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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页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保研发明专利提供材料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XX年推免研究生综合表现加分方案细则根据学校《关于推荐XX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激励同学们在校期间积极为同学服务,促进学生全面提高,经学院推免委员会讨论,在本次推免工作中,除学生单纯学习成绩,学院将在推免评定工作中设立学生综合表现加分项,加分上限为4分,同期同类项不累加,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一、科技创新活动类加分,总计不得超过3分; 1.在校期间参加国际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等竞赛,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参加黑龙江省、部级等科技类竞赛项目,一等奖者加1分,二等奖者加0.8分,三等奖者加0.6分; 2.发表论文第一作者SCI加3分/篇,第二作者加1分/篇,第三作者加分/篇;EI加1分/篇,第二作者分/篇,第三作者加分/篇申报专利按EI执行,授权的发明专利按SCI执行 3.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立项的主要成员分别加1分/分/分/分/分 二、省级以上奖励,总计不得超过1分: 获省级以上奖励,按照学校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
三、在省级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总计不得超过3分; 1.文艺、体育生加分政策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校相关 部门认定 2.文艺、体育特长生的“加分”与综合成绩加和后与申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同学一起按分数排队 四、其他加分共计不超过1分; 1.在校期间参加校、区级社会实践活动,加分如果社会实践活动获奖在原基础上加分,国家级分,省、部级分,校级分获得志愿服务奖加分,铜奖分,银奖分,若或更高奖则依次递增加分 2.学生干部加分项,干部加分针对的学生干部主要有:在学校、学院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各级学生干部,在班级内任职的各个学生干部 学生会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学生会主席每学年分、学生会副主席每学年分、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每学年分、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每学年分、学生会各部委员每学年分 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学院团委副书记每学年分、学院团委各部门部长每学年分、学院团委各部门副部长每学年分、学院团委各部委员每学年分 学院宣传中心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学院宣传中心主任每学年分、学院宣传中心各部门部长每学年分、学院宣传中心各部门副部长每学年分、学院宣传中心各部委员每学年分 绿色协会等社团学生干部加分标准。
主席每学年分、副主席每学年分、各部门部长每学年分、各部门副部长每学年分、各部委员每学年分 学生党支部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每学年分、各年级学生党支部其他委员每学年分 在校学生会及其他部门任职的学生干部,校总会主席每学年分,其余干部参照学院学生会干部同等加分 班级干部加分标准班长每学年分、团支部书记每学 年分,学习委员每学年分,其他班级干部每学年分 以上所述加分如果干部加分有兼职项以最高分记,有重要兼职者上浮分 3.校级奖项 校级科技类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优秀奖分,参与分 参加学校组织学习类的竞赛类项目,一等奖者加0.1分,二等奖者加0.05分,三等奖者加0.01分 在校期间参与校级科研立项并结题,主要成员分别加//;项目进行中的分数减半 被评为校级杰出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者加分,标兵分若标兵在原评选中产生,则取标兵分 在校期间获得学院三好、优干等院级荣誉加分,院“十佳”加分 4.为学校或学院做出杰出贡献者经学院推免委员会评议可酌情加分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XX年9月7日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关于做好XX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以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XX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我校XX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教师教育中心、招生就业处、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学院院长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必须有教师代表参加 二、推免工作安排(一)推免条件 申请报名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全日制XX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等条件下,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参与教师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且取得阶段性成果者,省级以上“挑战杯”、学科竞赛、作品等获奖者,在核心期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者优先推荐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纪录 6.学习成绩:参加推免研究生的学生前三学年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列本专业前20%,推免攻读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必须参加过顶岗实习并考核成绩合格,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名列本专业前60%。
(二)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下达XX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普通推免指标16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12名,硕师计划推免生80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7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配各学院推免生指标 相关政策 1、XX年推免研究生的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全国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落实推荐或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2、XX年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3、XX年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推免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统一进行也就是推免生需自己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操作。
学院要对学生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 4、各学院应根据学生的申请,按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名单要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各学院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数,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平衡各专业分配推荐指标 5、申请参加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应慎重考虑,确定为推免生后,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协议,不得再参加XX年硕士研究生其它方式的报名考试、公务员或选调生考试及签约工作等 6、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的具体计算方法:进入学分制系统—〉成绩管理—〉统计分析—〉成绩排名—〉学生成绩统计排名,按照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进行学分加权平均分统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7、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除符合上述推免生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能够保留硕士生学籍赴西部参加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推免到本校就读硕士研究生 我校团委和相关学院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人选,由校团委将正式推荐的研究生支教团名单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8、报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任“3+1”员的学生,必须符合上述推免生基本条件外, 还应具备较强的学生管理工作能力,能够保留硕士生一年学籍,在校承担至少两年时间的本专科生员工作,推免到本校就读硕士研究生。
具体由学生处和相关学院确定,报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备案 9、确定为六所部属师范大学补偿政策名额的学生,只能报考该所师范大学指定的专业,如果不能录取,届时取消推免资格,指标作废相关学院应向学生说明政策 10、为保证推荐免试工作的公开和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处将全程监督整个推荐免试过程,设投诉:,工作安排 根据省招委文件要求,推荐工作应在9月25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1、9月11日-9月14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各学院公布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前20%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各相关学院将初选研究生支教团侯选人材料报校团委考察拟定推荐人选各学院按照指标数确定推荐免试学生名单 9月14日将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和协议书,报教务处学历学位管理室 2、9月14日—9月15日学校审核、汇总推免生名单3、9月16日—9月25日 在学校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配合研究生院在教育部网站“推免服务系统”做好推免生材料上报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具有推免资格考生名单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和接收一律无效。
请各学院按时做好前期推荐工作 4、9月22日至25日 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集中审核相关推免生备注信息的证明材料 5、硕师计划工作由我校教师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其它 推免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资格:1、后续课程考试作弊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3、后续课程考试达不到毕业要求者; 4、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5、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情况及材料者;附件1、推免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附件2、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附件4、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附件5、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XX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XX年9月11日 附件1: 备注:1、支教团指标和人选届时由我校团委和相关学院确定,上报教务处2、“3+1”员包括在推免生指标内,具体由学生处和相关学院确定,报教务处和研 究生学院备案 东南大学文件 校通知〔XX〕98号 关于在XX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各有关部、处: 根据教学司【XX】2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XX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XX届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或博士学位,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成立校推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