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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之叉的含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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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休谟之叉的含义 篇一:休谟 休谟 一、人物简介和著作 大卫休谟是英国阅历主义哲学家,质疑论者,是西方哲学史上作出重要付出的思想家之一 他继承和进展了洛克、贝克莱等人的思想,将英国阅历哲学进展到完成形态他总结了自笛 卡尔以来近代西方哲学的成果,为康德批判哲学的形成做了打定他的思想对后来包括实证 主义、实用主义、分析哲学、现象学、科学哲学等在内的各种科学理论的形成和进展有深刻 的影响 《人性论》是休谟主要的哲学著作,该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伦情感”“伦道德”, 其中第一卷是关于熟悉论的,分为四章:前两章主要议论了观念的起源、性质、分类问题, 第三章议论或然性即因果关系问题,第四章对质疑举行了论证 二、印象、观念和学识 休谟的人性哲学首先议论的是人的学识是从哪里来的即学识的起源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当 时的理性主义者和阅历主义者开展了强烈的讨论,当时人们将心中展现的一切东西都称为 “观念”,因此,学识的起源问题也被称为观念的起源问题 1、普遍命题的提出 ①休谟将心灵中展现的一切东西都称作“知觉” 印象:是猛烈的生动的 知觉 对两者的区分是休谟论学识起源的第一步 观念:不那么猛烈和生动 ②印象与观念的关系 A、全体简朴印象和简朴观念都是一一对应的。

      如红色简朴印象和红色简朴观念) B、简朴印象与相应的简朴观念总是“恒常会合”在一起展现的 C、简朴印象总是展现在与相应的简朴观念之前 由此得出:简朴观念确定是有简朴印象引起的,即简朴印象是理由,简朴观念是结果 于是,休谟提出了“普遍命题”:“我们的全部简朴观念在初展现时都来自简朴印象,这种简 单印象和简朴观念相应,而且为简朴观念所精确复现”(他也称简朴观念是简朴印象的“摹 本”,就像我们用复印机复印一样,复印件与原件精确好像,但又不是同一个东西) 结果得出“第一原那么”:人心中的一切学识都是从简朴印象发源的,这个简朴印象是感觉 ③结论:据上所述,休谟得出了和洛克一样的结论,一切学识起源于感觉阅历 2、意义理论 ①语言在表达思想时往往是不切实的,不能切当表达说话者的真正意思,有的语言表达甚至 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此,在理解一个思想之前,首先确定表达这个思想时所用的词、概念、 乃至整个句子的意义成为关键 ②由此形成意义理论:即确定意义的标准,确定语言表达中,什么样的词、概念和句子是有 意义的 ③接着,他提出了以感觉阅历为依据的意义标准:一切词或概念都与确定的观念相联系,一 切观念都来自于感觉印象,而且感觉印象是领会明白不容争议的,因此,感觉印象可以作为 一个词或概念是否有意义的终极标准。

      ④对于没有意义的语言表达该如何处理 一种手段是拒斥,另一种手段是给他们以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地位,譬如将他们看做情感的 表达,用于与情感活动相关的价值判断领域休谟主要关切的是学识的稳当性和有效性问题, 所以他强调的是第一种手段 3、学识 ①感觉印象是学识的原始材料,学识是以判断、推理、命题、规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它是 关于对象之间的关系的,或者说它是一个关系的概念因此,学识不成能由感觉印象来表现, 只能由留在心中、可以在记忆中唤起的概念来表现 ②学识有七种关系,分为两类,人们把休谟这种对学识的两分法成为“休谟之叉” A、具有直观的和演证确实定性关系,包括类似、相反、性质程度、数量比例四种关系只 涉及事物的数量关系和规律关系,与事物本身的状态无关,只要观念本身不变,观念之间的 关系就不会变譬如对于两种颜色是否类似,是否完全不一样,是否有深浅区别,一眼就 可看出,不需要任何推理 B、不十足确定的关系,包括同一、时空、因果三种关系即使相关概念是确定不变的,它 们之间的关系也是不确定的,这三种学识是对事实的断定,而事实总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这 些学识也是不确定的,这三种学识构成了或然性的根基。

      三、因果关系理论 在上述两类学识中,休谟把不确定的关系作为研究的重心,在其中他又主要关切因果学识 1、因果学识能超出对过去的记忆和对当下感到的事实,对将来的事实作出判断,对人类的 活动起指导作用譬如,当我们知道火灼烧手时会感到疼痛,即火的灼烧与手疼痛有因果 联系,我们会在将来的活动中制止手被火灼烧提出了事物变化进展所依据的“四因说” 2、因果关系的观念从何而来 因果关系的观念不是直接从原始阅历中来的,而是从相关观念的关系中得来的休谟察觉, 因果观念间 理由和结果的接近关系(对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接近) 的三种关系 理由和结果的接续关系(理由在结果之前) 形而上学:提出“每一个开头存在必 最根本 转 ↓化 然有其存在的理由”命题 熟悉论: “为什么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然要有理由”命题 3、例子:一个弹子球A向另一个静止的弹子球B滚去,两球相撞,B开头运动人们说“A 的碰撞是理由,B的运动是结果” ①证明→(通过两类学识):直观的学识无法察觉这个前提,因此无法证明 阅历事实学识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每一个事物必定有其存在 的理由 因此,我们只能在阅历范围内找证据,对阅历举行查看和分析→三种处境: A的碰撞和B的运动在时间和地点上是接近的 A的碰撞在B的运动之前 只要A的碰撞类似事物展现,B的运动类似事物也会展现→恒常会合 →恒常会合起抉择作用 ↓规律证明:以“自然一律性”为前提 不成立 P47-48 如何做出这种推断 生活证明:不成立,肆意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休谟认为由两个事物的恒常会合推出两个事物有因果联系的缘由在于某种心理状态,即 习惯。

      人关于因果关系的推理不是根据思辨,也不是根据直接阅历,而是根据同类现象的反复发生而形成的习惯习惯是认得阅历熟悉中的一个根本原那么,既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从反省和推理中得到的,而是从屡屡阅历的反复中产生的,它是一种不假思量,由屡屡重复而形成的相对固定的行为方式 ②因果关系的定义和特征 A、特征:一是两类事物的恒常会合,即只要有因果关系的两类事物,总是恒常会合的; 二是心灵的习惯性推移,即当我们看到两类事物恒常会合后,就会根据习惯,自然而然的从一类事物推出另一类事物 B、定义:一个是当一类事物总是展现在类一类食物之前并与之接近,这两类事物有因果关系 另一个是当一类事物总是展现在类一类食物之前并与之接近,使心灵在前一类事 物展现时就想到后一类事物也会展现,那么两类事物有因果联系 根据定义一,得出因果关系的“规矩性理论”,是说只要两类事物接连展现是有规矩的, 那么就处于因果联系中;根据定义二,得出因果联系的“主观必然性”理论,是说因果活动在于思想活动或心理倾向的一种必然性 C、对定义的评价:休谟的因果定义是对传统因果概念的颠覆传统概念中,因果关系是指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和产生作用,我们说一个事物是另一个事物的理由时,就是说两者之间有必然联系,而且作为理由的事物必定产生作为结果的事物。

      而休谟的定义却是说,对于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我们没有阅历的证据,我们无从知道一个事物为什么及如何产生另一个事物从休谟的两个定义看,其次个定义将因果关系归结为人的习惯鲜明是荒诞的,而第一个定义着眼于两类事物恒常伴随展现的现象,为因果关系供给了一个新的理解,具有某种合理性 ③因果必然性 必然联系的观念是从类似事例的反复中产生的,并且与引导我们作用因果推断的习惯和心理倾向有关,休谟将必然的本质同习惯联系起来 休谟的根本意图是要把主观心理的东西和客观外界的东西分开,但他终究否认了主观必然性概念是客观必然性概念的反映,他的观点最终滑向了唯心主义 四、归纳:休谟的问题 1、相关归纳理论 ①归纳的定义:与演绎从一般原理推出个别结论不同,归纳是从个别性前提推出普遍的结论归纳法是阅历推理的根本方法归纳有两种主要形式:完全归纳和不完全归纳完全归纳所考察的是某类对象中的全部个体,它的结论是必然的,不完全归纳所考察的是某类对象中的片面个体,它的结论是或然的 ②亚里士多德 : 着重议论完全归纳,鉴于它的结论是必然的,亚里士多德把它看成特殊形式的三段论推理,认为它只适用于辩论,不能用于证明。

      ③培根:将归纳法当做熟悉的工具而不是辩论的工具,他尝试设计归纳程序,但他没有意识到归纳前提与结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蕴含关系,因此,无法变更归纳推理的或然性本质 2、休谟归纳问题 休谟在关于因果关系的陈述中,提出了科学理论中,归纳方法的有效性问题,即在归纳推理中,对于从以查看到的事实到未查看到的事实的推断,我们有什么恰当的证据?其他表述为:我们有什么理由从对个别事物的查看中引出普遍性结论?休谟对此提出了严肃的责难,他认为归纳推理的有效性不成证,并宣称这类涉及事实的推理不是推理,而是一种心理上的习惯波普尔将这个问题概括为“归纳推理是否得到证明或在什么条件下得到证明”,他最先将归 纳问题称作休谟的问题 3、解决方案 ①辩护方案 A、大前提策略: 弥尔的“自然齐一性原那么”:自然中存在着一致的情形,曾经发生过的东西,在好像程度足够的处境下会再次发生,并且还不仅如此,在这样的处境下它还将永远发生这实际上把自然齐一性原那么作为一大前提硬塞入归纳推理中,把归纳推理变成了演绎推理,将演绎与归纳置于循环论证的境地 罗素的“归纳原那么”:在大量事例中,假设一类事物以某种方式与另一类事物相联系,那么该类事物有可能始终以类似的方式与另一类事物相联系,而且随着事例的增多,这种或然性会无限地接近必然性。

      在此,罗素引进了“必然性”和“或然性”两个概念,从而弱化了休谟问题,但无限接近必然并不等于必然,因此不能说解决了休谟问题 B、实证主义: 莱欣巴赫认为,自然进程有一律和非一律两种处境,那么,假设是一律的,归纳推理有效;假设是非一律的,那么归纳推理无效对于我们所能采取的各种方法而言,若不一律,归纳不告成,其他方法也不会告成;若一律,归纳方法确定告成,其他方法却不确定告成,因此,在不能确定是否一律的前提下,采取归纳方法有得而不会有所失,由此说归纳原那么的正值性例如,一个人患有严重的疾病,医生说,我不知道动手术是否能挽救这个人的生命,但在可行的各种方法中,只有手术可能告成,因此应当动手术他的意思是说,尽管归纳推理不确定能得出必然的结论,但总可以供给一个对未来的最正确设想,但是,这种证明和休谟的要求是有差距的 C、新归纳之谜 纳尔逊 古德曼认为休谟根据现象的恒常会合和习惯原理来说明因果推理,就是要找出对未来事实最有效的预断,为了说明他的观点,他提出了“蓝绿悖论”:即t表示未来某个时刻,对于个体x,Grue(x)成立,当且仅当x在t时刻前被看到并且Green成立或x在t时刻前未被看到并且Blue成立,假设x 为宝石,至今为止我们看到的宝石都是Green的,那么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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