分:安全技术规范 DB52/T 1669.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第2部分:数据接口 DB52/T 1669.3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第3部分:气瓶信息化标签 DB52/T 1669.4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第4部分:充装读写控制设备 TSG 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由气瓶监管平台、企业平台、信息化标签、充装读写控制设备、安全体系、数据体系、管理体系等组成,实现气瓶制造、使用登记、充装、流转、使用、定期检验和报废全生命周期追溯的系统3.2 信息化标签 用于物体或物品标识,具有信息存储功能,能接收读写器的调制信号,并返回响应信号的数据载体3.3 读写器 一种从信息化标签获取数据和向信息化标签写入数据的电子设备3.4 充装设备 一种给气瓶充装气体的可计量设备DB52/T 1669.12022 2 3.5 充装控制管理终端 用来接收读写器发送的气瓶信息化标签内存储的气瓶相关数据,验证数据的合法性并生成是否允许充装的判定信息,将判定信息传输给充装设备以达到对气瓶充装的控制,并将充装记录适时上传的设备3.6 充装读写控制设备 由读写器和充装控制管理终端组成的设备3.7 制造单位 生产制造气瓶的单位3.8 产权单位 气瓶的所有权单位3.9 充装单位 给气瓶充装气体的单位3.10 检验机构 承担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单位3.11 用户 使用瓶装气体的单位或个人3.12 监管平台 由监管部门建设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包括气瓶生产制造、使用登记、充装管理、定期检验、报废处理、公众监督的功能板块,并直接采集各功能板块产生的数据。
3.13 企业平台 由企业基于监管平台的内容、功能和数据进行建设,可通过数据接口与监管平台对接,实现监管平台对充装气瓶自动识别和控制、自动上传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具有气瓶流转追溯等功能板块的平台4 系统架构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由基础层、应用层、展示层、数据体系、安全体系、管理体系构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架构图见图1,组成包括以下内容:a)b)c)d)e)f)5 监管5.1 基5.1.1 基础层:由云平台应基置,云平台应用层:应展示层:应终端应用的数据体系:据存储、数安全体系:安全、数据管理体系:装、检验等平台 本要求 应能实现气瓶由硬件和云平基于云上贵州台资源池应提应为气瓶质量应为监管部门的服务;应为气瓶质数据查询、数应为气瓶质据安全、应用应为气瓶质等瓶的唯一标识图1 气瓶平台两部分构州系统平台云提供计算资源量安全追溯系门、充装单位质量安全追溯数据管理等;质量安全追溯用安全等;质量安全追溯识、充装前的瓶质量安全追构成硬件应云计算技术实源、存储资源系统监管平台位、产权单位溯系统提供的 溯系统提供多溯系统提供的的气瓶信息验追溯系统架构应包括气瓶信实施气瓶质量源、网络资源台和企业平台位、检验机构的数据支撑体多层次的安全的监督管理事验证,并根据图 信息化标签、量安全追溯系、备份资源、提供各类应用构、用户提供体系,包括数全保障体系,事项,包括气据验证的结果DB52/T 16充装读写控系统云平台应、安全防护等用服务;供端或移数据采集、数包括网络安气瓶制造、使果控制充装设669.120223 控制设备等,应用部署及配等;移动端或定制数据传输、数安全、云平台使用登记、充设备工作,充2 配制数台充充DB52/T 1669.12022 4 装后的信息记录与保存,信息保存期限应不少于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
5.1.2 应能实现气瓶的生产制造、使用登记、充装管理、定期检验和报废等信息追溯,并可通过接口获取气瓶的流转信息5.1.3 宜采用图、文、表一体化集成模式构建开发,应具备对系统用户登录的统一管理和控制权限的功能5.1.4 应覆盖气瓶制造、使用登记、充装、流转、使用、定期检验和报废等环节,并满足气瓶使用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求5.2 功能要求 监管平台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基础信息:监管部门、企业的信息录入及用户注册;b)生产制造:气瓶生产制造信息的录入及管理;c)使用登记:气瓶基本信息、气瓶使用登记信息的录入及管理;d)充装管理:气瓶的充装控制管理、超期预警,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及充装信息的记录;e)定期检验:记录气瓶安全状况验证结论;f)报废处理:记录气瓶去功能化处理结果;g)公众监督:公众应能通过气瓶信息化标签获取气瓶信息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举报投诉方式5.3 技术要求 5.3.1 监管平台构建的数据存储、数据交互、功能实现等应符合相关要求5.3.2 监管平台软件功能实现时,数据库设计应符合 GB/T 36373.1 的规定,数据接口应符合 DB52/T 1669.2 的规定5.3.3 业务功能应包括气瓶使用登记、赋码建档、充装、定期检验、报废处理等,业务信息内容,并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3.4 宜与充装控制管理终端保持实时通信,以确保数据交互的及时性5.3.5 应与充装控制管理终端进行数据交换,数据交换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气瓶基础信息、充装信息、定期检验信息等6 企业平台 6.1 基本要求 6.1.1 企业平台的气瓶基础信息应以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开放的已办理使用登记气瓶信息为准6.1.2 企业平台的气瓶充装信息应以监管平台数据接口开放的气瓶充装信息为准6.1.3 应提供对气瓶的运输、储存、配送及使用等流转状态进行追踪监控相关的功能板块,能及时有效地通过数据接口将气瓶流转相关数据上传至监管平台记录6.2 功能要求 企业平台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流转追溯:通过企业平台数据接口获取气瓶流转信息,对气瓶的运输、储存、配送及使用等流转状态进行追踪监控;DB52/T 1669.12022 5 b)充装气瓶自动识别和控制:充装设备在充装作业过程中自动读写当前拟充装气瓶的信息化标签,并直接接受监管平台的充装控制;c)采集后自动上传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完成充装作业后企业平台自动通过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口上传充装前后检查结果及充装记录数据6.3 技术要求 6.3.1 接入监管平台的充装读写控制设备应具有自动识别拟充装气瓶信息化标签的功能。
且在一次充装作业过程中只能读写当前拟充装气瓶的信息化标签6.3.2 接入监管平台的充装读写控制设备应有且只有监管平台一项外部数据接口,企业平台应确保上传数据真实可靠6.3.3 记录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信息应按 TSG 23 的规定进行6.3.4 企业平台构建的数据存储、数据交互、功能实现等应符合相关要求6.3.5 企业平台软件功能实现时,数据库设计应符合 GB/T 36373.1 的规定7 数据体系 7.1 气瓶信息化标签 应符合DB52/T 1669.3的规定7.2 数据采集 应对数据进行采集,支持气瓶制造、使用登记、充装、流转、使用、定期检验和报废全生命周期追溯功能实现7.3 数据传输 应通过数据接口建立字段关系映射,实现各平台及设备间的数据传输7.4 数据存储 应储存完整的数据信息,格式标准化,保证系统数据处理间的交互7.5 数据查询 应能通过指定条件对数据进行检索7.6 数据管理 应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8 安全体系 8.1 监管平台及企业平台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 GB/T 22239 中规定的第二级及以上要求。
8.2 数据安全应符合 DB52/T 1540.6 的规定8.3 气瓶充装读写控制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 GB 3836.1 和 GB 3836.4 的规定DB52/T 1669.12022 6 9 管理体系 9.1 制造 应符合TSG 23的规定9.2 使用登记 9.2.1 气瓶在投入使用前 30 d 内,产权单位应向所在地的气瓶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并及时为通过审批的气瓶正确安装对应的气瓶信息化标签9.2.2 不应将未安装气瓶信息化标签的气瓶投放市场9.3 充装 9.3.1 应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不应充装未安装气瓶信息化标签、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及报废的气瓶9.3.2 应检查已投放气瓶的气瓶信息化标签安装状态,并及时更新损坏的气瓶信息化标签9.3.3 应检查气瓶的可用周期状态,回收市场上已经超过和即将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9.3.4 应对监管平台记录的运输车辆及人员信息一致性进行核对9.3.5 应对充装前后检查情况及充装情况进行记录,经由检查人员确认后,将检查情况及充装情况等信息在 24 h 内上传至监管平台9.3.6 应读取已充气瓶的气瓶信息化标签,记录运输车装车信息。
9.3.7 应建立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应破坏充装控制设备,不应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如对充装控制设备进行改动时应向登记部门申请9.3.8 应提供通畅的网络环境9.3.9 充装设备应与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对接方式为充装单位调用监管平台提供的接口对接数据包括设备号、充装时间及充装重量等信息,气瓶信息化标签的信息应由读写器读取并上传至监管平台9.3.10 充装读写控制设备应符合 DB52/T 1669.4 的规定9.3.11 报废气瓶处理应按 TSG 23 的规定进行9.4 检验 9.4.1 产权单位应在气瓶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通过监管平台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送检9.4.2 检验机构应检查气瓶信息化标签和瓶身钢印信息一致、气瓶产权单位和送检单位一致9.4.3 检验合格的气瓶应安装气瓶信息化标签9.4.4 完成检验后,检验人员应及时汇总、统计和上传有关检验结论的数据至监管平台,并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9.4.5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应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9.4.6 报废气瓶处置应按 TSG 23 的规定进行,处置信息应及时上传至监管平台9.5 其他管理 监管平台应能通过接口获取气瓶流转信息,包括气瓶的运输、储存、配送及使用等。
DB52/T 1669.12022 7 A A 附录A (规范性)监管平台业务信息内容 A.1 充装单位信息 充装单位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a)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充装许可证编号、许可项目、有效期等;b)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身份证号、聘用合同有效期、聘用状态等;c)站长:姓名、联系、身份证号、聘用合同有效期、聘用状态等;d)技术负责人:姓名、联系、身份证号、聘用合同有效期、聘用状态、职称、学历、从业年限等;e)安全管理员:姓名、联系、身份证号、聘用合同有效期、聘用状态、人员资质信息、人员资质证书编号、人员资质有效期等;f)充装人员:姓名、联系、身份证号、聘用合同有效期、聘用状态、人员资质信息、人员资质证书编号、人员资质有效期等;g)检查人员:姓名、联系、身份证号、聘用合同有效期、聘用状态、人员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