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范本.doc
3页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制定部门编号YT-FIAS页数文件等级机密 R普通 版次A1制定日期2021/11/30《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鼓励煤矿企业变招工为招生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从业人员,优先录用技工学校或者中专学校煤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煤矿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②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一般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煤矿应当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制定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大纲和计划,安排有经验的职工带领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习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 3 页 共 3 页文件分发部门序号部门份数序号部门份数序号部门份数1HR中心8体系文控部15公共关系部2财务中心9物控部16OEM商务部3研发中心10生产部17ODM商务部4项目中心11SMT部18采购部5QA部12组装工程部19审计部6SQM部13SMT工程部207QV部14NPI部21公司档案文件发布流程起草文件提出发文申请上交部门经理审核报行政部备案上报总经理审核行政部下发文件各部门经理执行 NO YES******************有限公司地址:*******************PLACE YOUR TEXT HERE公司信息。












