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医疗纠纷调解与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docx
13页医疗纠纷调解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镇卫生院二0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认真落实化解措施对可能引发医疗的重大 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 定在当地,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异常上访 事件的发生3、注重效果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做到“问题不 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调处实效4、落实稳控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切 实做到盯死看牢,防止漏管失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对 相关当事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四、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责任制医院要高度重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 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对医院的 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 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2、加强基层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认 真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排查化解纠纷工作,牢牢把握 工作主动权3、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制,督办督查相应的组 织机构和人员,履行好医院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及时反响, 定期(即每季度)总结汇报。
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 众的监督作用,努力使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医院年初或年终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 制定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 排调任务总结工作,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2、不定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 工作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 解决方法,并落实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二、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1、医院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小组受理由科室排查调解负责人未 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2、医院、科室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 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 做好接待笔录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使用统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 表》,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调处时间、调处单位、调处人、 矛盾纠纷情况、调处情况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 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 本情况、责任方等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 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医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组长及副组长汇报,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事件进行调 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 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院不漏科室、科室不漏个人, 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2、建立院、科室二级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实行每月开展一次 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 中排查;对重点科室、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 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响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处小组会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 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 应当及时报告院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4、各科室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医院调处小组。
5、受理的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6、调处矛盾纠纷时,根据情况,可指定一名或多名调解人员 进行调处,对调处难度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可组织邀请相关部门 召开调解会议参与调处7、矛盾纠纷调处应书写调解协议书对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 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并对当事双方指明合法诉求途迳目录1.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3)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流程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流程(5)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8)(10)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有 效化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 局,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和优势, 坚持合理合法、平等自愿、不阻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那么,及时妥 善、公平公正地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
二、组织机构(一)成立卫生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日常工作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需要随叫随到的原那么,具体参与调解工作三、工作职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共同的 指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社会公德开展医疗纠纷调解 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二)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三)在调解中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 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医疗纠纷;(四)向县司法局、县卫生局报告医疗纠纷调解情况,提出意见 和建议;(五)协助和引导医患双方在不能调解和调解未达成协议情况下 进入诉讼程序;(六)协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U!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医疗纠纷损害赔偿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一)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及时进行调解;(二)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 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五、医疗纠纷的受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本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 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 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 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一)一方当事人明确不同意调解的;(二)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三)因非法行医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四)非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五)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民事纠纷;(六)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流程为提高中心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缓解医患矛盾,保证医 疗纠纷投诉处理行为规范化,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 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 向中心办公室(医务科)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并将有关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 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第二条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 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中心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三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 物等引起不良反响,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 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 构检验第四条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 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 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 的,中心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第五条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 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 面形式在2天内交办公室,并提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第六条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事故处理小组人员要及 时到位,一方面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另一 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 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 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第七条发生较大医疗纠纷时,为维护中心正常秩序,确保医 护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平安,保卫科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如 遇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立即报警,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医疗纠纷投诉是指针对中心各临床科室、 医技科室及工作人员涉及诊疗过程及结果的社会投诉第九条 投诉形式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 等形式涉 及重大事项的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第十条投诉处理程序:1、各科室认真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中心一旦有医 疗纠纷投诉发生,当事人及时上报到科室负责人处,由科室负责人 尽快了解全面情况后进行解释工作,将轻度医疗缺陷导致的较小纠 纷化解在科室内,科室负责人将处理和整改情况记录上交院办公 室2、上报到院办公室的纠纷事件,属于医德医风建设、医疗质 量范围的由办公室处理4、临床一旦发生中度以上医疗缺陷导致的纠纷,科室负责人 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全面了解情况后及时向业务院长报告,并协助 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积极处理,负责处理的工作人员将处理和整改 情况记录归档重度医疗缺陷发生后导致的较大纠纷,由院“医疗 平安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上报县卫生局5、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或事故,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 上级主管部门及患者家属处理,复印、封存病历及封存使用药品等 均依法办事,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患者妥善解决问题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精神,进一步统 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我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 得实效,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 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除化解矛 盾纠纷的问题隐患,预防和减少、排除新的矛盾纠纷。
一、组织领导成立卫生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任办公室主任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医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协调 小组成员负责收集和反响各类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排查化解工 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工作二、排查重点重点排查诊疗违规问题,医疗服务乱收费问题,医德医风问题, 医院平安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职工待遇问题,医院环境问题等群众 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投诉反映的其他 问题,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三、工作内容和步骤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内容和步骤如下:(一)组织发动1、由医院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收集 整理资料各科室要积极配合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