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顶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100页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4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8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71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2七、结论.84附件附件 1 委托函附件 2 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 3 云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查询意见附件 4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附件 5: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选址意见附件 6:人民武装部选址意见附件 7:云龙县农业农村局选址意见附件 8:云龙县水务局选址意见附件 9: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址意见附件 10:监测报告附件 11:类比项目监测报告附图附图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 3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升压站平面布置图附图 5光伏支架及基础体型图附图 6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与云龙县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 7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与云龙县基本农田位置关系图附图 8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与云龙县公益林位置关系图附图 9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附图 10 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布置图项目项目区区现状现状升压站位置项目光伏阵列区项目光伏阵列区项目光伏阵列区云松村居民点云松村居民点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代码2110-532929-04-01-890196建设单位联系人徐世普联系方式13688711974建设地点云南 省(自治区)大理州 云龙 县(区)白石镇(街道)云顶村(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 99 度 27 分 12.15 秒,北纬 26 度 17 分 30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太阳能发电4416用地(用海)面积(hm2)/长度(km)196.28(h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备案号项目代码:2203-532929-04-01-296752总投资(万元)65582.54环保投资(万元)838.82环保投资占比(%)1.28%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附录B B.2专题评价要求,本项目因有110kV升压站1座,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根据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修编版(2021-2025)云龙县共规划 8 个光伏电站,本项目属于规划项目之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1、规划符合型分析根据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修编版2析(2021-2025)云龙县共规划 8 个光伏电站,分别是:黑场光伏电站、凤代光伏电站、上登头光伏电站、云龙县云顶村光伏电站、云顶村光伏电站、大兆光伏电站、双龙光伏电站、青岗岭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总容量为 373MWp,其中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额定装机容量 120MWp图图 1-1 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分布图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分布图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型分析根据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修编版(2021-2025)环境影响初步评价章节,规划光伏电站的实施仅可能对当地陆生动物生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噪声经衰减后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影响;施工扬尘和开挖裸露面,对地处下风向的区域产生局部影响这些影响均可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将其降低到较小程度光伏发电工程属新能源开发项目之一,规划实施可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损耗及由此带来的废气排放,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在优化部分场址选址后,规划实施是可行的3综上所述,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相关要求1、产业产业结构符合性分析结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光伏+农林业的开发方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属于鼓励类中“第一类农林业:7、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第五类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协调性分析的协调性分析(1)本工程与)本工程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 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云政发 201832 号)云南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 11.84 万 km2,占国土面积的30.90%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区、哀牢山无量山山地、南部边境热带森林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及水源涵养重要区域,以及金沙江、澜沧江、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和东南部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重要区域,构成了云南省“三屏两带”的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按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分为三大类型,11 个分区。
分别是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红线类型及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哀牢山无量山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土保持、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大盈江瑞丽江水源涵养、高原湖泊及牛栏江上游水源涵养、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怒江下游水土保持、澜沧江中山峡谷水土保持、金沙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金沙江下游小江流域水土流失控制、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等 11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位于区域云龙县境内,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根据云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查询意见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选址意见的4复函详见附件 3 和附件 4,项目未占用云龙县生态保护红线、云龙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功能区,原则同意项目初步选址,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详见图 1-2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图图 1-2 本工程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示意图本工程与公开版生态保护红线位置示意图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云顶村附近的山坡地带,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根据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129 号),到 2025 年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即:到 2025 年,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州市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 2035 年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中更优,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即:到 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州市级、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 2021 年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全州 12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剑川、鹤庆两个县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一级标准,其余 10 个县市均符合二级标准2021 年全州平均优良天5数比例为 99.8%,12 个县市优良天数比例在 99.2%100%之间,其中云龙出现污染天数 3 天因此,判定云龙县为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大气污染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扬尘主要来自于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施工作业扬尘包括进场道路在原有的简易道路上进行拓宽修整作业扬尘;场内道路的路面的清理、路基修筑,路面铺设等产生的作业扬尘;场内光伏组件的基础开挖、施工,光伏组件安装,场内电缆铺设,场内建构筑物等产生的作业扬尘,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B、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129 号),到 2025 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考核的地表水类以上水体比例持续提高,洱海总体保持良好湖泊水质到 2035年,全州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纳入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洱海水质稳定向好,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水生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 年 5 月),本项目澜沧江兰坪-云龙保留区,起点为兰坪兔蛾,终点为云龙沘江口,2030 年水质目标为 III类,故本项目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标准根据 2022 年 6 月发布的大理白族自治州 2021 年环境状况公报,地表河流(湖库)水质中,沘江石门断面、沘江大练登断面水质类别均为 III 类,项目的地表水汇入沘江石门断面和沘江大练登断面之间,水质状况满足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隔油池,化粪池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无污水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6C、土壤环境根据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129 号),到 2025 年,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 2035 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本项目为光伏电站项目,占地面积为 196.29 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荒草地根据云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查询意见,项目未占用云龙县生态保护红线、云龙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功能区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方案进行土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土壤质量降低D、声环境及电磁环境本次环评工作中对线路、站址等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进行了声环境及电磁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沿线敏感点及站址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标准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综上所述,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须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工程建设符合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严控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129 号),强化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云南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为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工程选址选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工程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恢复,运营期拟采用“农光互补”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将结合项目厂址的土壤情况、气候特性、当地习俗以及市场需求,在光伏板下选种当地经济作物,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7源利用总量较少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当地太阳能资源利用效率,工程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严格环境准入根据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州划定综合管控单元 105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34 个,重点管控单元 59 个,一般管控单元 12 个本项目所处云龙县云顶村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及重点管控单元综上所述,本项目为光伏+林农开发方式的新能源项目,行业类别为太阳能发电(D4416),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中“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和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 云南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云国资规划2017274 号),本项目符合云南省现行产业政策本次环评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三废一噪”等不利影响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占地等提出了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措施要求根据云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