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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汉方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建筑节能隔音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环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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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33337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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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9六、结论六、结论.40附表附表.41附附图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所在地周围水系图附图 5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附附件件附件 1备案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 3用地证明附件 4租赁合同附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6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7现场勘察表附件 8环评委托书附件 9企业声明附件 10承诺书附件 11审批请示和全文公示附件 12技术服务合同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方建筑节能隔音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205-320322-89-01-296968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磊联系方式18036360006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朱寨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6 度 50 分 6.949 秒,34 度 43 分 43.50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N7723 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沛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沛行审备2022222 号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1.7%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用地(用海)面积(m2)44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其他他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一一、“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符合性1、符合、符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要求要求(1)与国家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合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本项目北侧约 8200m,不在其保护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具体范围划分详见表 1-1表表1-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所在行政区域所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名称名称类型类型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市级市级县级县级徐州市 沛县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范围4.19(2)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沛沿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北侧约 1400m,不在其管控区内,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具体划分详见表 1-2表表 1-2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空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保护区域名称名称县县(市市、区)区)主导生态主导生态功能功能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面积积总面总面积积沛沿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沛县水源水质保护/沛沿河(沛县段)中心线两侧各 250 米范围/14.87 14.87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江苏沛县 2020 年环境质量报告书,2020 年沛县环境空气质量 PM10、PM2.5及 O3均存在超标现象,根据导则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按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0 年,沛县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较 2019 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臭氧3浓度较 2019 年有所上升受臭氧影响,2020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较 2019年略有下降2020 年,沛县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5.1dB(A),低于国标60dB(A)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沛县 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夜均达标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 1 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噪声经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分析、资源利用上线分析本项目营运过程使用的能源为水和电能,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水量可满足要求,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不会达到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资源利用上线;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项目不新征用地,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年产 30 万方建筑节能隔音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文件中的“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见表 1-3:表表 1-3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内容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4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5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与淘汰类,属于鼓励类6市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查市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限制准入类中表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序号序号内容内容相符性相符性分析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本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且非挖沙、采矿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治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朱寨镇工业园区,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区内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朱寨镇工业园区,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内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及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5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朱寨镇工业园区,项目属于建筑节能隔音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命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淮河流域,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本项目与该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 1-5表表 1-5与(苏政发与(苏政发202049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类别重点管控重点管控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相符性分析析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

      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年产 30 万方建筑节能隔音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徐州市沛县朱寨镇工业园区,不属于通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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