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翠屏吊黄楼加油站环境影响评报告表.pdf
113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宜宾翠屏吊黄楼加油站建设单位(盖章):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12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 公 路 、 铁 路 应 填 写 起 止 终 点 3、 行 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 宅 区 、 学 校 、 医 院 、 保 护文 物 、 风 景 名 胜 区 、 水 源 地 和 生 态 敏 感 点 等 , 应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 性 质 、 规 模 和 距 厂界 距 离 等 。
6、 结 论 与 建 议 ——给 出 本 项 目 规 划 符 合 性 、 清 洁 生 产 、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分 析 结 论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明 确 结 论 同 时 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其 他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 无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 不 填 8、 审 批 意 见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建 设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表 一 )4项 目 名 称 宜 宾 翠 屏 吊 黄 楼 加 油 站建 设 单 位 延 长 壳 牌 ( 四 川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法 人 代 表 刘 **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吊 黄 楼 社 区 安 阜 工 业 园联 系 电 话 *** 邮 政 编 码 644000建 设 地 点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吊 黄 楼 社 区 安 阜 工 业 园立 项 审 批 部 门 批 准 文 号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扩 建 □技 改 □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动 车 燃 料 零 售占 地 面 积 ( 化 面 积 ( 560总 投 资 ( 万 元 ) 保 投 资( 万 元 ) 24环 保 投 资 占总 投 资 比 例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已 投 产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1 项 目 由 来 及 建 设 意 义宜 宾 翠 屏 吊 黄 楼 加 油 站 于 2012 年 9 月 在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吊 黄 楼 社 区 安 阜 工 业 园 建 成 投 运 ,建 成 投 运 以 来 一 直 运 行 正 常 。
宜 宾 翠 屏 吊 黄 楼 加 油 站 属 于 二 级 加 油 站 , 总 投 资 , 占 地面 积 为 均 为 永 久 占 地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 站 房 、 换 油 中 心 、 加 油 岛 棚 罩 、 油 罐 区 、服 务 区 、 变 配 电 箱 、 隔 油 池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按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及 国 务 院 253号 令 的 要 求 , 本 项 目 应 在 前 期 工 作 阶 段 开 展 相 应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并 编 制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表 》 根 据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监 管 执 法 的 通 知 》 ( 国 办 发 [2014]56号 ) , 建 设 单 位应 在 2016 年 底 之 前 补 办 环 评 手 续 为 此 , 延 长 壳 牌 ( 四 川 )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四 川 中 环 立 新环 保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编 制 工 作 。
我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 立 即 组 织有 关 技 术 人 员 开 展 了 现 场 踏 勘 、 资 料 收 集 整 理 工 作 在 掌 握 了 充 分 的 资 料 数 据 基 础 上 , 对 有 关环 境 现 状 和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 编 制 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于 本 项 目 已 经 建 成 投 运 ,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属 于 补 办 环 评 2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根 据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 ( 国 家 发 改 委 2013 年 第 21 号5令 ) , 本 项 目 为 加 油 站 ,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产 业 政 策 3 项 目 规 划 符 合 性 及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目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吊 黄 楼 社 区 安 阜 工 业 园 , 靠 近 , 经 宜 宾 市 规 划 和 建设 局 颁 发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 ( 2006) 009 号 】 , 据 此 ,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宜 宾 市 城 乡 规 划 ;宜 宾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 川 宜 危 化 经 字 【 2015】 。
本 项 目 交 通 便 利 , 车 流 量 较 大 , 能 兼 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内 和 过 境 车 辆 的 加 油 需 求 , 经 营 位 置 良 好 本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详 见 附 图 1因 此 ,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境 相 容 性 分 析根 据 现 场 勘 查 和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分 析 可 知 ,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吊 黄 楼 社 区 安 阜 工业 园 , 加 油 站 东 北 面 为 汽 修 厂 和 一 栋 5F 的 居 民 楼 , 汽 修 厂 距 加 油 站 3m, 居 民 楼 距 加 油 站 8m;东 南 面 为 民 居 , 距 加 油 站 5m; 西 南 面 为 民 居 , 距 加 油 站 15m; 西 北 面 为 道 , 距 最 近加 油 机 20m 本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情 况 详 见 附 图 2本 项 目 站 界 100m 范 围 内 无 学 校 、 医 院 、 风 景 名 胜 区 、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 外 环 境关 系 简 单 。
项 目 所 在 地 电 力 、 交 通 便 捷 , 建 站 条 件 良 好 因 此 , 本 项 目 与 外 环 境 相 容 性 较 好 , 无 明 显 的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 ( 的 符 合 性 分 析本 次 评 价 根 据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和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 按 照 《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范 》 ( 中 对 二 级 加 油 站 的 各 项 要 求 , 从 项 目 的 选 址 、 总 平 面 布 置 以 及 工 艺 设备 与 站 外 构 建 筑 的 防 火 间 距 等 方 面 分 析 其 合 理 性 1) 本 项 目 选 址 与 《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 ( 规 定 4 “站 址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表 1 项 目 选 址 与 《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 对 比 表《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 定 4 站 址 选 址 本 项 目 情 况 是 否符 油 加 气 站 的 站 址 选 择 , 应 符 合 城 乡 规 划 、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吊 黄 楼 社 区 符 合6环 境 保 护 和 防 火 安 全 的 要 求 , 并 应 选 在 交通 便 利 的 地 方 。
安 阜 工 业 园 , 靠 近 道 , 交 通 便 利 ,符 合 城 乡 规 划 、 环 境 保 护 和 防 火 安 全 要求 城 市 建 成 区 不 宜 建 一 级 加 油 站 、 一 级 加气 站 、 一 级 加 油 加 气 合 建 站 、 气 母站 在 城 市 中 心 区 不 应 建 一 级 加 油 站 、 一级 加 气 站 、 一 级 加 油 加 气 合 建 站 、 气 母 站 本 项 目 为 二 级 加 油 站 符 市 建 成 区 内 的 加 油 加 气 站 , 宜 靠 近 城 市道 路 , 但 不 宜 选 在 城 市 干 道 的 交 叉 路 口 附近 本 项 目 靠 近 道 , 但 不 位 于 城 市 干道 交 叉 路 口 符 油 站 、 加 油 加 气 合 建 站 的 汽 油 设 备 与 站外 建 ( 构 ) 筑 物 的 安 全 间 距 , 不 应 小 于 规 定 ; 加 油 站 、 加 油 加 气 合 建 站 的柴 油 设 备 与 站 外 建 ( 构 ) 筑 物 的 安 全 间距 , 不 应 小 于 表 规 定 满 足 要 求 , 具 体 详 见 表 1符 空 电 力 线 路 不 应 跨 越 加 油 加 气 站 的 加 油加 气 作 业 区 。
架 空 通 信 线 路 不 应 跨 越 加 气站 的 加 气 作 业 区 本 项 目 站 场 内 无 跨 越 的 电 力 线 路 符 合因 此 ,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 ( 中 “4 站 址选 择 ”的 各 项 要 求 2) 本 项 目 汽 油 设 备 与 《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 ( 规 定 的 符合 性 分 析 表 1 项 目 的 汽 油 设 备 ( 二 级 加 油 站 ) 与 站 外 建 ( 构 ) 筑 物 的 安 全 距 离 ( m)站 外 建 ( 构 ) 筑 物 本 项 目 站 内 汽 油 设 备埋 地 油 罐 ( 有 卸 油和 加 油 油 气 回 收系 统 ) 加 油 机 ( 有 卸 油和 加 油 油 气 回 收系 统 ) 通 气 管 管 口 ( 有 卸油 和 加 油 油 气 回收 系 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