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铜陵学院高低压电房智能采集系统采购.pdf
78页项项目目编号编号:: 2019CGH052019CGH057 7 20192019 年铜陵学院高低压电房智能采集系统年铜陵学院高低压电房智能采集系统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人 :: 铜陵学院铜陵学院(盖章)(盖章) 集 中 采 购 机 构集 中 采 购 机 构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六)开标 (七)评标、定标 (八)评标办法 (九)合同的授予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技术及商务部分 (二)报价部分 -2- 重要提重要提示:示: 本采购文件参考模版仅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参考使用,其它单位若 借鉴本参考模版,请仔细阅读模版中所有条款,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版进行修改和调整根据项目情况编制整合的 采购文件经采购人同意并正式发布后,其采购文件解释权为采购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机构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CGH057 按法定授权,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铜陵学院的委托,现 对 2019 年铜陵学院档案信息化建设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条件的 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9CGH057 2、项目名称:2019 年铜陵学院高低压电房智能采集系统 3、项目单位:铜陵学院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性质:政府采购货物 6、项目概况:2019年铜陵学院高低压电房智能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本项目是对铜陵学院校园内变电所的安全运行进行性能监测,包括电能 质量监测环境监测以及视频辅助监测,详细内容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7、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铜陵学院 8、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安装、 调试 9、资金来源:省及以上资金 10、项目预算:61 万元 11、最高限价:61 万元 12、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 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 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 由评委会审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若项目发 布补充公告,自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2、招标文件价格:不收取费用 3、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铜陵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入诚信会员库的会员 报名会员可直接在中心网站( )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 件 非会员单位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后即可下载, 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会 员登记注册联系方式:0562-5885809)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 -5- 法报名的,责任自负采购文件如有修正,将在该网站“变更公告”栏 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注:距招标文件发 售开始时间不少于 20 日) 2、开标地点:铜陵市投资大厦二楼开标 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铜陵学院 地址: 翠湖四路 1335 号 联系人:徐老师 :5883540 (二)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铜官区铜都大道 3596 号投资大厦二楼 联系人:王工 :5885869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 策详见招标文件。
2、无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6-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详见中心网站公告 户 名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支行 保证金金额 元 交款方式 投标人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形式 交款到账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7-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控制数 61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供货期(达到可验收状 态所需的所有时间) 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安装、 调试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提 出 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 8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不接受 9 投标保证金 具体金额见招标公告 10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 审和比较,结合信用查询情况,按顺序推 荐出有排序的三名成交候选人 12 勘察现场的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 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 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的地址为:铜陵学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老师、5883010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 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三个月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5 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通过“省 监管服务平台”上传验收报告、发票等原 件信息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支付全部合 同款 16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10%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一、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 易平台上传;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光盘或 U 盘介质),密封提交注: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交易中心提供 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 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 标文件 二、文件效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 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 本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以下顺序确 定其投标文件效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三、使用原则: 1、如投标人解密失败,投标人可使用未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 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 启用的备份资料。
四、未有效提交文件的后果: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未有效提交网上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截止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未有效提交未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的投标 1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当仔细上网查看地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开标地点 点及时间相关发布或变更信息,递交至错 误的投标地点将造成标书无法接受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 时间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当天,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1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时间 见招标公告,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 件将不予接受 20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 理 21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 在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领取后30天内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 或不签订合同的,顺延至第二中标人或重 新采购 22 政府采购政策 一、绿色节能环保 货物采购应当尽可能的体现绿色节能环保 要求,本项目中如有属于绿色节能环保强 制部分的,必须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 非强制部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在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委综合评定绿色节 能环保情况,根据优劣依次进行排序。
采 用最低价法的则在报价相同时由评委综合 评定绿色节能环保情况,根据优劣依次进 行排序 二、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 4〕 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 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 业声明函》 三、中小企业材料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 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等有关 规定: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 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时 提供了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以上中小 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可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小 型、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享受以上扶持的中小微企业必须同 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标供应商为中小 微企业的;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 -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3、 如投标供应商与生产商企业规模不 同,则按最大的企业规模计算价格扣除政 策级别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 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5、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 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 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如涉嫌造假, 将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的真实性提出相关质疑的,被质疑人应当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5 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材料,否则 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3 招标采购代理费及中 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及代理 费, 请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4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规定:本项目 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主要成 交标的名称、 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 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